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残月关山 于 2024-1-17 21:48 编辑
不明白为什么要把主权、人 权区分甚至对立来说
首先,人 权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求同存异就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也就是主权
保障主权是为了维护人 权,想象一下,失去主权成了亡国奴,人 权何在?
亡国奴的人 权如果有了保障,岂不是X奸?
反过来,人 权大于主权,是不是个人把自己的权力凌驾于共同利益之上?
另外一个国家会不会为了保护你的人 权而鼓动你去反对你们的主权?
或者打着保护你人 权的旗号出兵去侵害你们的主权?
所以,为了保卫主权,个人是有必要牺牲一点人 权的,比如当兵卫国
这样的牺牲应该得到公众尊敬爱戴,并通过一定形式得到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