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该不该吃窝边草?向来争论不休,一波人默默地认为,近水楼台先得月,肥水不流外人田,该吃则吃,应吃尽吃;一波人义正言辞地认为,简直违背伦理,畜生不如,不被大众认知所接受。
我们常见的荤段子里,小叔子、小姨子的故事被打磨次数最多,最让俗人们津津乐道。情感建立上,自然的亲近关系,不设防;从血缘上看,这两种关系,很微妙,都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亲近关系。即使发生事故,要么滚,要么内部消化,都是至亲,轻重选择自个掂量。
出轨这条路,不论表现在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需要情感驱动或者利益驱动。纯自然发展,不是权色交易或花钱买来的,都需要循序渐进,有一个情感建立的过程。
漂洋过海去睡你,穿越半个地球去睡你,那毕竟还是诗与远方嘛,不比窝边草香?人家那是干干净净的去远方睡,又不是拖家带口的去偷。
我们来看,45号征文《欲望》,看似是发乎情,止乎礼,实际上构思不够巧妙。前半篇的描写的是和丈夫的春梦,实在不解,难道只是为了凸显女主性饥渴吗?并没有与下文的第三者进行铺陈,没有情感建立,以至于后面差点擦枪走火的安排,画面感觉突兀,让人觉得女主是太饥不择食的去碰窝边草了。
试问,你们的春梦里,有几次是你们的另一半?比电影明星出现的次数都少吧?让下文的第三者走进梦里不是很好的铺陈吗?
另外,事故发生的地点,茅厕。说实话,那种茅厕是提不起性趣的,倒不如换到旁边小竹林,小木屋里去,在月光下贴近大自然的野战,不也是野性的释放,美感吗?这又不是家中洗手间,淋着浴,照样有性趣,茅厕打扫的再干净,那也有恶臭不是。
只能说,这届评委的恶趣味真浓烈哈。要是碰到性饥渴的女主,说不定都能去猪圈里,吭哧吭哧一番哈。
看完《欲望》之后,是想让读者明白什么呢?是赞美,还是谴责,是深思,还是回味。道德谴责吧,人家只是精神上的一瞬间。赞美吧,想想也没什么可以赞美的。回味吧,又是茅厕。只能干脆什么也不想了。
你们别看,散仙的毒舌狂、砖家的知识广、李白鹅的真纯、公理力打分体系的细腻,都被酒巷45号征文《欲望》绑了手脚,审美变得猥琐起来哈。
免责声明:并不是说,此次征文的第一名不配拿第一,而是借用第一名的流量作为道具,抹掉评委们的功劳,省的他们日后邀功自大,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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