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24-4-24 06:29 编辑
在内蒙古开鲁县,农民把原来只能长草的盐碱地改良成了能种庄稼的好地,竟然成了罪过,不仅让自己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还被公安人员压头掐脖带走。这是哪门子道理?
中国三农发布昨天报道在开鲁县,十几户农民二十年前承包了建华镇双胜村6000来亩土地,承包的时候地里只能长草。二十年来,他们每亩地先后投入一万多元,把只能长草的劣地养成了亩产一千六七百斤玉米的好地。2018年,这些原来的草地被国家认定为耕地。按说这是多好的事儿啊!可是,当地镇政府不愿意了,以这些草地已经变成耕地为由,让他们每亩再交200元钱,叫“增补承包费”,否则就不能耕种。建华镇的一位党委副书记,还是政法委员,带领公安人员到现场阻止承包户春耕翻地。并以哄抢集体资源为由,压头掐脖把一位在地里干活的承包户抓走。
事发地乡党委副书记,梗着脖子很怼质疑的乡民,直接坦率的说出了:我就不懂法。
看到这一幕,觉得这已经不是荒唐了,这就是混账。
首先,不管是不是开鲁县的决定,这决定本身就是对最基本契约的无情践踏,开鲁县用法盲的姿态,无情的毁约。
这里现在确实是很好的耕地,但是,当年是无人管顾的荒地,承包人和地方政府签订了三十年的承包合同,为了这片荒地,付出了巨大的心血,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才有了今天好耕地的样子,看到这个“果实”,开鲁县要伸出没有契约精神的手,要横加征收了。一亩地要额外再交200块的耕地种地费,五千多亩就是近百万,且不说种地农民能不能拿得出,在农时逼近的时候,用这种牛二式的放泼,让人觉得这是对政府公信力最粗暴的抹黑和嘲讽。
信守承诺,是华夏民族自古以来的美德,所谓一诺千金,何况人家农民和你是白纸黑字的三十年承包合同,如今二十年刚过,地养熟了,成为良田的,于是眼红了,开始官抢了。
多无耻的人和机构,能干出这么不是人干的事儿?
悲哀的是,把维权声张的农民直接抓走。而乡党委副书记直言不讳:我就是不懂法。这么嚣张,这么狂妄,谁给他的底气和胆量?
按理说,合同承包的双方,若有一些合同内容的变动,是需要双方协商的,若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让法律定夺,鲁山县牛逼的地方在于,它们完全是长官意志,用权势来蔑视具有法律意义的承包合同,这种违法行为本身就不用多说,再看它基层乡党委副书记的张狂,就知道,在蔑视法律的路上,他们一脉相承。
鲁山县官方对此做了第一次回应,从官方的回应看,没有人会认同买账。就算你免了那个张狂的乡党委法盲副书记的职,这并不是问题解决的核心,言来语去坚持自己没一亩地加收二百元的合理性,既然如此,那你应当走法律程序,而不是靠粗暴的行政命令。
农时不可误,如今不仅要违农时,连种地的农民都抓了。鲁山县的粗暴和法盲,真的是可见一斑了。
曾经有人说,当下我们最淡漠的是法律意识,最缺少的是契约精神,现在看来,这种说法真的非常切中时弊了。
鲁山县这个样板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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