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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书吧原创精华集萃版 】第3期(精选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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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原创精华集萃版 】第3期(精选文20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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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8 11: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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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8 22:30 编辑

江中牡丹向各位问好!

      书吧书吧,广摘原创精华,做高档次论坛


为了更好拥有读者市场

书吧论坛原创精华集萃栏目
于2010年7月19日正式开通
  


     书吧书吧广摘原创精华,做高档次论坛
         以飨读者,做成名品牌论坛。

    每周两期。   

    她集萃于本论坛精华作品,欢迎朋友驻足观看!  

    文章不分先后。

链接处:

【书吧原创精华集萃版 】第1期(精选文20篇)——————牡丹
【书吧原创精华集萃版 】第2期(精选文20篇)——————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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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8-8 11:3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8 22:11 编辑

                   一曲中国农民的悲歌  老树昏鸦

      用了近一周的时间,不间断地读完了李富强先生的冀中平原系列长篇小说——《万各庄》、《古庄纪事》、《富农的儿女们》(作家出版社出版)。被故事情节吸引着,牵挂着众多人物的命运,甚至连做梦都是书中的情景。好多年没有这样读小说了,尤其是长篇小说,我似乎找到了当年的感觉,回到了那个物质与精神同时贫乏的年代。

                                        一
      三部小说都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和冀中平原的农村生活为背景,生动展示了动乱岁月带给那些“被打入另册”的人们的苦难,以悲剧的形式告诉人们——人,需要平等自由地生活,封建专制所派生的任何剥削、剥夺和压迫都是对社会的反动和对人性的泯灭与戕害。
     作品带给我久久地困扰与思索,这种困扰与思索无疑是痛苦和压抑的。我想到了中国农民,想到了臧克家笔下的“老黄牛”。我的憨厚朴实的父老乡亲啊,多少年来,你们背负着兵燹战乱、官僚恶霸、天灾人祸带来的重重苦难,面朝黄土背朝天,默默无闻地耕耘,奉献。你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维持着人类最基本的生存状态,你们的生命坐标已经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吃饭干活,干活吃饭。”然而就是这样一种最起码的生活要求,社会有时候都不能给予你们保障和满足。《古庄纪事》中的“疯子”,仅仅因为不想入社,社会竟把他逼疯,逼死;《富农的儿女们》中的周金祥,就因为女儿周淑兰不愿意嫁给村支书阎铁山的儿子,便被打成“富农分子”,从此一家人屡遭劫难,家破人亡,最后不得不背井离乡;《万各庄》中的许盼牛,一个老实巴交勤劳致富的庄稼汉,因为背负着富农分子的十字架,一家人在“文革”中受尽屈辱、虐待和摧残。
      有人曾经将人类的生存方式分为三个层次,摆脱了物质的困扰与追求,生活在精神与文化的追求享受中,此为生活的最高层次;既有精神文化方面的爱好与追求又不得不为稻梁谋,此为中间层次;如果只为吃饭干活干活吃饭,便沦为了生活的最低层次,说的粗俗一些,那是与低等动物区别不大的生活。
      就是这样一种低等动物般的生活,在那个畸形的社会里“另类”们尚且求之不得,连最基本的生存权利都不能得到保证,试想,“另类”们还能够生存吗?这样的社会形态公平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不公,意味着失衡;失衡,预示着倾覆。古往今来,概莫能外。

     作品不停地叩击追问着一个古老而又现实的问题:同是在一种社会制度下,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为什么有的人当牛做马,有的人却可以作威作福呢?这应该是批判现实主义作品一个永恒的主题。
     其实原因很简单:有的人吃饭,干活;而有的人吃饭,却不想干活,而且想方设法不让别人吃饭。《万各庄》里的何富贵,依仗着“老贫农”的特殊身份,好吃懒做,仗势欺人,一年到头不下地,却挣着满工分,吃着政府发放的赈济。《富农的儿女们》里阎铁山,一个小小的农村支部书记,竟能够在他所在的太平庄村一手遮天,横行无忌。他不但过着不劳而获衣食无忧的生活,而且攀附权贵,轻而易举地给儿子在城里安排了工作;他依仗手中的权力,飞扬跋扈,顺者昌,逆者亡。
      在物质利益不能充分满足人类需要的状态下,人与人的生存竞争是不可避免的,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而已,这正是达尔文进化论的合理性所在。这种竞争一旦失去了文明、有序和公平,社会定然充满了阴暗龌龊和弱肉强食。
      于是,有的人辛勤劳作衣食无着,有的人养尊处优脑满肠肥;有的人活着为别人做牛马,“有的人活着别人就不能更好地活。”
      于是,便有了阶级,便有了犯罪,便有了争战,便有了朝代更迭。
      于是,便有了“共产党宣言”,便有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三
     为什么许盼牛、周金祥们饱受苦难?为什么阎铁山、何富贵们能够作威作福?
因为,竞争让社会赋予某些人特有的权力,竞争将人划分为“主人”和“奴仆”;。
     按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完成了对封建特权的剥夺,新中国的建立已然让“奴仆”们做了主人。但是,几千年的封建历史,让中国的老百姓已经养成了集体做奴仆的习惯,而淡漠了当家做主人的意识。在他们看来,能够成为“子民”已是蒙天之福,只要有“包公”“海瑞”这样的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于愿足矣。而被艳称为“民之父母”者,又只有当官的传统,少有当“公仆”的习惯。“官”变“公仆”,难;“奴仆”变“主人”,也不易。
      所以,民主和法治很容易被践踏,封建专制的死灰复燃也并非什么难事,于是社会便会涌现出大大小小的的权贵,百姓们的悲剧,也便在所难免了。   
     看起来,剪掉有形的辫子,是中山先生的丰功伟业;剪掉无形的辫子,是当代人任重道远的历史责任!


     让人慰藉的是,社会历经曲折,“许盼牛”“周金祥”们总算恢复了应有的社会地位,“疯子”以死固守的生产模式也得以实现,苦难深重的父老乡亲终于呼吸到自由的空气,贫穷落后的冀中平原如今已是满目新绿。
     不能不为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而欢欣,不能不深刻认识改革开放的历史意义。
     不管时代曾经陷入怎样的荒唐狂乱,一旦清醒就是向前跨出了一大步。如果后世之人因此警醒,永远再不重复上一代人曾经的苦难,那么上一代人虽然不幸,也应该是活得有些价值了。
     巴金先生在他的《随想录》里不停地告戒呼号:“文革”的教训不能忘,忘了就会重新发生,就会“再来一次”。只有正视过去,认真反省错误的民族,才有光明的未来。用健忘和鼓励健忘的办法,用劝阻乃至禁止沉思的办法,是不可能真正向前的,弄不好还要走回头路。
     李富强先生这几部小说的深意,我以为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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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8-8 11:3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8 22:15 编辑

                   小小理发店一瞥  黑狼

    自从开放了,没过多久,扛着“国”子牌的理发店几乎一夜间消失了,其主管公司倒闭了,岂有树倒猢狲不散之理。即使暂时硬撑的,门庭如市的现象也一去不复返。那些如雨后春笋般的个体理发店遍地开花,把几十年的大锅饭打破了,理发行业彻底自由了。那些身穿“国”字牌长衫的大师傅们、小徒弟们,也不甘示弱,从打旗鼓另开张,挂起了称心如意的招牌,理发店摇身一变,各种美容美发之时髦名称应运而生。
    人们理发不用再排队了,方便之极。那些爱美的大姑娘小媳妇们,尽情地装扮自己,什么大波浪小卷毛,什么黄的、花的颜色,什么奇发异头,如山花烂漫,五彩缤纷,搞得连自己也找不到北了。那些小伙子们也赶潮流,什么时尚就跟风跑,小分头似乎绝迹了,狮毛似的长发到随处可见。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束缚,我们这代人在美容美发方面几乎一窍不通,几十年一贯制,老掉牙的款式一成不变,习惯了“革命式”的老发型,老伴看着习惯就成。于是乎,在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理发店理发,一理就是几十年,当年学徒的理发员才18岁,如今已经40多岁了,孩子都上大学了。雇与主之间彼此熟悉,我熟悉他的那张嘴,他熟悉我的那一成不变的发型。
     要说这方寸之地,一人一座而已,但从早到晚,顾客络绎不绝,都是回头客,都是一成不变的老发型,时髦者敬而远之。小师傅待人热情,老发型技术娴熟,又长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嘴,攀谈之间,你会不知不觉地感到一身轻松,这里没有寂寞。
    俗话说,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小师傅就是一个“秀才”,不出理发店,能知天下事,尤其是本乡本土的大大小小的事,有的时候,你身临其境却不知身边的事,他却“了如指掌”,说的有鼻子有眼,活灵活现。如果你要是印证的话,八九不离十。
    方寸之地也是一个小社会,社会各阶层形形色色的人应有尽有。他们不时地带来各种新闻和长翅膀的小道消息,小师傅就像一个容量很大的电脑,来单照收,储藏起来。因为信息量很大,必须经过处理后,该保留的该释放的,心里有数,那就是“王小二开饭店,看人对汤。”用整理加工过的信息与人攀谈,并不时地加以评论,不亚于网络论坛。因为天生好学,平时也读书看报看电视新闻,汲取了很多知识,再加老上顾客增加的“作料”,凡一事一评,有褒奖的,也有抨击的,恰到好处。
    有时令你很惊讶,当地的时事新闻几乎在这里都能听得到。至于张家长李家短,他会像说评书那样,绘声绘色,不添油不加醋,一是一,二是二,卯是卯,丁是丁,很现实,也很令人耳目一新。为什么呢,等待理发,闲来无事,交流嘛,消磨时光。
    你信不信,若是你想知道什么事,问一下小师傅,也许能找到答案。俗话说,火车不是推得,牛皮不是吹的。小师傅练就的这一张嘴,虽然不是什么铁嘴,但也不能小视,谁能一天到晚说个不停呢,而且话题如此丰富,大到世界性话题,小到百姓话题,无一不由。
    小师傅把方寸之地当成了练兵场,摸打滚爬样样来;把方寸之地当成了演播室,尽情地播音,原汁原味;把方寸之地当成网络论坛,弘扬真善美,抨击假恶丑;把方寸之地当成友谊的桥梁,几十年的回头客多如牛毛……
    方寸之地大世界,理发小店话无界。耐心等待不寂寞,一身轻松意切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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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8-8 11:3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8 22:29 编辑

  记《豆汁记》——读叶广芩《豆汁记》有感    猫曈

      早晨,被窝里的温度如同一只无形的手,拽着我的躯体不让我远离~心下更是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起床~怎奈人生偏偏如此。不会以你的意志为转移。即使转移了,那叫做幸运叫做奇迹叫做惊喜。帔着被子将被窝外的衣服拖进被里。老大不情愿的磨蹭着穿戴整齐。强睁还惺忪的睡眼。蹒跚着踏进卫生间。甫一抬眼望见镜子里模糊的影像。好家伙,昨晚洗过澡就爬进被窝,头发还湿淋淋的就倒头大睡了。早晨头发的造型十分诡异~如杂草似虬枝。眼睛呢是半开半合甚至浮肿的。。。 ~大骇之下脱口而出:“大婶你谁啊?”
      经过一番洗漱修饰好歹有了些还了阳的感觉。门外深秋正向冬天一寸寸靠近。早晚已十分寒凉。一看时间,整整比平时出来的时间晚了十几分钟。这就意味着若想不迟到只能TAXI。看着日渐消瘦的钱包一声长叹。终于还是不得不伸手拦车。
       这战争一般的早晨拉开了一天的序幕~周而复始。
      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到达单位,同事们诧异的望着我异口同声的询问:“你干嘛来了?”我赶忙跑去看排班表。
      呃,原,来,今,天,我,休,息,啊~~~
     忽然获得这一天意料之外的休憩,心里除了一些啼笑皆非的感觉之外。也有好大惊喜。当下决定回家继续饱睡。回到家躺在床上信手拿起一本小说月报,随手翻了个故事来看。打算着看看便可枕畔安眠梦里感受清醒混浊去也。哪知这一看竟不忍释卷~~却正是叶广芩的《豆汁计》。
       一个作家有一个作家的地方印记,一个作家成为一个地方的活动名片,一个作家血液里渗透着一份与其他地方作家不同的气息。比方张抗抗的巧。比方毕淑敏的拙。比方贾平凹的土,比方严歌苓的洋。
      叶广芩,因为是北人,地地道道的土生土长的京丫住在皇城脚下。在旗,满清格格,满口京片。我也北人,与叶赫那拉.广芩虽非同宗,却被她文字里那么北京的北京所感染。于是,她的文字不得不勾起我深刻而强烈的共鸣。
         人生在天地间原有俊丑,富与贵贫与贱何必忧愁。
        ……穷人自有穷人本,有道是我人贫志不贫。
                                                             ---京剧《豆汁记》金玉奴唱段

       这便是小说的楔子~

      小说讲述了一个叫莫姜的破了相的中年女子在叶家帮厨20年的零星故事。说故事的人语气平淡无奇。看故事的却在这表述里看见苍凉广袤。看见莫姜寒玉一般的清冷分寸。看见叶父的宽和通达。看见早年间这个城市里无处不在的大气底蕴如同天生般的流淌在血液里。
      贯穿始终的是笔者对于莫姜烹饪手段的怀念依恋。进而由此拽出一个言行得体懂礼懂事的莫姜~如小生旦角说说唱唱般的众人过场,唯独这一位老者。面不改色喜怒无形之间看着他人大起而后大落。缄默无语。
      其实身在老北京的人都知道,老北京人礼数颇多。见了面远远的就打招呼,一句吃了么您那。并不是表象上的问候。那里头包含着专属于这座城市的含蓄和热情。在北京土著的身上你可能看到他们眼神里精神上的反叛,但是绝看不到大剌剌的翘起二郎腿,咀嚼口香糖的时候发出噼啪的巨响。家里来了“且”(客人)必是隆重异常亲切有加。吃饭时候你碗里的菜会被主家的筷子盖成高楼~这叫做礼数也是旗人的规矩。
     还是说说叶广芩笔下莫姜的“厚重”。
      也有朋友买了材料,提着上门来,言明要学某某菜,倾心地教了,她们的味道总差着一层,作料工艺都对,缺的是莫姜那不温不火的心劲儿。
      看罢恍惚觉得,做饭炒菜竟也和为人一般。要火候要功夫要层次要佐料要心境。这与写字有着多么大的共同之处挖。看来,写字也好做饭也罢甚至打理生活,皆需要一点点天分哪。
      我的大半时间全扎在厨房里。之所以心甘情愿地与红盐白米打交道,是源于我与生俱来的对厨艺的偏爱,就像我后来偏爱的文学。做饭和写文章是相通的,在谈论文学创作时我常用做饭来打比喻,写文章好比和面,初写成不过是刚把面和成了一个团儿,面得不停地揉,文章得不停地改,面里的疙瘩揉开了,文章里的硬伤病句改过了,只是完成一半。还不行,面得搁在一边饧,最少得饧俩钟头,文章得搁,最少搁半个月,饧好的面再揉,搁过的文章再改,基本就可以拿出去了。急茬的面(疙瘩汤除外),急就的章(除非天才),一般经不住推敲。火候到了,饭就熟了,人品到了,文就熟了,就这么简单。
     是呢。火候到了,饭就熟了,人品到了,文就熟了,就这么简单
     谁说这样的文字不是真理呢?可是这样的字字句句远绝不是没有积淀的人能写的出来的。窃以为,文章里最为重要的是灵魂,是包含的情意,是容量。就好象那四个字~~“道不远人”~~可不是?真正的要义都是从生活里提炼沉淀出来的。诘屈聱牙的艰涩词句除了叫人觉得云山雾罩之外便毫无营养可言。有共鸣的文字一定是源于最平普的日子。但是懂得高度提炼的人才称之为天才。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块最柔软的地方。真正好的文字。能在最短的时间用一句话打进你的心坎里。
      器具质而洁,瓦瓮赛金玉;饮食约而精,园蔬逾珍馐。布衣暖菜根香,恬淡平静的百姓日子是最舒服养人的   。     
      依稀想得起来少年时候,总是被一些哀呀痛的搅乱心神。并不懂得淡然的美好。如今细细咂摸滋味。这淡然竟是“大味”呢~男人最在乎的是尊严。为此可以拼出命去不要。女人在乎的竟多是情爱和细枝末节些微的感动。到最后发觉男人也好,女人也罢。追求的心心念念惦记的无非是:“我是不是讨人喜欢的?”骚人墨客贩夫走卒红颜娇容憔面老妪无一幸免~
       却只有历练多了,年龄到了才会了解:“从容,再老的人也美丽~”
       忽然想起母亲对我说过一句佛家偈语:“无奢望无失望无失望万里望”。
       莫姜便是如此吧?
      我看着莫姜给刘成贵喂饭,一勺一勺把些个糊状的东西喂进那张口呙斜的嘴里,刘成贵边吃边顺嘴角往外流,莫姜就得迅速用碗边接了,用手巾把嘴擦净,再喂下一口。其细致与耐心,不异关照一个婴儿。碗里的糊糊散发着热气也散发着香味,那是我从未闻过的味道。我问莫姜喂的是什么,莫姜说菜汁、黄豆大米面加鸡蛋黄。我说刘成贵口福不浅,还有鸡蛋黄吃。刘成贵呜啦了几句,莫姜翻译说,他说了,要是用甲鱼汤再加点儿嫩羊肝煮,就赶上西太后喝的什锦粥了。 阳光照射在屋内,光线中飘浮着细细的微尘,一切似乎都变得很柔和。刘成贵一脸的满足,一脸的幸福;莫姜一脸的平静,一脸的爱意。折腾了一辈子的夫妻,到了竟然是这样这样的日月大约是老夫老妻们必要经历的过程吧。
      看到这里,似乎想说的就只有一句了~这小说带给我的何止是震撼那么简单。那些在宿命轮回里不安的灵魂到最后都是殊途同归的吧?就如同我们翻山岳涉溪谷寻找不同的景色。到最后总想要回家。只是将一路的风景都记取在灵魂里了~
      莫姜说,四爷全知道,只是不让告诉太太,说太太心底浅,装不下这么多事儿。
  莫姜离开时,在父亲床前默默站了许久,末了说,四爷您好好儿的……
  如以往一样,退后两步,转身离去了。
  如果知道莫姜的想法,我会跟着她走,可惜,我当时没想那么多。
  母亲冷冷地看着莫姜,她把这场灾祸归咎于眼前这个破了相的老太太。
院门外,满墙的大标语铺天盖地,滴墨如血,让人不寒而栗。夜深人静时,清凉月光下,我踯躅院中,不能入睡,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揪着,不踏实,不知是为走了的莫姜还是房内的父亲。
  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天气照常闷热。
  下午时候,3号的胡大妈悄悄跑进院里,低声告诉我说,在你们家做饭的莫姜死了。
  我愣住了,脑子一时转不过来,昨天晚上还在我的房内说话,今天怎会殁了!胡大妈说,老公母俩一块儿死了,把蜂窝煤炉子搁屋里,窗户门都关得严严儿的,大夏天的,这不是成心不活了吗!
  我撒腿就往王驸马胡同跑,跑到杂院门口,看见人们正把死人往卡车上装。刘成贵已经横在车上了,莫姜穿戴齐整,被四个人揪着胳膊腿,使劲儿一悠,悠了上去。后上去的莫姜半个身子压在刘成贵肚子上,姿势十分别扭,侧着的脸正好对着后车帮,半边头发披散下来,盖住了那条疤,这就使得莫姜的脸看上去平静而光润,像是睡着了。
  我知道,莫姜睡觉就是这个样子,一动不动,无声无息。
  站在车后,我默默向莫姜告别。车帮翻了上去,将我和莫姜遮断,从此是再不能相见了,但她将那些樱桃肉、芸豆卷、糖醋活鱼永远地留给了我。
  不仅仅是这些吃食,留给我的还有那……一阵酸楚涌上我的心头。
  拉着莫姜的汽车向胡同西口驶去,车后一溜烟尘。
  西边天空,是一片凄艳的晚霞。

      生死之间原为一线相牵。莫姜因为叶家的一晚豆汁拌饭得以生。到最后也用自己的生命报偿这份恩。在莫姜的生命里充满着顺从。就连最后的死也是~

      莫姜一生给予别人的永远是充满距离的谦卑。清冷而坚持~相信命运的指引成为她宿命的信仰。很难说她到底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曾经看过一篇文字,说一个女人相貌雍容举止得体,常常在各式各样的宴会上大放异彩。然而了解他的人的都知道她是一个弃妇。她也赌气一般的坚持不给自己再一次绽放的机会。而女人之间的竞争有时候甚至酿成刻毒,那些幸福的和一般幸福的女人们于是刻意幸福给她看~~

      所以,不难推断莫姜到最后仍旧跟了那个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样样不落的男人过是怎样的一段曲折心情。~尤其,旧式的女子再巧也惟丈夫命是从的。她们走不出自己心里的圆圈。

      掩卷~~
      想念的,是一碗滚烫的豆汁,配以焦圈咸菜丝儿的平常和贴心~
      对了,若你从未喝过那个闻起来酸馊,入口有点黏稠的浅绿色的东西~~
      还是不要尝试吧。。。
      那味道并不好~
      可我思念的,是他能解肥甘浓腻的脾性~

(鼓励下,收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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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8-8 11:3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6:33 编辑

         是人自己走出来的  黑狼

    一切向前看,这是一个深奥的人生处世哲学,它大概包含了不计前嫌、犯过错误、困惑迷茫、缺乏自信、自暴自弃、孤僻厌世等诸多问题和困难之前提,所以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敢于拼搏和奋斗,摒弃怨恨和忧愁,确立信心和勇气,前途是光明的,大胆向前走,铸就坚强的意志,生活一定是美好的,尽管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的地方。

    一切向前看,不仅是一个脍炙人口的口号,恰到好处的是一种激励和鼓舞,使那些丧失生活信念的人,猛然悔悟,善待人生。我们来到这个美妙的世界不易啊,为什么要萎靡不振呀,为什么要自暴自弃呀,为什么要怨恨这个世界呀。
    一切向前看,是一种生活态度,也是一种精神状态。倘若一个人总是生活在阴影里,什么东西都看不惯,整天牢骚满腹,只评价别人,说三道四,却看不到自己的致命弱点,那么就是一种病态了,无药可救,只有理解了什么叫一切向前看,方可解脱。
    一切向前看,不是一味地向“前”不要“后”。要知道,一个人的成长,是离不开自己昨天走过的路,离不开这个纷繁世界带给我们的各种信息,离不开所谓的经验教训。一切向前看,有必要回顾以往,弘扬真善美,抨击假恶丑,分清是非,总结过去的不是,改正自己身上的缺点和错误,才能走上一条人生幸福的康庄大道。
    一切向前看,也许是至理名言,激发人的向上精神,毋庸置疑。但不要绝对化了,没有目标的向前看,抱着幻想向前看,心怀鬼胎向前看,不切实际向前看,也许得志一时,也许满足一时,也许成就一时,但终究不会长久的。居心不良,必遭报应。
有的人出身贫寒,立志要出人头地,这没有什么不好。俗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可话又说回来了,都想当将军,那谁来当士兵呢?有的人是一直向前看的,看什么呢?看官、看色、看钱,看自己之所需。看来看去,看自己都不像自己了,找不到北了,迷失方向了,做人的方向。
    许多高官都是从基层走过来的,吃过苦,受过磨难,经历多多,感慨多多,为人民做过许多有益的事情,这都是一切向前看的结果。倘若一切向“前”看,变成了一切向“钱”看,尽管一时的伪装面纱令人看不清,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到头来还是断送前程,即使告老还乡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一切向前看”的好例子枚不胜举。有的下岗工人下岗不下志,白手起家再创业,成功的范例很多,那是靠双手勤劳致富,值得人们称赞。有的人为官一身轻,不图名不图利,情系百姓,死而后已,如孔繁森等先进人物。有的人经历坎坷,也犯过错误,也受过挫折,也有掌声和鲜花,但能正视自己,不骄不躁,打造完美,事业有成,口碑佳。
    应该说,绝大对数人都能够“一切向前看”的,即使对某某事物看不惯,或对某某事情不如意,或对某某人有成见,也会慢慢地淡化的,毕竟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自然如此,人也如此。
    有一个良好的心态,一切都会看得很淡。譬如说,人家住别墅,坐宝马,吃洋餐,花钱如流水,生活质量高;而你住平房,骑自行车、吃粗茶淡饭,经济拮据,比是不可比了,难道就自愧不如人了吗?否!只要拥有健康,比什么都好。这绝不是什么啊Q精神,两极分化是社会现实,谁也管不了,从古自今。
    一切向前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善待别人,善待自己,生活更美好。
    一切向前看,千万别生出非分之想,面对现实,诚实做人,道路千万别走错。
    一切向前看,也要回顾自己走过的路,总结经验教训,多栽花,少栽刺,延年益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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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8-8 11:3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6:35 编辑

       撞香——与清衣素颜相约记事   文/大蓉儿

      同伴们用餐去了,酒店大厅沉静下来,似乎从没喧腾过。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闲闲翻看旅游杂志,等待清衣素颜和她的小丫。

   “小丫要请蓉妈吃油闷大虾!”清衣在电话里如是说,伴随着一阵轻笑。“好呀,”我回答,“等着呢!”

   与其说等待一场约会,不如说是冥冥中的撞见——还没有心理准备,我便懵懂来了湖北,而清衣开玩笑“到武汉不来鄂州,小心拔你的皮”,这顽皮,坚定了我会面的决心,也让我变得莫名期待起来。相约,也就在情理之中。

   清衣素颜,文字灵动而清新,带着生活的沁香。这样雅致纤巧的女子,该是对席品茗时,让人不自觉摒弃鄙俗和市侩的吧?临窗而坐,在氤氲之气里,该是怎样的静谧和意蕴悠长……

   遐想联翩里,伴随电话铃声,大厅门徐徐而开,娇小女子身影踏入。清衣?我站起来迎上去。谢天谢地,一身碎花素色衣裙,巧笑嫣然的娇俏形象,不是一款洁白披肩、秀发长长飘逸、浑身散发高贵气质,典雅得需要人仰望的象牙塔公主!

   “蓉儿。等久了吧?”清衣站定,熟稔招呼。彼此全无陌生和距离,竟似多年的好友,再次重逢一般。

   “给,我家书生送你的。”打开来看,是一串美丽的珍珠项链。还没来得及震撼,清衣又塞东西过来,嘻嘻哈哈笑,“你来得匆忙,这个十字绣,我赶做的呢。”晕,什么道理嘛,送我礼物还双份?一叠连声说“谢谢”,居然笨拙得不知该如何表达了。



   “蓉妈,三峡好玩吗?”“蓉妈,四川在哪里?”去找所谓“油闷大虾”的途中,小丫唧唧喳喳,趴在座椅上,频频插话,打断我和清衣的闲侃。活泼可爱的性子,毫不怯生的利索,让大人们忍俊不禁。

   “长得都不像我,”清衣宠溺笑着,点点小丫的脑门,“完全像她老爸,还噌噌猛蹿个儿呢。”像那位让清衣神魂癫癫的书生吗?那倒要认真看看的了,呵。也许长相的确是偏向了书生,但性格该是更像清衣,我可记得在很多文字里,清衣提及儿时的自己时,都阐述为顽皮小丫头片子呢!

   这话,坚决不当清衣面说,哈!

   清衣给我的感觉:灵秀里透着慧黠,温婉里写着铿锵。当我戏谑问小丫“妈妈厉害,还是爸爸厉害”,得到的答案如我所料,小丫歪着脑袋想想,非常肯定地说:“当然是妈妈厉害了!”

   意有所指瞄瞄清衣,我自己先忍不住笑起来,清衣也扑哧乐了。无拘无束、自由随意的相处,让快乐填满了每一秒。

   问及我的行程,清衣浅浅微笑,说,汉口江滩的夜景不错,黄鹤楼也值得一去。是哩,若能随同这情投意合的女子安静走过江滩,看明月清辉洒在粼粼微波里,或携手登临黄鹤楼,看白云千载悠悠流转,该是何等惬意的事情?!

   只是,时间太过仓猝,我和清衣,注定了匆忙来去。该看重见面的喜悦,还是遗憾相逢的短暂,一时半会儿倒也难以判断,也许都有的罢,只是我们都不想言及而已。



   菜,满满点了一桌。湖北人能吃辣,口味和四川差别不大。清衣从湖南嫁到湖北,也该很适应这些菜肴的吧。慢慢闲聊,剥着大虾,时光便悄悄溜走。可是,清衣好像压根儿没动过大虾?询问才知她吃海鲜会皮肤过敏,这认知让我心里柔柔触动:原来,竟是为我,才刻意点的?!

   好像聊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聊够,论坛、文学,爱情、婚姻,家庭、责任,天马行空随心所欲,总归是胡扯瞎侃一通。清衣比我想象的能嬉顽,原本以为她属于静默类,我还曾担心会冷场呢,现在才发现这担心完全多余。任何话题我们都能随意伸展,又随时能转换到另一话题上。

   倒是活泼的小丫不时跑离,再跑回来,一会儿催促:“蓉妈,你能不能吃快点?”一会儿问:“妈妈,啥时候可以回家呢?”

   哈,这小丫头片子,送了她能换衣服的娃娃,她是等不及想回家玩去了。哭笑不得之余,闹不清楚该后悔送她这礼物,还是该喜悦她如此买账的欢喜了。

   倒是清衣,很认真训诫小丫,说什么催人家吃饭不礼貌云云。我也一本正经接续清衣的话,用四川俗话告诉小丫头“催工不催食”哈。

   呵,小丫好奇眨巴着眼睛问:“蓉妈,啥叫‘催工不催食’呀?”“诺,就是可以催人家做事快点,不能催人家吃饭快点。不礼貌不说,还影响消化功能呢!”我强调这点,不掩藏私心对清衣吐舌头笑笑。是呢,我怎么舍得就这样放下筷子呢?呵,一定要慢慢消磨够时间才是!



   小丫悻悻出去玩,又满怀期望回来,再悻悻出去。如此几番,我终于不好意思起来,拈起纸巾擦拭唇角,笑嘻嘻对小丫说:“嗯,蓉妈吃好了。”

   “真好了?”清衣颇为狐疑,说道,“再吃点吧!”

   “真吃好了。”我起身,拍拍小丫,“走吧。”

   “好罗,可以回家啦!”小丫欢呼雀跃起来。她的简单的快乐,洗去了我内心的淡淡怅惘。孩子的纯净世界,是不懂什么离愁别恨的吧?其实,我又何须贪恋,我们还有的是时间和机会,不是吗?!

   送我回到酒店,清衣母女绝尘而去。痴立在落地玻璃门内,有些梦游的恍惚。似乎,发生的一切,都只是海市蜃楼。慢慢踱回到房间,坐下,铺展开那张十字绣,抚摩那串洁白的珠链,确认刚刚的确见过传说的清衣了。

   然后,短信嘟嘟响起,清衣说已经到家了。在短信里闲扯一阵,带着甜蜜微笑睡去,梦里,似乎有氤氲茶香,轻轻飘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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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8-8 11:3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6:37 编辑

                  遇上你是我的缘    文/暗香飞语


      曾听人说: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很微妙,不知不觉被吸引,却又说不清具体的原因。在论坛行走多年,一直予人温和而安静的我,得知古灵精怪得可以和桃花岛黄药师之女黄蓉媲美的大蓉儿将要来汉,当即留言“到了武汉,若不来鄂州,我扒了你的皮”,或许就是因了这般的微妙?

      然,考虑到蓉儿一路的舟车劳顿和在汉停留的时间有限,赶来鄂州着实有些为难。遂,我提议,待蓉儿到汉后我也赴汉,而后在她入住的酒店大厅碰头,余下的另作安排。蓉儿一笑:这样,最好。而后,又笑:到汉之前的几日里未曾下船好好休息,已有些狼狈不堪,趁着等你的时间空儿,可以稍适休息调整。

      赶赴蓉儿武汉之约的路上,我在短信中戏谑地问:撇下同事,一个人在酒店等我,就不怕我把你绑了带回鄂州去?蓉儿的回答,不是一般的惊人:欢迎绑。转瞬,回想起她在版区内一会嚷“杀千刀的豆秧,你给我滚出来”,一会喊“江南,你欠姐一封情书”,一会写“岁月静好,岁月淡淡,祝豆子生日快乐”等等,而不由得去思考:怎样的女子,才能这般口齿伶俐且性格开朗,还心地透明?由此,我不得不感叹:这女子,怎一个娇媚了得!

      到了蓉儿入住的酒店门口,下车,边打电话边往里走,“我刚进大厅”的话音还没落,一个原本坐在大厅沙发上的黑发黑衣黑裤黑鞋的娇小女子已起身并迎了上来。蓉儿?她唤我“清衣”,我唤她“蓉儿”,分明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呼唤,感觉却是没来由的耳熟。再次大略地看了看蓉儿,果然是传说中“一身黑”的标志性装扮,脸上那淡淡的妆容不仅掩饰住了连日来的疲惫,而且还无声地诠释了前人那句:女子妆容,是对生活有情,是对世间有礼。同为女子,我却忍不住要赞叹:这女子,怎一个精致了得!
  
      向来不认生的小丫,口口声声的“蓉妈”叫得颇为亲切。细心的蓉儿,还准备了一套芭比娃娃送给小丫,使得原本就已馋芭比娃娃多时的小丫更是“蓉妈”、“蓉妈”地叫了个没完没了。然,孩子毕竟是孩子,也许是为了以后可以跟小朋友显摆蓉妈送了她一套多么贵重的芭比娃娃,在吃饭的空儿,小丫很没礼貌地问蓉儿:蓉妈,这些娃娃得花多少钱?蓉儿不愧是老师,当即就给小丫讲什么是情意无价。而小丫,也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她那小脑袋瓜。

      在蓉儿逗小丫的空当,看着桌上的菜,我愕然发现自己真的把蓉儿当成了多年的老友,点菜的时候居然都没问蓉儿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就径直给“安排”了。有些难为情地问蓉儿:菜,还合口味?没想到蓉儿非但说她从来不挑食,甚至还指着桌上的菜说:点这么多菜,吃不完,很浪费哦。等会,把能打包的打包带回去。过日子,要节俭才对嘛……因了这带有浓郁蜀中乡音的“嘛”字,和此前的“过日子,要节俭”和“情意无价”,我怎能不称叹:这女子,怎一个纯朴了得!
  
      相聚的时光,总是快乐而短暂。匆匆相见,又匆匆惜别。送蓉儿回酒店的路上,蓉儿说着老江的“霸道”:我的衣服,在买之前,必须得到他的认可。现在,我都懒得逛街,也不用逛街,反正衣服都有人买回来。且,穿起来是那种适合她的独特的美……其实,蓉儿的幸福,我已从她含笑的眸子里看到。象蓉儿这样灵异的女子,既可以被男人引为知已,也可以被女人引为知交,老江自然是要把她放掌心里来疼爱的。不是么?
  
      又到了酒店门口。又下车。蓉儿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蓉儿进了大厅的门,我戛然止步。蓉儿转身,一道门槛横在了我们中间:她在门里,我在门外。蓉儿唤着“清衣,我们……”时,右手已伸了过来,我也本能地伸出了右手。两手相握,蓉儿用无声的唇形描述了她舍不得说出口的两个字:握别。

      我回到了车上。车窗外,蓉儿仍然站在刚才的位置,目送着我们的车离去。车窗里的我,看着蓉儿越来越模糊的身影,很难想象身材如此娇小的她,在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后凭着一种什么样的勇气在震区才敢来回穿梭,既是志愿者,又仿佛深入震区的编外记者,还在论坛组织募捐而后买来灾民需要的生活物质和简单药品,并领着学生亲自分发……试想,象蓉儿这么美丽的志愿者,让我又如何不惊叹:这女子,怎一个勇敢了得!

      晚十点左右,到了家,先生好奇地问我:这么多年,你没见过任何网友。而今,你却执意要去见蓉儿,她肯定值得你去见?先生对“网友”的顾虑,我心知肚明。然,我无法跟他解释清楚虚拟的网络很轻很轻,但真实的情谊却很重很重,更何况是象蓉儿这样用心和脚步丈量人生的真性情女子,如果存有丝毫“是否值得见”的疑虑,于己于人,都是一种肤浅。

      第二日上午,突然想起送给蓉儿的那幅十字绣,临时绣上去的“清衣”两字的左右顺序居然弄错了,遂短信告诉蓉儿这个低极的错误。孰知,蓉儿却娇笑:传说中错版的邮票,只会更珍贵。我不得不再一次感叹:这女子,怎一个聪慧了得!
       ……
   
     此后三两天,先生又探询地问起我蓉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子,竟然能让我在这么热的天里赶去武汉只为和她匆匆见上一面。我象是回答他,也是象自言自语:或许,这就是缘吧。蓉儿象一面镜子,我在她的身上看到了已知或未知的自己。能和她在红袖相识,是缘;能和她在武汉相见,更是缘。先生难以置信地看着我:这么简单?我反问:这,简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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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8-8 11:3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6:39 编辑

             七月书事(下)    尚书青云

    因书知书,顺藤摸瓜,由此及彼,顺势蜿蜒,一而二,二而三,跟小时候挖仓老鼠一样的有趣,开始只是发现一个洞口,越挖越深,洞口越来越多,追寻到最后,仿佛若有光,之后豁然开朗,找到老窝,这时已不知不觉挖了很大的一个坑了。这乐趣跟钻高家庄、马家盒子一带的地道不同,虽也曲折百转,但没有老窝。老鼠洞是栖身之所,地道是防御与隐藏的工具,人毕竟比老鼠狡猾。因一篇文章,知道了扬之水的《脂麻通鉴》,进而知道“书趣文丛”,进而知道丛书共六辑每辑十本共六十本。要买成套的已经很难很难几乎是不可能了。百度得知可以全部下载,于是搜索下载资源,发现资源只有一个,倍感珍贵。点击下载,战战兢兢,生怕下载失败。用了两个小时终于全部下载完毕,这是我第一次下载扫描格式的书,一下子就是六十本,虽没有拿在手里的真实,但也是实实在在的文字,总而言之,我又阔了。U盘里的这东西厉害,平时跟躲在螃蟹壳里的法海一样无声无息,可解开压缩便如白娘子水漫金山。屏前看了一本半,毕竟不习惯,便打印出那本《脂麻通鉴》,此书名气很大,现在格外难寻,如今一卷在手,虽是复件,也聊胜于无,不免沾沾自喜了。果然是读书人写的书,堪称大家风范,读来过瘾,都不想停顿。

    此书第一篇文章《济济辟王》,主要是说辟王之所以济济,是因为有左右趣之,是因为有左右奉璋。此话有理,试想堂堂帝王,左右无人趣奉,会是什么光景?别说帝王了,唱戏的台下没有叫好,那戏唱着也就不来劲。作者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对君王永远的宽容是一个最深的悲剧。作者说的或许有理吧,但我知道历史上是出国很多诤臣的,宽容也未必长久到永远。

    文中引用了《汉书》里的一段故事:淮南厉王朝,杀辟阳侯,居处骄甚。盎谏曰:“诸侯太骄必生患,可適削地。”上弗许。淮南王益横。谋反发觉,上征淮南王,迁之蜀,槛车传送。盎时为中郎将,谏曰:“陛下素骄之,弗稍禁,以至此,今又暴摧折之。淮南王为人刚,有如遇霜露行道死,陛下竟为以天下大弗能容,有杀弟名,奈何?”上不听,遂行之。淮南王至雍,病死。闻,上辍食,哭甚哀。盎入,顿首请罪。上曰:“以不用公言至此。”盎曰:“上自宽,此往事,岂可悔哉!且陛下有高世行三,此不足以毁名。且陛下迁淮南王,欲以苦其志,使改过,有司宿卫不谨,故病死。”于是上乃解,盎由此名重朝廷。

    看这段文字我到没想到宽容不宽容,却一下子想到了《红楼梦》里的金钏之死,王夫人把金钏打得跳了井之后,宝姐姐就是这么劝王夫人的。“在井跟前憨玩,失了脚掉下去的”和“有司宿卫不谨慎,故病死”异曲同工。宝姐姐那几句劝历来遭人诟病,我却但在这点上很是原谅宝钗。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宝钗那么说本在清理之中,没有任何不妥。《论语》中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儿子给偷羊的父亲出庭作证,直是直,就是没人味儿了,圣人对此是不赞同的,在现实生活中也是行不通的。如此看来,济济辟王左右趣之左右奉璋也就是自然而然之事了。

    重新复习了一遍章诒和的《伶人往事》,重新感慨一番。尚小云在文革中,每次批斗,四个大汉揪住他的四肢往大卡车上一甩,到了会场用脚一踹,从车上踢下。一家人扫地出门,挤在一间小屋,每月三十六元生活费,三只碗、六根筷子是他们的全部家当。言慧珠在那一夜跪在丈夫托付自己的儿子,第二天保姆发现这个美艳惊人的名伶在卫生间上吊自杀;1978年,病重的叶盛兰需要住院,焦急万分的儿子请求中国京剧院派车。车来了,叶盛兰好不容易被扶了上去,谁知走了一小段路程司机把车停下,说:“车坏了。”孩子们又把父亲背回家,再给中国京剧院领导打电话,请求赶快另派一部车送父亲去医院。足足等了三个多小时车才缓缓而来;奚啸伯15元的生活费扣除12元的伙食费以后只能拿到3块钱。奚啸伯的烟抽得厉害,所以这3块钱里还包括烟钱。他专买一毛钱一盒的“太阳”牌纸烟。如果伙食费里能剩下一两毛的话,他就拿来买火柴。奚啸伯死时没有积蓄,也无家产,死后他给儿子留下一条破毛毯,一个樟木箱;深夜十二点了,马连良上敲开了剧院的门,跟门卫无可奈何地说:“我们家的红卫兵跟红卫兵打起来了。等会儿他们讲和了,想起马连良来,就打我。我受不了,还是到这儿来吧。”1966年12月13日中午,剧团食堂开饭了,马连良买了一碗,之后便摔倒在地,拐棍、面条、饭碗都扔了出去。据说马连良致命的一摔和演戏一样,极像《清风亭》里的张元秀:先扔了拐棍,再扔了盛着面条的碗,一个跟斗跌翻在地,似一片秋冬的黄叶,飘飘然、悠悠然坠落……大师远去,但一阵风留下了千古绝唱。

    读此书,我发现作者行文间突然用上一两句元曲,特别点睛,给文章增辉不少,可知作者对元曲是相当熟悉的。记得董桥说过,大意是要想写好白话文,窍门是熟读元曲。难怪作者的语言那么好了。

    章诒和的《伶人往事》和另外一本《往事并不如烟》我都买到过,只是看后就退还回去了。后来得知这两本书遭禁了,当初的退还便成了憾事。好在这两本我都读过,可以聊慰于心。至于为什么禁我不明白,不过既然禁,就肯定是有理由的,想来大概是“有司宿卫不谨”或“在井跟前憨玩,失了脚掉下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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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8-8 11:3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6:42 编辑

              【烛影摇红】黄叶村    听彝堂

    黄叶村是个泛称,这里是确指,见敦诚诗“遥山千叠白云径,清磬一声黄叶村”。
   

    离开白家疃,冒着大雨,我们来到了北京西郊的黄叶村,村长李明新在门前打伞迎接。这里过去是香山键锐营正白旗村39号老屋,现在则是北京曹雪芹纪念馆。

    我第一次来这里是上世纪的80年代初。那时我在北京实习,因为以前看了一个小册子,房主舒成勋撰,胡德平整理,范曾题签的《曹雪芹在西山》,就对老槐树下的老屋心驰神往。想当年我独自漫步到西郊,几经周折,来到了大槐树下,敲开门,房东却拒绝我进屋,因为所谓“曹雪芹故居”发现后,沸沸扬扬真真假假,给这家人惹来了不少烦恼。经过恳求默许,我匆匆忙忙到屋里看了一圈,印象中只留下间壁墙洞里一个蜡烛台,所谓“抗风轩”,旋告辞而别,到对面的植物园去了,就是末代皇帝出狱后工作的地方。

    后来,这里就大面积的开发,一个古朴的村落不见了,变成了今天的北京植物园。舒家的房屋设立为曹雪芹纪念馆,俗称黄叶村。纪念馆馆长,就自称村长了。

    说这里是曹雪芹故居,依据者何?因为此前传说曹雪芹的朋友,一个叫鄂比的送给曹雪芹一副对联:远富近贫,以礼相交天下少;疏亲漫友,因财聚散世间多。舒家收拾房屋,墙皮脱落,里面就赫然出现了这幅对联,不过写成了菱形,因而加了三个字:真不错。当然,这儿只是个由头,以后就是各种各样的论证与反驳,红学的事情就是这样,争论起来没完没了,至今仍然不见不散。

    倾盆大雨中,我们打着伞,聚集在老屋的屋檐下,听着研究员的讲解,然后,乘电瓶旅游车观看雨中的植物园,中午,在卧佛寺饭店喝“女儿红”。此情此景,不禁令人想起痛快淋漓的敦诚的《佩刀质酒歌》,序曰:秋晓遇雪芹于槐园。风雨涔淋,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余亦作此答之。诗云:

我闻贺鉴湖,不惜金龟掷酒垆。
又闻阮遥集,重卸金貂作鲸吸。
嗟余本非二子狂,腰间更无黄金珰。
秋气酿寒风雨恶,满园榆柳飞苍黄。
主人未出童子睡,斝干瓮涩何可当。
相逢况是淳于辈,一石差可温枯肠。
身外长物亦何有,鸾刀昨夜磨秋霜。
且酤满眼作软饱,谁暇齐鬲分低昂。
元忠两褥何妨质,孙济媪袍须先偿。
我今此刀空作佩,岂是吕虔遗王祥。
欲耕不能买犍犊,杀贼何能临边疆。
未若一斗复一斗,令此肝肺生角芒。
曹子大笑称快哉,击石作歌声琅琅。
知君诗胆昔如铁,堪与刀颖交寒光。
我有古剑尚在匣,一条秋水碧波凉。
君才抑塞尚欲拔,不妨斫地歌王郎。

可惜的是,“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曹子大笑称快哉,击石作歌声琅琅。”其长歌已世间不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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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8-8 11:3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6:44 编辑

               陈树菊的小菜摊    半部堂

    陈树菊是台东的一个菜贩。她省吃俭用,把结余下来的一千多万台币(约合人民币214万)全部捐给了孤儿院、学校、儿童基金会。这感动了世界,陈树菊得以入选《时代》周刊“全球百大最具影响力人物榜”,于今年5月与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同台领奖。“钱,要给需要的人才有用。”是她的毕生信念。
陈树菊就此成为传奇。但是,世界皆惊,她自己却依然那样淡定而从容。她最珍重的始终只是她的小菜摊。在美国领奖期间,她最牵挂的是那个小菜摊。刚回台湾,她第一件事就是赶回小菜摊卖菜。只有站到小菜摊前,她才能找回自己的感觉。怎样的轰动和怎样的名利诱惑,都不能让她失去人生的常轨。

  从一个小菜摊出发撬动世界,这传奇让人好奇:那是一个怎样的小菜摊?
 那无疑是一个有足够尊严的小菜摊。这种尊严,当然不只是来自陈树菊一个人的珍重,而是来自整个社会的尊重。马英九去台东拜会陈树菊,到了小菜摊跟前,也得老老实实地跟普通市民一道排队,排到了才有资格从陈树菊手中买菜,跟陈树菊对话。并不因为他是台湾最高领导人,他就可以越过那个小菜摊。这或许算是一道风景吧,折射着权力对小菜摊的谦卑。
   那无疑是一个足够稳定的小菜摊。它很小,但并不因为小就可以任意侵犯,它稳定到即便半个世纪的风云变幻,也不能丝毫撼动的地步,陈树菊也才能与它一直相依为命,才能通过毕生打拼,为社会奉献那么多爱。除了早年养家所需及后来自己的基本生存所需,她点点滴滴积攒下来的钱财竟高达一千多万台币,这一切全得自那个平凡的小菜摊。可见成熟的市场经济并不只是资本的天堂,它一定会尊重所有小菜摊,一定会尊重平民生计。纵然走卒贩夫,也能得其荫庇,靠日常的营生稳定地积累财富,而不必担心被敲骨吸髓。
    总之,陈树菊的全部依托,都是那个小菜摊,那个有尊严的、稳定的小菜摊。只要有一个这样的小菜摊,马上就可以出发,践行爱,践行悲悯与关怀。这传奇彻底颠覆了身份决定论,像熊熊火炬,足以照出每个人内心的光明,让每个人发现自己内心的力量,即发现草根的力量、普通人的力量、小人物的力量。小人物也能改变世界,而无须等到飞黄腾达、掌握了巨大社会资源之后。
    这就是说,人都有爱心,但爱心须有所依托。对普通人来说,对小人物来说,爱心的依托就是他们的小饭碗。正因为如此,他们的小饭碗不只有着饭碗的意义,更有着超验的价值。譬如就陈树菊而言,她的那个小菜摊,就简直可以说是一个神圣的小菜摊,救活了不知多少人的生命,润泽了不知多少人的心灵。对那样的小菜摊报以足够的敬畏吧。须知,颠覆每一个小菜摊,砸烂每一个小饭碗,都不仅是颠覆了摊主个人的生计,更是阻断了爱心的活水源头。
   一百多年前,在法国大革命的余烬照耀下,雨果曾这样慨叹:革命的绝对价值之上,存在着一个人道的绝对的价值。今天我们同样可以说,发展的绝对价值之上,存在着一个人道的绝对价值、博爱的绝对价值。只有当人道的绝对价值、博爱的绝对价值能为几乎每个人所默认,成为每个人心中的最高律,以此支配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运行才可能是人道的,文明的。而这一切,何妨从尊重每一个小菜摊、尊重每个老百姓的日常生计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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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8 11:3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6:46 编辑

             【红楼花解语】我读红楼梦    醉西楼

    记不清具体是什么时间开始读的红楼梦了,似乎是在初中?那时候只是自己读,也没有什么人指点,在学术论著只见于专业书刊的那个时代,更不可能读到什么红学研究著作了,初读红楼只是因为喜欢里面的诗词,一遍遍的诵读,以至于几乎篇篇都可以背诵了。现在回想,其实那时候只是单纯的从字面上喜欢,根本不懂得什么含义,对于小说的情节,更只是粗粗的翻过,根本不往心里去。我看书不是一个仔细的人,大多时候是一略而过,很多东西根本就没有在脑子中留下痕迹,昨天一个朋友考问我红楼梦里的老天拔地是什么意思,我一下懵了,因为我读红楼梦也很多遍了,这个词却从来没有记得看过,她说红楼梦中有3个地方有这个词,百度了一下,果然是,不由佩服她读的仔细了。

    后来上高中,记忆最深的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偶尔讲起红楼梦,说到红楼四春,名字的含义是原应叹息,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些,当时的感觉就如同是劈头被打了一下子,才知道原来红楼里有那么多的隐语,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遇到研究红楼梦的一些著作我会一篇不漏的看看,才多少懂得了一些红楼中的深一点的含义。参加工作后,就开始购买有关红楼的著作,最让我激动的是购买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时,翻看前面几幅彩页,是影印的原本中的脂批,那样触目的红字朱批,那样久远泛黄的书页,一瞬间仿佛时空倒流,回到了曹雪芹埋首著书的时候,我的手都颤抖了,捧着那几页书,人却已经痴了。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这里面包含了多少辛酸?
      

    近几年出版业放开,各种专著更是层出不穷,我仅周汝昌的就买了不下七八本,红楼梦诗词曲赋解也是见一个买一个,蔡义江的、刘耕路的,还有一些红楼梦成书研究等等,我属于无门无派的,只是通过看专家的书来帮助自己解密红楼,有时候掩卷沉思,也不由冥想曹雪芹当年,不由冥想到底有多少有关红楼的秘密被湮没,这是历史的遗憾,彼时恨不能真有时空隧道,可以让我回到过去,弄明白红楼的真相。
      

    红楼梦里的人物,大部分人说起贾宝玉,会说他是叛逆或有反抗精神,可是我却不以为然。贾宝玉在我看来,更多的是软弱。或者有人说他厌恶仕途经济,是具有叛逆和反抗精神的,可是在今天我们的眼光来看,贾宝玉未免不是一个厌学的孩子,我觉得贾宝玉对科举的厌恶更多的是带着曹雪芹自己的影子,或者他在这方面很失意吧,至少我们知道曹雪芹不是一个所谓的“成功人士”,晚年生活尤其穷困潦倒。若说贾宝玉叛逆、怜惜女儿,可是当晴雯被逐,他不敢为她说一句话,不敢力争要她留下,只能偷偷的去看一次,在死后写一篇芙蓉诔,就算芙蓉诔情深意切,斯人已逝,还有什么意义?类似的还有金钏,金钏之死可说完全是祸起于宝玉,可是他的表现是什么?在对自己慈爱的母亲面前,他都没有敢反抗或者说维护一下这些可怜的女孩子,他的怜香惜玉表现在哪里?我看只是太平时刻的享乐罢了。更不必提贾宝玉在贾政面前的战战兢兢,在被拷问琪官之时的立刻交代,他被打引来大多数人的同情,可是他被打是因为什么?是因为他结交戏子,是因为他调戏丫鬟以致出人命,而不是因为他做了多么可歌可泣的事。贾宝玉不是没有优点,但归根结底他是一个懦弱的人。
      

    说起黛玉,或许很多人不喜欢,认为她小性子,刻薄,可是我认为这只是黛玉在爱情煎熬中的一些表象,当一个人处在没有把握的爱情里,试问谁能做到不患得患失?谁能做到处之泰然?其实黛玉是一个很有见地甚至可以说比较成熟的女子,这从她初进贾府,处处留心,生怕哪里失了礼数就可以看出,在这点黛玉和宝钗并无二致。但当黛玉处在和宝玉的爱情之中时,她也变得和普通人没有两样了,每一个人在她眼里都有了威胁,什么金玉,什么麒麟,又有那什么大家的女孩,怎能不让她整日忧心,这样的心态下说话刻薄一点也在情理之中了。后来宝玉送了她旧手帕,两人互明心迹之后,黛玉再无那些,不正证明了她的心事只是宝玉吗?对黛玉,我是痛惜的,也不赞同续书里安排的结局,比较认同黛玉是因还泪而生,为宝玉担忧泪尽而死,更不赞同续书里把罪魁祸首安在贾母和王熙凤身上。
      

    说到宝钗,这样一个温婉贤良的女子,更是招来很多人的痛骂,认为她有心机,虚伪,甚至有的说恶毒,是我尤其不能苟同的。宝钗和黛玉及红楼的所有女子一样,都是薄命司的,作者对这些女子是抱着一样的同情态度,并没有要贬低谁,千红一哭,万艳同悲,那个时代的女子,有哪个不是这样的命运?宝钗处处忍让,与人无争,不过是性格使然,或许有人说她在滴翠亭扑蝶时嫁祸于黛玉,是其用心不良,但我想任何人都有不得已的时候,直面尴尬的时候为自己找一个台阶似乎不至于罪大恶极,何况宝钗只是避免了当时的尴尬,并没有去谁面前告状来处置那两个丫鬟,这和赵姨娘等人是有本质不同的。宝钗细心,善良,看到邢岫烟的处境,立刻替她解决,谁有难处她都会尽量帮忙,这怎能一概以心机论之?我想曹雪芹在安排宝钗和黛玉时一定也不是想安排两人争宝玉,可惜我们无法知道最终他的想法,这未尝不是一个遗憾。
      

    还有开朗爽快的湘云,这可能是比较得大家喜欢的一个人物,我也如是。看到湘云,自然觉得她光风霁月般的夺目,她醉眠芍药茵的有趣,她填柳絮词的才情,行酒令,抱不平,作者给我们生动的刻画了一个明朗可爱的史湘云,在红楼沉郁的大环境下,史湘云无疑是属于亮色的一环。但是我不能赞同于周汝昌老先生近年对史湘云的推崇,他把红楼所有的红都集中于湘云一身,红楼夺目红,万绿丛中一点红,这红都是湘云,这未免失之偏颇,从开始部分的谶语式的诗词中,我们不难看出,黛玉和宝钗还是红楼的主角,这是无庸质疑的。周汝昌更是把湘云最终和宝玉安排在一起,认为是她和宝玉终老,那我就不明白最后宝玉如何悬崖撒手了,总不能和湘云过着如意的生活,忽然突兀的撒手吧?
      

    当然,对红楼我们可以尽情的展开想象,这是个人的自由,实在无可厚非,我也曾经设想过很多,甚至不自量力的也想续写一下自己心中的红楼,可是到写才知道,曹雪芹这平平淡淡的语言中蕴含了多少功力,结果是几天就不了了之,现在想想真的汗颜。至于红楼中的人物,更是见仁见智,每个人会有每个人的看法,而红楼的每一个人物,怕是都足够单独写一本书去论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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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8 11:3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6:48 编辑

《唐山大地震》好就好在“拧”

半部堂

    拧,字典上解释为:形容词倔;固执。指人的性格。
影片中,母亲李元妮“拧”。拧在年年过年,都要为丈夫方大强、女儿方登烧纸,都要反复叮嘱他们现在的家的地址;拧在宁愿婆婆把儿子接回济南,也不愿意离开唐山;拧在生活富裕了,儿子要她到杭州享福,她不去,要给她卖新房子,她不住;拧在一个人苦撑苦熬过日子,也不再婚。
    女儿方登更“拧”。拧在被收养时沉默寡言;拧在考大学填报志愿时与养母对着干,养母不想让她学医,她偏要报医学院,让她就近就读,她偏要到外地就读;拧在为了避免养母对养父的“多心”,她两个暑假不回家;拧在她意外怀孕后,坚决不同意做流产手术;拧在自毁前程,大三自动退学;拧在她离家出走,让男朋友找不到她,让年迈的养父也找不到她;拧在32年不回唐山寻找亲人。
儿子方达也拧。拧在不愿戴假肢;拧在执意要外出打工,闯一番事业;拧在不顾妻子小河的威胁“鸡飞蛋打”,高唱“鸡有的是,蛋也能下。”也要把儿子点点留下陪母亲过年。
    《唐山大地震》不仅仅靠真情打动观众,靠讴歌时代的进步打动观众,我以为更能打动观众的是人物性格的刻画,是它立意的深刻与高远。再就是它平实的手法和演员的精彩表演。
影片中主要人物形象个个鲜明动人,而他们又有共性,又有同类项,这就是——拧。他们为什么这么“拧”,因为他们都是唐山人。拧,是唐山人突出的性格特征。在大自然的灾害面前,他们微弱,他们拧不过大自然,但他们在社会生活方面,在做人方面,他们拧。他们与现实的困境拧,他们与自己拧,为了那份把生的希望留给自己的爱情,为了那“救弟弟”的无奈地选择,李元妮守望着,拧着,苦着;为了那无奈的误解,方登拧着,苦着,挣扎着;为了亲情,方达同样拧着,用一只手同生活拼搏;宁愿冒着离婚的危险,也要孝顺母亲。
与命运拧着,与亲情拧着,与理想拧着,他们固执地让有些人嘲笑,然而,正是这种拧的性格,这种不屈的精神,才是人性中最动人的闪光!
    拧,是固执,是不屈,更是坚韧,是心头上的一把刀“忍”。忍辱负重,隐忍一行,以图将来,是中国人熟知的精神品质,在中华民族一步步前行的足印里,我们不难发现那凝结着黑色血液的拧与忍。
一部电影,塑造出了一个地域的百姓的典型性格,是一种最大的成功;一部电影,折射出一个民族的精魂,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伟大!
    要了解唐山人,请看一场《唐山大地震》,要体验中华民族的深刻与坚忍,请走进《唐山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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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8 11:3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6:49 编辑

            也说“美”那字儿    文/高原红4344


      不时从人文典籍上,总可以读到诸如“英雄的秦汉”、“博大的唐风”、“端丽的宋代”、“清秀的明清”这类于历朝历代的溢美之词。于是就涌出一种悠远的感觉,并于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遥远的人类画面。

      从雄健高大、魁梧宽实的秦始皇兵马俑到肩圆胸阔、雍容华贵的《虢国夫人游春图》;从体态轻盈、云鬓高耸的大同晋祠宫女塑像群又到文弱纤细、亭亭玉立的《红楼梦》里的佳人、小姐。历史一路走来,那美的感觉,顿间呼之欲出。又于是,一个不知被多少先哲或后学吟诗作赋过的“美”字,立即于感觉中也立体起来,那一刻我没法儿不写几个字!

      总是让我耿耿于怀的那个“美”字,也不晓得是不是苍颉那老头儿造的,这似不重要!远古说不上有何学术机构,造字估摸是一人说了算,但终归祖先们如何造字,始终是一个谜,这似乎也不太重要!造字之“六书”原则,实是后人们捣鼓出来的,那只能说是综述性的篇章,也仍称不得本质上的重要!只是,打从那“美”字诞生出来始,不光字形上不见有实质的变化,“美”之含义也一笔自古写到今天,其几可让满世界的人都心知肚明,但又说不清、道不尽。这一点就很重要!犹“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所言那样,其幻妙无穷的美色美景,其意喻深邃之美仑美奂,你能一语破的?

      不言而喻,“美”是一种感觉!

      这种感觉甚至可以渗透进婴儿的感官,从婴儿第一次迎着妈妈的微笑绽开可爱的笑脸开始,感受美,创造美的人类使命,便义不容辞的开始了。婴儿看见鲜艳的花朵、姣好的容颜,更莫说投入妈妈温暖的怀抱,那一刻总是笑逐颜开!缘何?那鲜艳,那姣好,那种怀抱里弥漫的无微不至的母亲情怀,就是“美”!前些日子,朱军搞了几台“漂亮妈妈”的谈话节目,我以为这次他没在煽情,和漂亮妈妈们说几句话,乃是人之常情,事之至理,那种美的感觉,朱军如斯,观者也如斯,你想逃离也未必可以!

      又据报载,当年才到连任总统的位置上,气都没喘匀的小布什,便频频向他的新任白宫女性同僚大献亲吻。尽管有人看不过眼,说总统先生“玩亲亲”过了火,微词多多,但是,作为欧美司空见惯的人文礼仪,也难厚非。在一种庄重得体的气氛里,一个富有美感的拥抱或亲吻,总会赢得阵阵掌声和会心的笑意。看来,人类于“美”的倾向,或“美”于正常人生的体验,美的感觉屡试不爽。

      一个不可置疑的命题:爱“美”是人类的本能。

      那么,美从何而来?当然美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产物,是人类在劳动实践中自由创造的成果。原始社会末期,人的体形即成为最初的审美对象。有力的躯干和健康的四肢,是原始人类男性追求的目标,其至今也还在影响着男人的审美标准。而对女人的要求则是丰乳大臀,生殖力强。这乃是部落的生存、繁衍所带来的必然的审美标准。从汉时开始,又转而追求女子的轻柔纤细,受宠于汉武帝的李夫人,就是纤弱妩媚的一例。后来成为成帝所爱的宠妃赵飞燕,据说能在武士掌上跳舞,这当然也是说她体态轻盈。

      总之,“束窈窕之纤腰”、“小腰微骨”,大体是那当儿择美的尺寸。这些对女人之美的扫描尺度,如今或有遗忘,但也有不少还在进入今人的视线。

      “美”作为一个概念,可用来刻画美好的事物,当更多可以描绘美丽的人儿。虽见仁见智,但自古以来,关于美的客观的共识比之差异总是多得多。诸如“黄金屋、颜如玉”之那般妙丽,还有“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之那般婉约,其中之“美”,总一目了然。注意,美可以有文化层面上的差异但没有意识形态的约束。当今美国歌坛最红的小甜甜布兰妮,乃名副其实的“美女”,其性感美丽,使“布兰妮”几乎成了世界性的“美”的代名词。于是,布兰妮的美丽惹热了欧美,布兰妮的倩影和歌声,也飘洋越海,飞进了中国追星族的床头和心中。

      人于美的感受,确实是食古不化,就那样与生俱来了!只要你置身于一个文明的社会,那么耳濡目染中,形形色色的事物总是能把你带入真善美的比较中。至于在饮血茹毛的年代,你就莫去谈何美了!连文字都没有,何来“美”之言说呢?只有在文明繁衍的历史中,才有美存在的土壤。无论于自己,还是更多的于他人,“美”都是一种展现,犹如华丽的时装展示一般,“美”是在有目共睹中产生的!

      原来,“美”是来自一种公理化的定义!

      惟公理是没法儿证明的!公理只能认可和接受。自然,与公理相悖的命题也无法儿证明,只是这类命题决不能称之为公理,故而不能去认可和接受。古人谓“情人眼里出西施”,那你说我说的事儿,当然验证不了公理,今人也无须旁征博引,去找出能说服天下人的反证。“情人眼里出西施”的那一刻总是和激情相伴,在激情中荡漾的感觉多是微妙甚而带点暧昧也未必不是。因而激情时而也让理性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欢天喜地那一刻之激情,唯“情人”是从,是否“西施”当然就其次了。

      我是说,“美”的感觉有时也不是在公理化的理性中产生的,但人们还是一次又一次的接受了,对美作多元化的认识应是文明社会的发展趋势之一。

      古代对人之形体美的认识和欣赏,也有漫长的过程。春秋以前关注型体上部而未及腰足,特重五官的形色,较少涉及人的仪态。从宋玉、屈原的字中,才始见描写女人的小腰,但尚未重视足部。由汉至唐,形体美的范围才扩大到全身各部位。唯对足的描写尚不论及大小美丑,且也只多对歌舞女子才有。五代以后,对足之大小美丑开始有议论。汉代于体态美有“男重伟丽,女尚端丽”之说,魏晋六朝,则无论男女都是崇尚风清骨秀。唐代以后的娇弱美,乃至不健康的病态美,实际也是形态美范围的扩大。

      在上世纪末,一项中国城市女性特征抽样研究结果显示,受人青睐的女性品质包括“会体贴人,善良、贤惠、能吃苦、有同情心、有忍耐力、爱丈夫、孝敬父母公婆......  ”等等12项。看得出女性德行中之“体贴人,善良、贤惠”三者赫然位列榜首前端,这些德行已凝聚成“东方女性”的美德之主要标志,也成为了中国城市女性之崇尚目标和城市男性之择偶标准。而让人吃惊的是“美貌”者在12项中不见踪影儿。这当然不是说“巧笑倩兮”和“美目盼兮”已然走出了中国当代审美范畴,只是传统的审美观,为适应与旧时不可同日而语的社会结构和日常生活,正处在调整和充实中。

      确确实实,审美指征正在从美的外表向美的内涵深入渗透。

      只是自古以来,女性于过日子中形成的诸多美好品质,既也总是让人念念不忘,但也正在当仁不让的取代那些古旧的审美观。一个重要的事实是,当同性恋冲出了“流氓”之范围,又走出了“变态”之行列,直到今天又理直气壮的越过了“障碍”之包围时,除了文明社会的宽容在大行其道之外,看得到,文明社会的审美观也在巨变之中。“美”的真实反映,也许就是依客观载体而发生的一种钟情感和爱慕感。

      美的表现当然也是仪态万方。记得清人李渔一席话:“女子,每有状貌姿容一无可取,而能令人思之不倦,甚至舍命相从者,‘态’之一字作祟也。”李渔所言之“态”,当然是指“媚态”。而“媚态”是不能与“西施”之美相提并论的,故而李渔之语,似乎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之那般意思,但却是延伸了“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命题。妇人之媚和西施之美,有时确实难得区分。常情来看,柔情媚态也是万端仪态之一种。但在李渔看来,女人一旦有了媚态,便产生“媚”的魅力!便使女人变成能够颠倒众生的尤物,让男人百依百从,甚至视死如归。

      我就想,倘就算是男人百依百从于买菜做饭、晾衣拖地,抑或受点女人的啼妆愁眉、缠绵幽怨的嗔怪,那毕竟还是在过小日子,女人还是金屋娇娘,那媚态也无需让人说长道短,撒痴撒娇由去吧;倘男人真要不依不饶,视死如归,不定作出一点惊天动地的事儿来,那颠倒众生的媚态就“严重”了。如此说来,容易与“美色”鱼龙混珠的“媚态”,算否万千仪态中之一种,又成了问题。因为于“视死如归”中,“媚态”与“爱”总会摩擦出悉悉索索的声响,那爱就索然、索味了,“媚态”之美也就荡然无存了。

      还是想,媚态当不止是李渔笔下之女人专利,“状貌姿容一无可取”者是一种极端,而尚欠天姿国色或就是天姿国色者,其媚态当又如何?李渔没有说。但有一点可以确信,真正的媚态是“难能可贵”之自演天成!故媚态之效法者多弄巧成拙,其抽象而玄妙也暧昧丛丛,故又常常让人畏而却步或敬而远之,总之难得拢身,想学“媚态”者总也学不到真经。殊不知西施之媚态如何了得!除了天姿,她的真经是学舞习礼三年取得,怪不得西施于“美人计”中,举手投足都是戏,都是美,演得夫差忘乎所以,以至亡国。但不料一位毫无天姿之西施东邻去学,则又不止邯郸学步,更有丑态百出,进而让史上冒出了一个大名鼎鼎的“东施”丑女来,那也难怪让世人贻笑大方!
   
      看来,还是崇尚那些既蕴含创造,也看得见、摸得着的自然“美”,那方靠得住。美都是能散发其魅力的,从而也能散发出光艳照人的美感来。表现生动旖旎之美,少点媚态尤“难能可贵”!只是那“媚态”天生就是女性造就,这从“媚”字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于是,一想到那“眉”字沾上一个“女”字,摇身一变又成“媚”字,我就有些惶恐!如此,你就莫想把那“媚”字从女人身上彻底撵走!

      如果你再细瞧一眼那“媚”字,此“媚”还与彼“眉”有关!难怪古人说过“笑生百媚入眉端”。眉端的事儿,是古往今来女儿家的功课,眉上的端倪,生出了说不尽的话题。只是于这篇帖子,字似乎写远了,那眉长眉短或眉高眉低的话,能否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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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8 11:3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6:52 编辑

                   离歌    心止既岸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题记


                                      (一)
    此生,我注定只能成为一名刺客,因为我早已死去,当红叶用她那幽怨的目光望向我的时候,我的心便已死去。我知道红叶远嫁他乡是被迫的,她不会喜欢一个素未谋面的商贾,尽管这商贾很富有,而我却只是一个孤儿,一个没有任何财富的穷小子,我没有能力娶到自己心爱的姑娘,那么,我的心只有死去。
    抬走了红叶的花轿把我的灵魂也悄悄地带走了,迎亲的队伍早已走得不知踪影,寂寞长巷的尽头只剩下孤独的我在瑟瑟秋风中发呆。我几乎忘了自己在这里站了多长时间,失去了灵魂的身体在秋风中没有任何知觉,心没有了,躯体里空得慌,没有了红叶我就没有了世界,唯一能给我籍慰的只有手中的长剑,因为它从没背叛过我。风吹过,一张火红的树叶随风飘落,轻轻坠在我的身旁,我俯身拾起它,犹如拾起自己一直铭刻的诺言,或者,犹如拾起我刚刚碎裂的心,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把这张红叶揣进自己冰冷的胸膛。
    该走了,这里已没有了我的留恋,可是,哪里又能找到我的留恋呢?我没有思考,因为思绪早已麻木,我只是紧了紧自己的衣带,再审视一下自己手中的长剑,然后,毅然向着红尘走去,一任脚步带着我去漂泊,我的每一步都积攒着我浑身的力量,我知道,这一走,便再也不会回来了,渺渺红尘在我踏出这一步的时候,已经吞噬了我,我想在这里刻下点什么,秋风撕扯着我每一步所腾起的沙尘时,在我的身后留下了长长的一缕轻烟,瞬间,那些起落的尘烟便把我雕刻在红尘中的脚印一一掩埋,消失殆尽。
    没有人认识我,因为在我一路走来的时候,没有人问过我的名字,我也几乎忘了自己叫什么名字了,这样也好,就当这世上没有我,就当我是一页枯黄的树叶在尘世起伏。当我穿过那些拥挤的城镇时,擦肩而过的人们不会注意到这个落拓的青年,当我行走在无人的荒漠里,无情的风沙更不会怜惜这个寂寞的行者,那么,我便有了足够的条件去做一名刺客了,当然,我还得有一柄锋利的长剑,幸亏,剑还在!

                                      (二)
    路过那座城镇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它与别的城镇有什么不同,苍老的土城墙略显斑驳,垛口的夹缝里努力地生长着些许枯干的荒草,城楼上斜挑着一面破旧的大旗,旗上的字迹早已模糊,秋风中,那大旗猎猎着响。大旗下是城楼略显破败的青瓦,几只在秋风中发抖的鸟雀在裸露的椽子上声声哀鸣,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生存?我不得而知。
    但是,这座城镇还是与别的地方有着很明显的区别,因为,当时最著名的剑客之一盖聂就居住在这座城镇,所以,这座城镇便因为有了盖聂而闻名天下。我并不是刻意要到这里来的,但我也不会刻意地回避这里,不知道为了什么,我的脚步就把我麻木的躯体带到了这座城镇。我很仰慕盖聂如日中天的声名,但我不想与他发生任何的冲突,我只想远远地看他一眼,最好是能远远地见到他的剑术,那样,我就不虚此行了。
    遇见盖聂只是一种巧合,我没有去打听他的相貌与住所,因为我满身的风尘,任谁也不屑搭理我。当时,我就在一个小酒馆的角落里独自饮酒,我不嗜酒,但我冰冷的身体需要那浓烈的酒汁去烘烤,不过,就算我在喝酒的时候,我的手也会紧紧地拽着我的剑,甚至,当我熟睡的时候,剑也从不离身。
    盖聂和他的朋友们是在我喝下第五杯酒的时候走进这家小酒馆的,我并不认识盖聂,但,当盖聂的脚步一踏入这家酒馆,我便知道,他就是盖聂。我在行走的时候,遇见过无数个陌生人,什么样的职业都有,其中不乏各种剑客,从没感受到过如此巨大的压力,我的剑在鞘中轻轻地颤动了一下,发出一声柔弱而清脆的声响,盖聂没有听见这一声响动,因为,他一走进这家酒馆,酒馆里所有的人都恭恭敬敬地站起来和他打招呼,微微鞠一个躬,说:“盖大师好!”我趁着他们打招呼的时候瞥了他一眼,觉得他与我想象中的盖聂有很大的出入,在我的想象中,他应该是英俊神武,相貌堂堂,可是,今日一见,稍觉失望,他不高,比我还要矮半个头,略胖,一张圆脸看起来油光发亮,像很脏似的,眉毛倒是很粗,眼睛不是很大,却有神,可笑的是,他居然长着一个酒糟鼻,在这深秋寒冷的天气里,鼻尖上却挤满了汗珠。
    盖聂很习惯人们对他的尊敬,或许,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得到相同的尊敬,他“哈哈”笑了几声,说:“诸位,客气客气,叫我盖聂就行了。”听他的声音也不怎么洪亮,有点尖锐,倒像一个阉人的声音。
    众人纷纷落座的时候,盖聂发现了我,虽然我坐在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但整个酒馆只有我一个人没有站起来与他打招呼,所以,他还是很轻易地发现了我,对于我的不礼貌,他似乎很生气,他的目光剑一般地刺向我,我习惯性地迎向他的目光,犹如两柄锋利的长剑在空中相遇,我仿佛听到一阵金铁交鸣的铿锵声,然后,他的目光突然地散了开来,我便知道,他不是我的对手,我再次觉得有点失望,低下头,喝干了我的第六杯酒。
    盖聂的尸体是第二天被发现的,当然是我杀了他,我只出了一剑,便刺穿了他的心脏。其实,我并不想杀他,是他逼着我拔剑的。我从那个小酒馆里出来,他便一直跟在我的后面,我对他已经失去了好奇,路过这个城镇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了,我想,还是离开这里吧,去找一个自己愿意停留的地方吧。可是,当我走到城外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时,他叫住了我。
    “你是谁?”
    我停下了脚步,却没有转过身来,也没有回答他的问话。于是,他拔出了腰间的长剑指着我,我只好缓缓地转身,望着他手中的剑。那是一柄薄而锋利的剑,装饰得很华丽,护手是用黄金打造的,上面居然还镶有两颗闪亮的宝石,剑刃闪着刺目的寒光,那只握剑的手干燥而稳定,凭着这把剑和这双手,盖聂果然不愧是天下闻名的剑客,然而,剑不是拿来欣赏的,再华丽的剑,杀不了人也不是好剑,盖聂的剑当然是好剑,死在这把剑下的人不在少数,我几乎能看到这把剑上隐现的血光,也几乎能感受到从这把剑上散发出逼人的杀气,但,这把剑杀不了我。
    “你是谁?”他再次发问。
    “我只是个路过的人。”我的回答不卑不亢。
    “拔出你的剑。”他咄咄逼人。
    “为什么?”
    “因为我是盖聂。”
    “我不想杀你。”
    “谁杀谁还不一定?”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嘴里发出了一声冷笑。
    “你为什么非要逼我拔剑?”我的回答依然冷漠。
    “因为你是剑客。”
    “你不后悔?”
    “少废话。”
    “你出手吧。”
    “你为什么不拔剑?”
    “我的剑出必杀。”
    “年轻人,太狂妄了,这个世界上没人敢这样跟我说话。”
    “我不想杀你,你走吧。”
    说完,我转身朝北走去,他却再次叫住了我,说:
    “你不拔剑就别后悔。”
    “你出手吧。”我重复了一句,然后,我就听见一声尖锐的破空声,我知道他出手了,那声音很悦耳,是锋利的剑尖与空气的摩擦而发出的,那是我喜欢听的声音,而我的剑突然在剑鞘里不停颤动,它仿佛在催促着我该拔剑了,我不想死在他的剑下,于是,我拔出了我的剑,回身刺穿了盖聂的心脏。
    盖聂肯定不会相信这是事实,他慢慢地低下头,茫然的看着这柄穿胸而过的剑,说:
    “你到底是谁?”
    “荆轲。”说完,我拔出了刺在他胸口的剑,鲜血如涌泉般喷洒在饥渴的黄土上,瞬间便被大地吞噬了,风吹过,杀气顿消,我长吁一口气,望着盖聂死灰色的脸说:“我不想杀你的,可这天气却非常适合杀人。”

                                      (三)
    秋更深了,本该到了庄稼丰收的季节,而原野上却一片荒芜,是战争让人们抛弃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把日子放在马背上去挣扎,今天还能呼吸的,便尽情地呼吸着这珍贵而焦躁的空气,明天是否还可以见到阳光,谁也不能保证,那么,他们活着还能有希望么?他们的生命如同他们跨下的马匹一样,只能为了他人无休止的欲望而盲目地奔波。
    我不能如他们一样,我以为我生下来便应该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当战争的硝烟在荒野上燃起的时候,我便站在远远的山冈上看着,那些血肉横飞、尸横遍野的场景对我来说早已麻木,我抬起头,仰望着湛蓝的天空,那里一片宁静,南飞的候鸟没有被杀伐声惊乱,它们依然悠闲地、有条不紊地向着它们的宿命迁徙,而我却一路向北,我在寻找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的梦想。
    相比之下,鲁句践居住的城市要比盖聂居住的城市大得多,鲁句践同样也比盖聂要稳重得多,我在入冬的黄昏时走进了这座城市。北方的雪来得很早,刚刚入冬便飘起了鹅毛大雪,北方也没有大山,雪花很容易便把平坦的荒野完整地覆盖,那些萋萋荒草以及沟沟豁豁仿佛在一瞬间被清扫得一干二净,再铺上一层厚厚的鹅绒,还了大地一个广袤的宁静。
    我的衣衫早已褴褛,但我的肌肤却被冻得发烫,如火烧般疼痛。雪花没有让这座城市变得寒冷,千里之外的战火也还没有燃烧到这里,所以,这里依然洋溢着温馨的气息,大街上人来人往,有撑着伞的,也有戴着斗笠的,还有什么都没有戴,在飘飞的雪花里怡然漫步的,街边嬉笑着玩雪的孩子们更是给人一种融融的暖意,街面上烤白薯的、卖馄饨的、炸油条的小商贩正忙碌地收拾着自己的摊子,他们要迫不及待地赶回家去享受自己一整天辛劳的报酬,他们的妻子定会在家里烧好了一大盆的炭火,晚餐也定会做得很丰盛,桌子上也定会有一壶烫得不温不火的老酒,想到这些,他们的脸上自然地泛出一丝欣慰的笑容,这就是他们的幸福,能这样宁静地厮守着这份日子、厮守着这个温暖的家,他们别无所求。而我的幸福呢?刺客的幸福难道就应该充满血腥味么?我自以为与那些小商贩所祈求的不一样,我自以为我的幸福应该是一种苍凉悲壮的人生,然而,我却很向往一种宁静,或许,是我寂寞的旅程让我不堪与他们为伍吧?
    朔风卷雪,剑气如虹,不知道是风激起飞雪还是剑舞动风声,鲁句践矫健的身影在风雪的中央飞舞,他的门人弟子围成一个大圈为他喝彩,我挤进人群,怀着敬仰的心去品读他的剑术。平心而论,他的剑术比我的要精美耐看,让人赏心悦目,给人一种华美的享受,能把杀机暗藏在剑舞之中,鲁句践便已不是一个平凡的剑客。
    所有围观人的目光皆对他充满了敬畏和赞赏,只有我的目光依然冷静,我看出了他剑术里的破绽,并为他的浮华而稍稍惋惜,于是,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准备离开,可是,我这小小的举动没有逃过鲁句践锐利的目光,他停下剑舞,注视着我手中的剑,说:
    “你懂剑?”
    “懂一点。”我不想让他在他的门人面前太难堪,轻声回答。
    “你是谁?”
    “荆轲。”
    “你对我的剑术不屑一顾?”
    “你的剑舞很好看,我不会。”
    “那你为何要离开?”
    “剑是用来杀人的。”
    “你认为我的剑杀不了人?”
    “杀不了真正的剑客。”
    “你是真正的剑客?”
    “不敢。”
    “你为何不来试试?”
    “不必。”说完,我转身便走。
    “你是不敢试吧?胆小鬼!”
    我没有受他的激,他的剑术到这个地步实在不容易,我实在不愿意杀一个这么努力的人,只是,他还不懂剑的真谛,也不懂做人的真谛,我真希望他以后别再舞剑,别再说自己是个剑客,否则,他定会死在别人的剑下。
    “你若是真正的剑客就来尝尝我的剑术,否则,就滚出这座城市!”他依然不依不挠地说,他的门人弟子也跟着起哄:
    “就你那乞丐样,敢与鲁大师论剑?怕是给大师倒马桶也不配!”
    “这种胆小鬼,一辈子也别想做大事!”
    “……”
    我没有再理睬他们,我把他们说的话就当是冬鸦的恬噪。我慢慢地向着城外的荒野走去,就在我快要走出鲁句践的视线时,一条恶犬仗着人势,向我扑来,我的剑不是杀犬的,但我很想提醒提醒鲁句践,于是,我拔出了剑,我相信没有人能看清我是怎么出手的,他们甚至连我是否拔剑也不会看见,包括鲁句践也不例外,但他一定能看出我已经出手了。我的剑太快,我的剑也太薄,那条恶犬根本来不及倒下,它一直跑出了十几米才突然扑地死去,他们一定不知道那犬是怎么死的,鲁大师能知道么?我想,他一定知道,因为他的弟子们欲追上我理论时被他拦住了,他的目光瞬间变得暗淡而萧索,痴痴地望着我远去的背影,口中喃喃念叨:“他是谁?荆轲是谁?”

                                      (四)
    冬的跋涉是艰辛的,走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我常常会被那惨白的色道刺得双目流泪,每当这时,我便会想起红叶,我惊奇自己居然还有思念,这是个不好的兆头,刺客怎能有感情的牵绊?但我依然不能阻止自己的思念,我知道这样很危险,或许,有一天,我会死在这种思念之下,管他呢,没有红叶的日子,生与死又有何分别呢?
    走进蓟城的时候我很茫然,我突然觉得自己很渺小,因为蓟城很平坦,隆冬刚过,漫天的沙尘便铺天盖地,我觉得自己与那些细小的沙粒没有任何区别,我们一起在狂风中跌宕起伏,我们的命运在这个战火纷飞的时代里由不得自己主宰,所以,我不知道自己要走向何处,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寻找什么,或者,让这个时代忘了还有荆轲这样一个人的存在吧,如一朵山野间的蒲公英,在飘荡中活着、在飘荡中死去。
    冬天虽已过去,蓟城的春日却依然寒冷,枯干的枝桠上依然没有丝毫的绿意,荒凉的草场上依然是白雪皑皑,但我知道,生命正在孕育,它们正在冲击着寒冷的冬衣,追寻着一春的绽放,有了新生命的参与,一切都该充满着希望,而我的生命还能有希望么?是否我也在等待着一生中的瞬间绽放呢?我回头望了望来时的路,再看了看自己满身的尘土,然后轻轻地叹息了一声。
    沙尘还在风中飞舞,街面上几乎没有行人,就算偶尔有路过的,也是行色匆匆,惟有我依然用不变的速度、不变的频率在尘世间雕刻着自己的足迹。此时,忽然有一阵清越的筑音穿透厚重绵密的风沙钻入我的耳中,我猛然停下自己的脚步,闭上眼睛去仔细聆听那仿佛来自天籁的琴音。
    其实我并不懂音律,什么宫、商、角、徵、羽,什么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等等更是一窍不通,然而,筑音悠悠,声声入耳,似在为我而奏、似在为这个离乱的世界而奏,琴音中,我似乎迷失了自己的人生,又似乎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刚开始,筑音曲式较缓,彷如天地开阔,一片辽原,有大气,又略带沧桑,曲中浩然正气一览无余,荡气回肠的开篇之后,琴音稍高,仍极缓慢,似有高山大谷的空灵,也有小桥流水的清脆,更有两情相悦的恩爱缠绵,稍后,但闻琴音渐渐爬高,走向激越,在最高处时,忽又突坠谷底,曲式越来越快,隐隐有风雷杀伐之声,此时,调式突转,只听得烽烟四起、战鼓嘹亮、金戈铁马、热血沸腾,天地间忽然便充满了杀戮的戾气,呐喊声中,琴音越走越低、越走越慢,最后停在一个厚重的低音处,悠长不绝,本以为此曲就此而终,正欲长舒一口气,突兀中,一个悠颤的声音在绕梁的余音中,轻轻奏响,曲式似比刚开始时更慢,娓娓道来,让人悲从中来,孤单寂寞、忧郁悲伤、生离死别,尽在曲中演绎得淋漓尽致,在我婆娑的泪中,筑音渐渐遥远低沉,最后,似乎一个沧桑的背影正静静离去,那脚步声,一步一步,渐行渐远,终不可闻。
    循着琴音,我见到了那个击筑之人,一个坦然自信、镇静稳重的清秀男子,我们目光交汇的时候,我没有看到杀机,也没有感到压力,他的眼里只有温暖、只有关爱,我把我的目光化为一把利剑,与他交锋,可无论我怎样辗转腾挪,皆刺不破他淡然随意的笑容,我的利剑反而被他温厚的笑意逼得节节后退,在一个居中的临界点,我们僵持了许久,我觉得我就是一壁冰冷的厚墙,他则是一团温和的棉球,我们之间是分不出胜负的。
    “好曲,天籁之声。”我没有提到剑术,从他的眼中,我也看出他并不想我提剑这个字。
    “这世上,天籁之声有很多,只是你没有注意,世上许多人都没有注意。”他淡淡地笑着说。
    “是吗?我不懂音律。”
    “世上不是只有音律才是天籁之声,何况,音律也是从自然中的许多美妙的声音演变出来的。”
    “不懂。”我很实诚地说,他的话我是真的没听懂。
    “你听过流水声么?听过松涛声么?还有鸡鸣声、狗吠声、儿啼声,还有劈柴声、烧火声、烹菜声以及读书声、写字声等等,无一不是美妙绝伦的声音。”
    “是。”我猛然觉得,这些再平常不过的声音,回想起来,原来皆是天籁。
    “如果有心了,还能听到雪落窗台的声音、春暖花开的声音、四季流转的声音……”
    我终于明白,他为何能奏出如此美妙的琴曲了,原来他是在用心弹奏,他把世间万物那些微妙的美丽都融入他的琴曲之中,连花开的声音都能听到的人,他的筑曲中,自然能听到花开的美妙,我喃喃地说:
    “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后来我知道他叫高渐离,蓟城名士、燕国名士、天下名士,他演奏的筑天下不作第二人想,而能亲耳听到他演奏的人却很少,知道他会剑术的人更少,其实,我也不知道他是否会剑术,只是在目光交汇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他不但会剑术,而且,我毫无把握战胜他,如果说天下间,还有一个能与我一战的高手,那个人一定是他,高渐离!

                                       (五)
    自从红叶离我而去之后,与高渐离在一起的日子是我这短暂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是高渐离让我明白了这世界不仅只有爱情,还有一种情感也能给人无穷的温暖,那就是友情。
    田光先生,一位让人尊敬的老先生,他是高渐离的忘年交,也是燕国最好的剑士。虽然田老先生已是白发苍苍,但他依然满脸红润、神情矍铄,无论何时,他总是笑容满面,当他看见我手中长剑的时候,便说我是当世最好的剑客,他仔细地抚摸着我的剑,眼中的光芒越来越炙热,他说:
    “这把剑不适合我,也不适合任何人。”
    “你是说这剑不行?”我诧异地说。
    “是,你的剑不行,不是一把好剑。”他固执地说。
    “可我觉得这是最好的剑。”我也固执地说。
    “你的剑虽不是好剑,可当它握在你手中的时候,它便成了这世界最锋利的剑。”他笑着说。
    “为什么?”我不懂。
    “因为这把剑已经有了生命,它的蒯缑、剑柄、护手,无一不与你的手掌严丝合缝,它仿佛早已与你合为一体了,这样的剑,是谁也不能抵挡的。”
    于是,田光老先生便成了我的知音,我很佩服他的见识,也许他不是我的对手,但,他仿佛在我的心中点燃了一盏明灯,让我看清了自己走过的那些茫然的道路,也让我看清了自己往后要去的方向。
    子车莫言虽起名莫言却善言,据说是从秦国迁徙而来,不崇文、不尚武、无家室、无居所,可以说乏善可陈,然而,他同样也是高渐离的莫逆之交。
    子车莫言刚到蓟城的时候,穷困潦倒,与我一样也遇到高渐离击筑,莫言击节相和,高渐离请同席饮酒,莫言婉拒,掉头而去,求职于市,有人请屠狗宰羊,莫言从之,得数钱,与高渐离豪饮大醉,从此获高渐离及街人尊重。
    我在以后与子车莫言交往的日子中,了解到他虽是一个无能的人,却也是一个很自重的人。莫言从不受人恩惠,为了生存,什么卑贱的工作都做,他的穿着肮脏破旧,做的是最苦最累的工作,可从没有一个人看不起他,他虽贫穷,却时常可以见到他用不多的银钱去接济穷困,我在他平凡的外表中,见到有一道神圣的光环围绕着他,让他看起来无比的高大、伟岸!
    我很尊敬高渐离的这些朋友,他们同样也很尊敬我,为了这些朋友,我试着放下手中的剑,去做回一个普通的人。高渐离告诉我:并不是无情才能做一个好的剑客,一个真正的剑客应该有博大的胸襟、宽阔的心怀,应该救万民于水火,这样的人,才配谈剑,才配青史留名,所以,一个好的剑客,应该把自己融入社会,去遍尝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去体会人世间的悲欢离合,用尘世的艰辛去磨炼你手中的长剑,那样,你的剑才会无坚不摧!
    高渐离的一席话让我觉得眼前一亮,是的,我该停下我漂泊的步伐了,原来所有的希望并不是藏在高山大川里,也不会藏在莽莽荒野里,孤独寂寞地攀爬只会让自己更冷漠,只会把自己孤立在在一个苍凉浩大的囹圄里从终点走到起点,再从起点走到终点,周而复始、无穷无尽,而当我死去的时候,在这个寂寞的轮回里甚至没有留下一丝与我有关的痕迹,那么,我的漂泊还有意义吗?或许,点燃我绽放的生命的导火索正是高渐离的这一席话,那么,我得为那一刻的绚烂做好充分的准备。

                                      (六)
    那段开心的日子也是我能量堆积的日子,我很仔细地过着每一天、每一个时辰、每一分每一秒,我把沙漏的每一粒细沙都数得很清楚,因为滴过的细沙留在我的身后,筑成了一道道坚实的墙壁,让时光的脚步回不到昨天的日落和前天的春雨,而我在日子的台阶上,一步一步拾阶而上,向着那看不见的最高处走去……
    我生活的绝大部分时间是在高渐离开的酒馆里打杂,我用自己的笑脸去迎接每一个人,我卑微地承受着每一个酒客的挑剔,我让每一位来到这个酒馆的客人都满意而归,当他们含笑离去的时候,我知道我的韧性便多了几分。当然,闲暇的日子我总忘不了那些值得尊敬的朋友,有时我会去田光老先生家帮忙挑水劈柴;有时我也会帮子车莫言去屠狗宰羊、清扫垃圾,我觉得这样的生活虽忙碌、辛苦,却也有无穷的乐趣。
    有风而无雨的黄昏,子车莫言总会拿一副狗内脏或羊杂碎踢开高家的柴扉,大声喊道:
    “荆卿、荆卿,去把田老先生请过来喝酒。”
    高渐离定会接过子车手里的物品,交到厨房,吩咐厨师做一锅香辣的火锅,再温一坛自酿的高粱曲酒。我自然应声到城东田家把田光老先生强拽了过来,田老先生每次必说:“老朽老朽兮,不胜酒力。”我们定会回他一句:“朽则朽兮,喝一顿少一顿,管他明日晴与雨。”然后,众人哈哈大笑,豪爽自然。
    每日酒宴的话题自是高雅粗俗皆有、天南地北并存,酒半酣时,高渐离定会被我们逼着击筑助兴,在他优雅的琴音中,我们定会用五音不全的燕歌相和,此时我们撕开防备、放浪形骸,此时我们如同坦诚的赤子,忘了风雨、忘了江湖;忘了刀马、忘了战争,我们敞开胸襟,豪歌狂饮,直到杯盘狼藉、直到更深露重!
    日子便是这样在忙碌充实中流淌着,而无论我怎样放纵自己的思绪,揣在胸口的那张红叶依然鲜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把那张被我的体温捂得温热柔软的红叶小心翼翼地掏出来,犹如掏空了我的心脏,让我阵阵地刺痛,我捧着那张红叶,仿佛捧着你娇艳的脸庞,每当这时候,我的目光便会柔和起来,我的眼中便会有泪光隐现,如豆的油灯此时跳跃着你身着嫁衣的影像,你红袖飘飞、泪眼婆娑,迎着我缓缓走来,我愿时光永久地驻足在这一刻,让我把所有的思念全部放在这油灯里燃烧,然而,灯花一闪,油尽灯枯,一切都不复存在,远处隐约传来了一声雄鸡的啼声……

                                       (七)
    战争的消息是姬丹带回来的,作为燕国的太子,姬丹从小便在别国做人质。刚开始是在赵国,那时候,姬丹还只是个幼童,与同样在赵国做人质的赵政比邻而居、关系密切,他们一起在赵国度过了天真无邪的童年,可说是两小无猜。然而,随着时光的推移、年龄的增长,赵政日渐聪慧英武,姬丹却愚笨羸弱,于是,赵政对姬丹渐渐疏远冷淡。
    那年秦王宾天,赵政回到秦国继位为王,姬丹也随赵政到秦国做人质,他满以为赵政会看在俩人自小的情分而善待自己,却不曾想赵政有着远大的胸怀,根本就不屑用正眼看他。数年之后,赵政清除了内乱,便开始发动战争,他想建立一个大一统的王朝,他想把纷争的各国皆踏在自己的脚下,想让所有人都听从他的命令、使用他设计的钱币、乘坐他建造的车鸾。那么,燕国迟早也逃不出赵政的铁蹄。姬丹得不到赵政的善待,觉得太子的尊严受到了侮辱,再加上赵政野心勃勃,对列国垂涎之心昭然若揭,姬丹很清楚的知道,燕国已危在旦夕,于是,他开始策划逃回燕国的计谋。
    姬丹出逃的时候正值仲夏,是他最要好的朋友、秦国的大将樊於期助他逃出咸阳城的,姬丹以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便从赵政的监视下逃回了燕国,他甚至觉得自己简直是聪明绝顶,其实,在他刚刚逃出咸阳城的时候,赵政便接到了大将军蒙恬的报告,蒙恬问赵政要不要派快马把姬丹追回,赵政说:“此人乃一匹夫,不足为虑,朕要取其性命犹如探囊取物,且由他去。”所以,姬丹便仓皇地回到了蓟城。然而,令赵政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这次蔑视,险而让他遗恨终生。
    姬丹的父亲燕王姬喜是一位昏庸的君主,他听到姬丹带回来的消息说秦国大军已快攻到赵国的邯郸,不日便会打到易水河畔,吓得六神无主,忙向儿子求计,然而,这样一对笨蛋父子,又能有什么好的计策呢?无奈之下,只好请来姬丹的老师、燕国名士鞠武商议对策。
    鞠武是个有见地的人,他给姬丹详细地分析了当时的局势:“秦国正大举进攻赵国,秦将樊於期又在屯留起兵反秦,正是燕国自救的大好时机,吾王当北联匈奴单于、西并魏赵、南合齐楚,是为燕国之屏障,厉兵秣马,共同抗秦,令秦军首尾不能相顾,或能自保。”
    姬丹对战争是恐惧的,对于鞠武的计策更是不置可否,他只想偏安一隅,日后做一位太平君主。于是,他整天幻想着秦王赵政突然暴毙,秦军不攻自破,这个梦姬丹做了很久,直到有一天樊於期的到来,这梦才彻底破灭。

                                      (八)
    我一直认为樊於期是位可以称为英雄的人物。当初他担着莫大的干系,把燕太子姬丹送出咸阳,使得赵政对他耿耿于怀,欲除之而后快,只是樊於期对秦王忠心不二,令秦王赵政始终不得机缘,整日闷闷不乐。
    秦将王翦与樊於期同殿为臣,二人屡立战功,不分轩轾,王翦获知秦王欲除樊於期,正合其意,便献策于王:“可令樊於期带老弱兵卒攻赵,若胜,吾王幸也,若败,灭其宗族。”赵政闻言大喜,依计行事。
    我之所以认为樊将军是英雄,有几点原因,首先冒险相救姬丹,其次便是这次出战赵国。樊将军带领数万老弱兵士,择日启程,杀往赵国,居然所向披靡,一举攻破赵国的平阳、武城,斩杀赵将扈辄,再迂回向北,攻占赤丽、宜安,直逼赵国都城邯郸,赵王赢迁闻讯大惊,忙调镇守北边的赵将李牧回师相救。
    李牧,赵国名将,声动四野,廉颇、蔺相如、赵奢等人常向李牧求教战策,李牧豁然大度,自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造就了廉颇等大将闻名天下、留名青史,而李牧更是每战必胜。
    肥下一战,李牧果然不负赵王所托,大败秦军,樊於期寡不敌众,率残兵败将退至屯留,秦王闻奏,大怒,诛樊家合族数十人众,直杀得行刑者手软、观刑者心悸;直杀得积血没踝、风哭雨泣;直杀得日月无光、天地昏黄。消息传到屯留,樊将军怒目戟张、悲恸欲绝,便在屯留竖起反旗、招兵买马,誓与赵政不共戴天。
    秦王赵政自然不会把樊於期和他的数千叛军放在眼里,令大将王翦率领十万大军将屯留团团围住,数日之间,便把叛军杀得片甲不留,惟有樊将军一人在贴身死士的保卫下,杀出一条血路,逃出重围。赵政闻讯,发下檄文:获樊於期人头者,赏黄金万两、封万户侯。
    天下之大,烽烟四起,樊於期带着疲惫的身体以及疲惫的心灵匆忙在奔走的途中,他觉得这世界似乎已没了自己的栖身之处,秦王的巨额悬赏诱惑实大,谁又能抵挡呢?自己单枪匹马,何处是归路?血海深仇,又如何能得报?这时候,他想到了姬丹,或许,燕国还能让自己一避锋芒。至于秦将王翦,在剿灭了叛军之后,回马直攻邯郸,樊於期知道,秦军兵强马壮,破李牧、破邯郸、破赵国当是指日间的事。
    姬丹见樊於期的到来,大喜若狂,不顾老师鞠武和群臣的极力反对,毅然拜樊於期为大将军,任其出入燕国朝堂,只为报答当初相救之情。但从樊於期口中得到的秦军强悍的消息,又令姬丹昼夜难安,郁郁寡欢,看来战争终难幸免,此时,一个愚笨却永垂青史的计策在姬丹的脑海里逐渐清晰……

                                      (九)
    又是一年秋风起,蓟城四周的山野上,树叶一片一片的被夕阳染得鲜红,我常独自一人在黄昏时面对着满山红叶,静静思念着身着血红嫁衣的红叶,而今她在哪里?而今她还好么?
    是子车莫言带着田光老先生在郊外找到我的,一定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否则,他们不会找到这里来。
    “荆卿,老朽有事相求。”田老先生嗫嚅地说。
    “老先生不必客气,但说无妨。”我把自己的遐思悄悄藏起,恭敬地回答。
    “今日太子姬丹召见了我,是我的好友鞠武引荐的。”田光说。
    “所为何事?”我问。
    “姬丹和鞠武谋划了一件很机密的大事,想请我帮忙完成,但我的年纪大了,恐怕不能胜任。”
    “什么事能让田老先生为难?”
    “樊於期带来消息说秦国已经攻到邯郸了,不日便将踏入燕国境内,北渡易水了,太子想请我去咸阳刺杀赵政,赵政死,则秦军不攻自破。从前我是燕国最好的剑客,可是,而今我已年老力衰,命不长久矣,如果一旦失手,让秦王有了防备,便前功尽弃,反而会加快秦国攻燕的步伐,我左思右想,觉得惟有荆卿能胜此任,所以,急急来求。”田光鼓足勇气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
    “荆轲乃一介草民,军国大事不愿与闻,但我定会保守秘密。”我犹豫再三,答道。
    田光闻言,匍匐在地,泣然曰:
    “请荆卿为燕国百姓着想、为天下百姓着想,战火一起,百姓流离失所、妻离子散、田园荒芜,皆只为暴君无尽的欲望,从此天下永无宁日,卿三思啊!”
    其实战争的荼毒我比田老先生更清楚,当初我离开家乡路过韩国的时候,秦军正攻打韩国。战火烧过,沿途十室九空,尸横遍野,秦军暴虐,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所到之处,寸草不留,空气中到处是血腥与硝烟混合着的怪味,那些战死沙场的军士无论胜败都与他们无关了,他们用他们的生命满足了一个人勃勃的野心、书写了一段段血泪的历史,所以,我痛恨战争,我愿意去阻止战争的发生,哪怕用我的鲜血、用我的生命去换取和平,我也无悔,只是因为姬丹的想法和计策过于大胆,让我觉得太不真实,这才拒绝了田光的请求。
    “荆卿,请你转告太子,我定会用生命去保守这个秘密,你是一颗埋没在沙尘里的珍珠,迟早会发出光彩的,只是这次行动无论成败卿都将无法全身而退,但是,人生只要有瞬间的精彩,又有何憾?老朽会在黄泉路上为卿庆功!”说完,田光拔出暗藏的短剑刺进了自己的胸口。
    这时,我才明白,一切都是真实的,我所等待的机会就快来了,我的生命仿佛正是为了完成这样一个使命而存在的,可是,我的醒悟似乎稍稍晚了一些,是田老先生用他的鲜血唤醒了我,我跪在田先生的面前没有流泪,喃喃地说:
    “我会去的,我一定会去的!老先生,请您慢点走,一定要看着我把剑刺入秦王的心口。”
    子车莫言在哭,他那粗犷豪放的哭泣声在燕国的天地间回荡,撕碎了山野的宁静,令人心酸、让人心痛!
    “荆卿,此去任重而道远,秦王谨慎多疑,千万小心,这秘密不足为外人道,少一人知道这秘密,便多一分成功的希望,莫言也当用生命为卿保守秘密。”说完,子车莫言也拔出他的宰羊尖刀,刺入心脏。
    莫言的鲜血和田光的鲜血流到了一起,因为他们都有着同样的愿望,他们希望我能用手中的利剑去寻找天下的太平,让天下的苍生能有一份简单而平和的幸福,这样的愿望我能拒绝吗?这难道不也正是我的愿望吗?我没有再迟疑,迎着夕阳,我向着那个目标铿锵而行!

                                     (十)
    这个秘密的计划在我和姬丹、鞠武的密谋下,逐渐趋于完美成熟。姬丹知道秦王赵政对燕国的督亢垂涎已久,那里一片富庶,是所有君王都想占有的地方,那么,燕国便可借口与秦国求和,愿意献出督亢这块肥美的土地作为礼物,来保证燕国能偏安一隅,然后,把短剑藏在督亢的地图卷轴中,待图穷时匕见,我便可借机刺出这惊天动地、流传千古的一剑,那时,我的生命定将灿烂如花!
    只是,这个完美计划中间还有一个小小的瑕疵,那就是樊於期的存在,既然诚心求和便不该收留秦国叛将樊於期,赵政对樊於期欲杀之始甘心,便该把樊於期的人头作为礼物敬献给秦国方显诚意,我与鞠武皆持此观点。
    从内心来讲,姬丹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对樊於期有着非同一般的感情,他拒绝了我与鞠武的建议,不忍心杀害自己的朋友,况且,樊於期对姬丹尚有救命之恩。为了计划的完美,我背着姬丹独自去见了樊於期,并毫无保留地把这个秘密告诉了他,也把计划的缺陷向他作了剖析,樊於期听了之后,只说了一句话:“请荆卿一定完成任务,为吾报此血海深仇。”说完,自刎而死,走完了他在我心目中的英雄之旅。
    所有的一切计划我都没有瞒着高渐离,这世界上除了红叶、田光和子车莫言之外,只剩高渐离还能倾听我的心声,红叶如今已嫁做他人妇、不知所踪,田光和莫言已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永远地闭住了自己的嘴,那么,我所有的压力也只能对高渐离倾诉了。
    听完了我的叙述,高渐离沉默了,良久,才长舒一口气说:
    “是该到了荆卿出手的时候了,只是,这一去便没有了归期。”
    “我知道,可我并不害怕,我愿意为了燕国的平安、为了天下苍生不再颠沛流离而去完成这个使命,你不是曾经说过,救民于水火,才是一个真正的剑客吗?”
    高渐离没有再说什么,返身从内室拿出一把尺余的短剑,郑重地递给我说:
    “这把短剑名叫离剑,是赵国著名铸剑师徐夫人亲手铸造的,锋利无比,并且在剑刃上淬了剧毒,见血封喉,卿以此剑藏于图中,定能一举成功。”
    我接过离剑,然后紧紧握住他的手,这一刻,我们不再需要更多的语言,哪怕是再说一句话、再说一个字,也是多余的,在目光的对视中,我们仿佛已交谈了千万年、仿佛已嘱咐了千万语!此生,得一知己足矣!但愿来生,我们还是朋友!
    秋更深了,易水河更寒冷了,又到了适合杀人的季节,而这一次,必将是我最后一次启程了。太子姬丹派遣了燕国最著名的勇士秦武阳与我一同踏上了前去咸阳的征程,咸阳的秦王宫也将成为我和秦武阳宿命的终点,我很平静,这是长时间在高渐离的酒馆打杂而积攒下的坚韧与平和,仿佛此去咸阳,并非是为我的生命画上句号,而是去赴一个朋友的宴会,心情轻松而自然。
    来送我的只有姬丹、鞠武和高渐离,他们都穿着白色的衣裤,戴着白色的帽子,秋风中,他们沉默肃穆的神色让这次分离显得异常的悲壮。易水河畔风萧萧,我和秦武阳登上渡船,朔流而上,此时此刻,我不敢回头,在我平静的面容下隐藏着涌动的离情,我害怕一回头泪水便会泉涌而下,淋湿我坚定地双手、阻断我稳健的步履。
    “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前路迷茫兮多危难,击筑别君兮泪涟涟。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长歌当哭兮声难辨,清音冲霄兮惊九天。”
    筑音轻启,这段离歌我从没听高渐离唱过,或许是昨夜他匆匆写就,也或许是他触景生情、即兴而发,琴音高亢激昂、沉重忧伤,随着筑曲的跌宕,高渐离沧桑洪亮的嗓音把这首离歌演绎得气势磅礴、荡气回肠!

                                      (尾声)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剑术,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失败,然而,我却真的失败了,秦王赵政注定要统一六国、成为千古一帝,我的出现改变不了历史,仅仅只是多了一个悲剧传说和一首千古绝唱供后世来人细细品尝。
    我手中端着的是装有樊於期人头的木匣,秦武阳手中捧着的是藏有离剑的督亢地图,计划是我先向赵政献上樊於期的人头,让秦王高兴之余放松警戒,然后我再接过秦武阳手中的地图向赵政敬献,待图穷匕见时,我一剑刺入秦王的心脏,完成自己的使命。然而,计划再完美却永远也赶不上变化,秦武阳并不如我和所有人想象的那么勇敢,当我们一踏进咸阳的秦王宫殿,他便紧张得面无人色、浑身发抖,几乎不能成行,越接近秦王他越抖得厉害,在离赵政尚有五步之遥时,藏于图中的离剑便因为秦武阳的颤抖而掉到了秦宫的木质地板上,于是,所有的计策都来不及使用了,我扔掉了樊於期的人头,抄起离剑,飞身便向赵政的心口刺去。
    其实,我的功败垂成并不是完全因为秦武阳的胆怯而造成的,在离秦王赵政五步之遥的距离,我完全有把握一剑刺中他的心脏而改变整个历史。但是,当我飞身刺向赵政的时候,坐在他身旁的一个女人挺身挡在了赵政的身前,那一瞬间,所有的人都惊呆了,所有的一切都静止了,只有离剑穿越了千山万水、穿越了春夏秋冬,缓缓地、轻轻地刺入了女人的心脏,这个女人不是别人,她正是我日思夜想的红叶。
    我很奇怪会在秦王的宫殿里遇见红叶,我也很奇怪红叶为何会舍身相救秦王,我曾经以为今生今世再也见不到自己心爱的女人了,原来冥冥中早就为我做了安排,我千里迢迢的跋涉而来,并非是为了刺杀秦王赵政,而是为了与红叶相遇在这个当世最为宽敞奢华的宫殿里,一同死去。
    红叶的眼中有泪,但她却满含笑意,用她的生命拥抱着我,我也笑了,但在我的笑声中却又泪流满面。我拔出沾满了红叶鲜血的离剑,反手刺入了我的心脏,于是,我们的血液融合在了一起,任谁也无法再把我们分开。在我即将闭上眼睛的时候,忽然想到,现在我与红叶算是相聚还是别离呢?我不能回答,或许,这世上也没人能回答。
    秋风骤起,吹入了宽阔的秦宫,我和红叶相拥着慢慢倒下,而我怀里那张被捂得温热的红叶在此时悄然跌落,被秋风卷起,起起伏伏、跌跌荡荡向着宫殿之外飘去,如一只翩翩蝴蝶,越飞越远、越飞越高……

                                       (后来)
    后来,在我与红叶缱绻在黄泉路上的时候,红叶告诉我,当初她出嫁的时候,在半路上遇见盗贼,所有的随从皆被杀尽,而从赵国赶去秦国即位的赵政恰巧路过,救了红叶,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为了报答秦王的救命之恩,红叶嫁给了赵政,并在离剑即将刺入赵政心口的瞬间,又义无反顾地把生命还给了秦王,一身轻松地与我相拥而去。
    后来,赵政踏平六国,建立了大一统的秦王朝,自命为皇帝,是为秦始皇。秦始皇完成了自己的雄才伟略,他让所有的人使用他制造的钱币、让所有的人书写他规定的文字、让所有的车辆行走在他开凿的车辙中,他修建了世界上最长的城墙,他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多民族中央集权帝制的封建王朝。对于红叶相救之情,秦始皇悲痛万分,为了纪念红叶,他为她修建了一座流传千古的宫殿——阿房宫。
    后来,天下所有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于是,所有的人都认识了一个名叫荆轲的刺客,虽然荆轲没有完成他的使命,但他不再默默无闻。鲁句践也知道了这事,他折断了自己的宝剑,拜服在地,对着咸阳的方向,老泪纵横,疾呼:“荆卿,你才是一名真正的剑客,老朽此生,不敢再碰剑矣!”
    后来,高渐离刺瞎双目,携带灌了铅的筑,混进秦宫,为始皇帝击筑取悦,趁其不备,用沉重的铅筑砸向秦始皇,终因双目不视,差了分毫,再一次的功败垂成。其实,我以为,高渐离才是一位真正的剑客,他用百般的勇气,刺瞎自己的眼睛,苟且偷生、忍辱负重,终于站在了秦始皇的面前,而且,当高渐离横渡易水的时候,没有一个人为他饯行,自然,也没有一个人为他击筑而歌那曲悲情离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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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8 11:3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6:57 编辑

               微笑着等你回头    芷若


每个女人都是自己童话世界里的白雪公主,在得知深爱的白马王子迷失了方向后,反应会各不相同,聪明的做法,当然是巧妙地处理,只要微笑着等着王子回头,公主的世界依然美丽。


                           ——题记


    结识桐儿已经很久了,因为她是好朋友的大学同学。毕业十多年之后,再一次见到她是在好友的乔迁宴上。一袭短发,微微卷曲轻松自然,略施粉黛的脸也有了少许的细小皱纹。印象很深的是,她的敬酒词颇有感染力,且每句话都是连汤带水的,笑意背后似乎掩藏着什么,只是被她优雅的外表掩饰得很好。

    其实,最早见到桐儿第一面是在上学那阵子,与好友同去她们学校玩,在她们宿舍住了一夜,第二天一起去了五爱市场。那时候,得知她就处了男朋友,是她的高中同学。一起逛市场的时候,她精心为男友选购了两件小衫,当时她的脸上泛着幸福的喜悦,眼神中那种爱意无不在述说着在为心爱的人选购衣服,场景至今难忘。听好友说,因为身处两地,她时常想念男友会动情哭泣,幸好求学只是短暂的,四年的光景转瞬即逝。

    大学毕业了,终于可以团圆了。桐儿与男友又可以同处一城了,由于家里有背景,她找到了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在基层的政府工作。和其他同龄女孩子一样,她也在花儿一样的年纪结婚了,只是她比别人幸运,因为她嫁给了心爱的男孩子。两个相爱的人能走进婚姻,在这个世界上可不是常见的事情。同学相知相爱,能走进婚姻相守白头,当时的桐儿真是幸福快要晕倒了,走进洞房的刹那间,还是没有清醒过来,以为是在梦中。

    白雪公主的日子过了很长时间,白马王子也在爱的漩涡中扬鞭远航。小夫妻相约要过上好日子,于是,王子在家里补课,公主在外面办补习班,一个月下来,几千元的收入不在话下,那可是十多年前的事情,那时候补习班还是很早,是新兴的产物。随着收入的增加,小日子过的是和和美美的。俗语说的好,夫妻齐心,气力断金。为了共同的目标,再苦再累都不觉得累,心中涌动的爱是支撑美好生活的动力,小两口早出晚归,那时的日子虽平淡但心中荡漾着幸福感。

    随着小女儿的降生,三口之家甜蜜自然不必细说。然而,王子公主的童话可惜不能无限延长,终有一天,这种童话梦会随着现实而破碎。都说幸福的女人故事是相同的,不幸的女人故事是各不相同。桐儿的业余时间几乎都被补课占据了,因为收入实在是可观的,其次,当教过的学生每当有升入重点学校或在路上甜甜地喊一声“老师”的时候,她的心里是美美的,很有一种为人师表的荣耀感。然,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包括桐儿。白天还要上班,即使机关不太累,但,班还是要上的,晚上、周末和节假日,她都要给学生补课。王子在家里也是利用业余时间补课,只是他的学生远远没有公主的多。没过多久,如家常饭一样的矛盾不请自来了。

    由于时间上不搭调,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当桐儿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里,本想着早点洗漱休息,而有时王子正在家中翘首以待等着公主的热情拥抱,往往被公主的冷言冷语“累了”搪塞,天长日久,王子的心中郁结很深,整天郁郁寡欢的。经济条件好了,生活品质提高了,夫妻之间更注重精神生活了,多日后,公主也觉察到了,夫妻之间那些细微变化使她警觉了,然,好像有些稍微晚了一点,她明显感觉到发生了什么。本来相爱的两个人,忽然之间没有了沟通,即使非说不可之时,也是以最简单的语言加以概括,桐儿的心里好像一块石头在堵着,这种感觉让很难受。

    终于,答案在某天的不经意间的一个发现得到了解答。王子的衣服上有女人的香水,是公主从来没有用过的牌子。桐儿感觉很受伤,自己辛辛苦苦赚钱,让家里生活更好些,这有什么不对?怎么,王子就忍受不住一点点寂寞,在外边有了新欢。经过观察,王子的品味还不是很高,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饥不择食,还是有其他原因,他的新欢竟然是小姐。想起这些,桐儿的心里就隐隐作呕。回想与王子认识、相爱到结婚,期间经历了多少坎坷和不如意,当终成正果踏入婚姻殿堂,以为自己找到了依靠。原来,不是每个男人厚实的肩膀都能依靠得住的。

    婚姻如同馒头,一旦有了裂痕,即使和在一起,中间也会有裂痕的,用再强的胶水粘合还是不能如当初一样。桐儿很苦恼,找到好友述说,容颜憔悴,看了令人心疼。好友深知知道她的爱情故事,以为她的婚姻牢不可摧,爱情城堡该是无敌可破的,结果城池也不是很坚固。来自内部的瓦解,再坚固的城池也会摧垮。桐儿也想过离婚,以此了断纠结,然,小女儿天真浪漫,孩子是无辜的。过了一段时间,王子也表示还是爱这个家的,对她和孩子仍是一贯的好,只是桐儿的内心一再的纠结,看到王子已不如从前的爱慕,仿佛看到了他的那些不齿之事。

    日子如流水一般过去,墙上的时钟准确无误地滴答滴答响着,伤痕也随着一秒一秒的远去。时间老人真是最善良的人,他以公平的眼光看待众生。过了很长时间,桐儿似乎淡漠了王子的过往,实际上谁又想离婚呢?组成一个家不容易,失去一个家该是多么容易。只是王子的过往一次次重新上演,每次,桐儿的心都要震荡很长时间。过后,依然平静如水过日子,王子与公主在相持相守中,又了几年。时事改变人,桐儿想开了,对于王子的转变能客观地从自身找原因了。她辞掉了业余时间的补课班,只是持续着机关不见不慢的工作。

    桐儿注重起穿着打扮来,原来婚姻除了教会人们生活外,可以让人学会很多东西。围城里需要女人如花,美丽与魅力并存,知性女人的优雅重新回到桐儿身上,越发显得干练利落。购买了心仪的一款私家车,上下班开车,接送女儿学习开车去,那份从容淡定再次回到了她的身边。每天的笑靥如花给她带来了好心情,王子的心也渐渐温暖起来,再次对她燃起了丘比特的爱火。望着自己公主的变化,王子的心也升腾起感动,这可是自己一直喜欢、曾发下誓言爱护一生的公主啊,怎么忍心对她不好呢。

    痛定思痛后,王子向公主做了深刻忏悔。公主的眼睛湿润了,以前的冷言冷语也不经意地伤害过心上人,在看到对方不对的时候,也要反思自己的言行是否妥帖。小夫妻通过沟通、交流,话题越说越多,越说越投缘,似乎再次寻找到新婚的甜蜜。有深爱的人,女人的脸才会婉容,桐儿的脸再次泛着幸福的光芒,再次看到她的好友说比少女时代的她更加俊俏了许多。公主总是幸运的,再次获得幸福的几率也很大。

    每个女孩子都是公主,肯定有属于她的王子在不远处看着她,走近她,欣赏她,爱慕她。公主不仅仅要骄傲,更要懂得尊重、理解王子,在互相包容的童话世界里,携手一起写满快乐人生。如果,幸福走到中途,受到什么东西所蛊惑,其中一方有些迷失,请不要马上恩断义绝,要冷静,像桐儿一样,多想对方的好处,如还能过下去,心底还有爱的感觉,那么,请以大海一样的涵养包容迷失的羔羊,这个过程需要微笑着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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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8-8 11:3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6:56 编辑

            岁月神偷    贤女娉婷

    缘于一位老弟的一篇文字,而对《岁月神偷》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岁月神偷,岁月偷走的是什么?是亲情,是爱情,是生命?《岁月神偷》正如老弟所说的那样,看完了之后,有一种淡淡的忧伤,莫名的感动,还有说不出的心痛。
    整部影片给人感触最深的是影片主人公对待生活的那份坚强与坚持以及对生活的那份希望,然而岁月却在这些坚持、坚强与希望中偷偷地偷走了亲情,爱情与生命。

     影片以一个八岁孩子进二的眼光讲述了六十年代时的香港,一个底层贫穷家庭发生的故事。在这部电影中,没有如歌如泣的爱情,有的只是淡淡而青涩的爱情,没有大起大落,尔虞我诈的生活场景,有的只是隐藏在平淡生活中的浓浓亲情。
     当我看到《岁月神偷》这个片名时,我以为这部影片讲述的是一部关于岁月逝去,回忆过往的故事,在看完整个影片后我依旧不明白导演为什么要起这么一个名字。只是当我静静地回味着影片的点点滴滴时,我慢慢地似乎开始明白了导演的用意,岁月神偷,不是说时光偷走年轮,让人遗憾过往,而是时光在悄然无息中,偷走了生命,偷走了亲情,。
     或许导演是有意地一种表现,影片最初便是进二偷鱼和鱼缸的画面,而在整个影片中,进二的偷一直都穿插在其中。影片的开头和结尾又都一直体现着时间岁月,影片开头,进二被老师罚数时间,而进一正在赛道上与时间赛跑,在影片快要结尾时,进一的生命进入倒计时时,进二同样被老师罚数时间,当进二数完最后一秒时,进一也停止了他的呼吸。
     影片中许多地方让人感动,感动于他们的平凡,感动于他们的亲情。进二为了让病中的哥哥进一开心,拿出他所有偷来珍藏的东西,让人为之动容。而父亲罗先生为了进一的输血费用,当掉了象征他和罗太太爱情的戒子,当他们站在缴费处,母亲罗太太摸着罗先生左手无名指上深深的戒迹,强忍泪水时的画面,让人为之而感动,正是这细小的动作,触动着人心最柔软的地方。
     突如其来的台风,袭卷了整个香港,也袭卷了进二的家。台风中,进二害怕的哭声,进一努力扶住支撑小屋柱子的背影,父母亲在阁楼上紧紧抓住屋顶的画面,扣动我们的心弦。而父亲那句,最重要的是保住这个顶呀,道出了只要顶还在,希望便还在,生活便还能继续。可谁也想不到伴随着这场台风的还有一场更大的灾难,进二全家在台风后清理残迹时,进一突然倒下,原来进一得了血癌,一切似乎都因此而改变,又似乎还是依旧。
     看惯了吴君如的搞笑电影,而在这里,吴君如一改往常饰演了一位爱着自己丈夫的妻子,爱着自己孩子,为留住自己大儿子进一生命而努力的一位母亲。影片中这位母亲,总是会说“一步难,一步佳;难一步,佳一步”,就在自己的大儿子进一得了血癌,生命垂危时,也是这样说“一步难,一步佳,难一步,佳一步”。
    “做人总要信”,在进一在医院时,吴君如对进一说的一句话,在修理被台风摧毁的房子时,吴君如依旧说的这句话中,可以看得出来,这位女性对命运的不平,不是抱以埋怨,而是抱以希望。是呀,有希望,才会有奇迹的发生。虽然最后并没有奇迹地出现,进一还是走了,在他风华正茂的时候。
    进二思念他的哥哥,他为了能与哥哥重逢,想起奶奶曾说过“只要你放弃所有你喜爱的东西,全都扔进苦海里,把苦海填满,你便可以和你的亲人重逢了”于是他将他偷来的所有他喜欢的东西全都扔进了大海,以此希望哥哥能回来。只是逝去的,永远都逝去了。进二在经历了哥哥的死亡,明白了许多,改变了许多,虽然长大后的他没有他哥哥那么优秀,但是至少他不再是曾经那顽皮的坏小孩。
    岁月神偷,偷走的是什么,是我们的亲情,爱情,与生命,所有的一切,都被岁月悄然无声地偷走着,而我们却感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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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8-8 11:3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6:59 编辑

                    向天借几年    风雨润峰

      好几年前因为朋友的父亲生病了,老人家瞒着家里的人,来到扬州找我,给我看病理和化验单报告。那是我刚刚离开医院不久。

      我一看病理报告,立即就又建议检查了一次,发现癌细胞扩散的特别快,于是当时就联系医院和主刀医生……在手术中,我被告知老人家扩散的难以手术了,手术切口关闭吧。也就是说宣布了他死亡。我说切吧,现在关闭他肯定玩玩。医生说手术后不一定成功切除……

      我出去和老人家的家人说明了情况。然后多主刀医生说切吧,切刀哪算哪,最后是几乎整个胃子全部没有,但是医生也明确告知我切除不干净,事后病理切片也证明了这一点。医生说,一个月后化疗吧……

      在病人住院期间,我到处找白蛋白、氨基酸、血浆、血液等等其他总之飞机大炮一起上了,总算把老人家孱弱的身子能风雨飘摇的走出死亡阴影……

      在医院的的时候我对老人家说:医生让化疗,但是我的看法是,现在才用钱,如果化疗你的身子不一定抗得住,那就只有接住用钱了(我言下之意是死了后还用钱即开刀后几个月)。我对老人家说:你自己决定,如果不化疗,那么就用中药调理和治疗。活过一个月我能让你活两个月,活两个月我就能让你活三个月,活三个月我就能让你活半年,活半年我就能让你活一年,一年就能两年,两年就能三年,三年就能五年,五年以后我就不管了,因为那时你已经60岁过了(我们这认为60岁就是可以算活了一辈子),只要你注意那么多过5年也是可以的,不过我会给你顶一个食疗方案,所谓药疗不如食疗,药疗是开始可以的,但不是长期的。

      出院后我给老人家专门定了一个食谱,并且随时去看看合更改一二。中药给他配了15剂。五剂是针对癌细胞的,十剂是补益身体的。才吃中药的时候,老人家说:峰,我感觉浑身是力气,都可以干活了,我说你那是虚像,好比冬天离得河水,天冷河面结成了冰,下面谁流走了,冰盖是虚的……。后来吃那五剂中药时,老人家的爱人因为老人家吃下后感觉发热,说不要吃了吧,但是我特不开心,我说随你,不过发热时好现象。后来就继续吃了,不过我怀疑第五剂不知吃了没有?!

      一年、二年我其实心里也忐忑不安三年、四年我心里有底了。

      因为老人家得病,所以老人家特信服与我,呵呵而且老人家送走了二三十个原来比他身体好的人。连他们村的一个医生年轻与他都死于他前面了,我常和老人家说,你看你送走了多少人,以前和你一起住院的那些人也几乎全部走了。老人家也是乐呵呵的笑。

      在第四年左右,或许由于我说多了,所以老人家对我骨子里有点不痛快,于是我和老人家的家人说,以后我不会在说他啥了,不过活过几年还是可以的,于是老人家任意德 打牌熬夜,抽烟……我不再说了……

      两年后,老人家的家人又找到我说老人家又得了癌病,我没有去,我说了一句:你们当时知道,他其实开刀时医生说关闭吧,就是他死期了,现在已经多户了六年多了,他超过了60岁了……

      后来老人家就到处求医,我也很少再问了……

      在老家最后的岁月一段时间我去了,我和老人家谈了许久,也告诉他那时的真相,我问他你今生获得如何?有遗憾么?他说遗憾不多……

      后来我给老人家说,最后的岁月我照顾你一段时间吧,可以让你最后的时光不痛苦和不挨饿……

      那年的国庆假期,我给老人家弄了好多好吃的,猪手、黄鳝、鱼、甲鱼、鳖等呵呵那是老人家想叫家人给我钱,我没有要,因为我怕他们借机让我在想办法,我无能为力和厌倦了没有找我说的去做。老人家最后两天真的还想活,又去住院了,我知道他最多不超过3——7天。死前一天他吃了一粒英太青止痛药,后来我和医院医生说,估计他不行了……

      回来后,因为我忙他的事儿忘了一件事,那晚我喊了一声:不好!老人家看着我,我无语,但是我知道完了,老人家以为我说他呢……

      第二天老人家走了——

      现在我依然记得和老人家说的话:你是向天借了几年寿命,你一生不应该遗憾,因为你活过了人这一辈子——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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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8 11:3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7:00 编辑

                  发酵的眩美    紫色盘口


发酵的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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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6 14:51



       中学时代偶然借到张的小说集子,又迫不及待地在自修课上翻阅,刚好被老师看到。随后她把我叫到了她的办公室,但是并没有责怪的意思,而是微笑着,用了一种近乎欣赏的语调问我:“很喜欢读张爱玲的小说吗?”。

   我傻傻地看着她笑,并不做声。

   她说:“我不喜欢,她文字里呈现的那个世界太灰暗。你们现在并不合适读她的小说,懂吗?”

……

   我一直清楚地记得老师的话,但还是继续看完了那本借来的集子,只是有很多东西,我当时并不理解。她颠覆了那个我一直以来用童话和幻想所构筑的完美世界,她的文字里迷离着一种艳丽眩目的阴冷,如同发酵一般漫漫扩散,让我触到青春期以外的另一种晦暗。

   而后来,是觉得非要在那幽黄的壁灯下,抑或是一个人的雨夜,让自己与这周遭的喧扰暂时隔离,才能走近她,聆听她,依循她明明淡淡的文字,然后不知不觉地被那个年代的那种真实所轻易俘获。

   就像看一出老上海的经典电影,听一段从留声机里放出的如女子蛾眉般轻描却精致的陈词旧曲。不,读她的书,绝不是在怀念一种已逝的情怀。她在用文字虚掩一个陷阱,是一个让人读起来发痴,想起来可怕却又无奈的,只得一步一步逼近的圈套,而她套住的又怎么仅仅是读者,也套住了自己那颗欲罢不能的心,于是和她一起沦陷在精神和生活的困顿里。

   每一次阅读,都会引出自己不着边际地想象,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那种真实是否真的远离了今天的生活,而偏偏会在这光影游移的瞬间恍惚走进她所创造的世界。

   她是孤傲的,她嘲笑着自己笔下的人物。而她的嘲笑又带着同情,于鄙夷和厌恶之下的同情。她是矛盾的,她远远地站在圈外,大胆窥揣别人的隐私,有时又分明将自己沉浸其中,酣快淋漓地刻画她所熟知的场景和情节。在那些刁钻的文字里,我们闻到了那个社会的血腥,触摸到人性的荒凉的期待,也听到她掩饰不了的潮涨潮落的心绪。而她怎么忍心逃脱这个让她又恨又爱,又怨又怜的氤氲着花香,同时也弥漫着恶臭味的世界?

   是不是沉重也是一种思考的厚度,或者晦暗是为了呈现命运最真实的姿态。故自不去评说每个人物的善与恶,只作一个说故事的人,对世态人情客观地还原,又加以艺术手法的再现,读故事的人自然会跟着情节的迂折发展而上心,而能够如此深刻地洞察,并揭穿这种真实的人,是需要怎样的智慧和勇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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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8-8 11:3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7:05 编辑

              来自帖子的若干文化印象    高原红4344

    午后,随机读了一篇关于“四君子印象”的帖子,也生出了一点对“印象”的印象。该篇字写得干练,用词用典信手拈来,说花言朵看似随心所欲,但飘香四溢,美不胜收。既有赏心悦目的文采,也码出了文字的厚度。通过对花儿朵儿的欣赏和抒怀,让看字的人没法不陷入对花儿的爱慕之中。爱慕一当形成,则无论是独白暗恋还是直抒爱语,那种不依不饶的眼神都是有点执著的。恰遇一个刚睁眼的小憩,故还多了点月朦胧、鸟朦胧的沉醉。那一刻,无论是好看的花儿,还是一句很好听的辞儿、诗儿,眼神都是难得移开的。

    说花儿何时少得了说人儿?“沉香亭北椅栏杆”,美仑美奂的意境,大可以让人醉眼迷离了。尽管打量“椅栏杆”一刻,似有美人儿影像绰绰约约而来,但仍觉出有点别扭,想必应该是“倚阑干”?估计写字的人和我那刻一样,心猿意马?不错,“栏杆”应该是今人的白话文的说法,而古人是只言“阑干”的。另外,“林林种种”估计是拼音打错了,应该是“林林总总”吧?瑕不掩瑜,毫不迟疑地顶!


    近来在网上学到了若干词儿,比如“字字”和“片片”,那一刻,还真让我读出了几许的甜蜜和莞尔。联想到我这些日子林林总总”的那些字儿,是否也可以称为“字字”?有点难。没有染上甜蜜,也没有荡出莞尔的字,便少了几分娇花羞草那般的可爱。不过,总归还是字儿罢!也想到装字儿的那些论坛,便也想到论坛之繁荣。如果繁荣得犹百花盛开之花儿那般,争奇斗艳,那当然是令人期待和向往的!但键盘敲出的字儿毕竟不是鸡儿下的蛋儿,这便是写字和看字的困惑!

    和繁荣息息相关的一个词儿便是凋零,鸡棚里见不到几只鸡儿撒欢,鸡窝里也好久不见了那些个儿挨个儿的蛋儿,那或可谓是一种日子里的凋零?有点印象,近日正好读过了一篇关于凋零的文字。该字用厚重的笔道,对“凋零”作出了较为丰富也是生动的刻画,如:“被风干的一片片的凋零;被风化的凋零;还有凋零的梦;凋零的书;凋零的花瓣”等等。

    凋零是最容易感染人类情绪的一种景象,甚至那一刻,我在想,人在天涯,人在六星,人在红袖,人在红尘,几岁几繁荣!几度几凋零!与之同时,从“凋零”的身上,是不是又可以读出一种凄美?当人有一刻突然觉出,昔日的繁荣已经成为了过眼云烟,虚华来袭而热烈不再的时候,则凋零之周身都是凄美的!凄美一刻,仍可以在圆舞曲中转身,也可以在夕阳红中回首。徐徐缓缓的舞曲,落落寞寞的人儿,不定叹一声“古道、西风、瘦马。”惟一声叹息过后,除了掩面而对夕阳西下,如何又能唤回昔日的“小桥、流水、人家”?阅读繁荣,感悟调零,虽萧瑟的秋风也能唱晚,但是,被黄叶包裹的秋天,或也还是会让人禁不住生出一点难抑的唏嘘?

    大约是不些天前,见过有人在坛子里扔下了一句话:“论坛之热闹到底是好是坏呢?”唯物主义者看来,瘪着肚子说“牛肉面的味道”,似乎总有点不合时宜罢?至少目前,我还真看不出热闹的景象在哪!真正热闹起来了,再去议论或好或坏也不迟?但我大抵总会去唱好的,因为人类总是在追求真善美,总是在义无反顾地做着无以计数的好梦~~

    人类不做梦行吗?但是,那朵调零的花,是否因为有梦而复活?那碗诱人的牛肉面是否因为有梦而存在?来自生活的哲学和来自哲学的生活,常常又是那么的不相容!那样的话题实在让人生累。那还是说点似醒非醒的酒话,找点轻松?

    酒是传统的文化,只是新日子里除了酒肆,更多了许多的酒吧。酒吧来自西方的文化,跟在西人后面一路小跑的中国人,于时尚的感受,多少有点贫乏。于是用高脚杯盏托起的酒吧,也即成为了眼下让人们乐不思蜀的午夜时尚。

    或传统、或时尚,其实都是在阐释日子~~酒吧里或有七彩的灯火,或有温馨的音乐,其实日子里也有很多的颜色和不少的声响。不光满大街的人都已经在注视着那些颜色和声响,同时也都在思考那些颜色和声音的排列组合了。这当然是件好事!在酒吧里可以喝酒,可以听歌,当然,也还可以小声说几句被暧昧包裹的话儿?那一刻的话儿究竟是声音还是心音?但一定不是噪音!

    是的,在酒吧点菜要酒,悉听尊便。只是那地方来不得五朵花啦、七匹马啦,九到家啦等等那些咄咄逼人的拳豁,还有那些声嘶力竭的绝叫。那儿不是买醉的地方。喝一杯葡萄酒,只有酡红映出的浪漫,只有酒沫滋润的温馨。那儿是一片化解郁闷的天地,那儿是一片释放寂寞的空间。在舒缓的钢琴伴奏及暖暖的烛光下,有两杯相遇的激情,也有酒中荡起的颤栗;有喃喃私语后的沉醉,也有醇酒酿成的安宁。那儿洋溢着一种选择生活的情绪,那儿,将酒中之品味,生几丝的陶然;将酒后之枕梦,生几许的甜蜜。还有“花看半开,酒饮微醺”的趣味,那酒如何能拒绝得了?

    在酒吧不能唱歌,这件事扼杀了人类的天性,或让不少的白领耿耿于怀?但是,这世上大大小小的歌厅舞厅,还是可以满足人类来自凡人的那点简单的想法。遍布全国的“钱柜”,便是你一展歌喉的好去处。当然,钱柜那地儿是自助式的歌厅,阁下只需要带上自己的声带和银子,便可以抬步进门了。声带用于吼歌,而银子则用于酒水钱和钟点费,那儿用银子是买不到“笑”的!但是,我买点歌不行吗?记不得是哪一天,我终于在那方寸之地,也唱会了《相逢是首歌》。前两天,在网页上偶尔听到了《相逢是首歌》的旋律,还有来自俞静的那熟悉的声音,那一刻,顿时便生出了无限的喜欢!人的好恶原来也有那般自我的一面!

    俞静出道比较早,早年春晚上唱过《楼兰姑娘》,也是凭籍《楼兰姑娘》红了一阵子,但现在却不知道人影儿在哪了?俞静最出名的歌还是那首《相逢是首歌》.我只要是在好友相聚的时候,便都会想起《相逢是首歌》,也还唱得是那么回事呢~~

    相逢谓得上是人生的一种平凡的际遇,介于相识和相知之间的相逢,也给了人生若干可供位移也弥足珍贵的空间,这刻便又想到了“江湖”二字。记得读过网上一段话:“我们无法掌控自己的生命~~我们的心仿佛注定一生漂泊~~”这种感觉就是来自江湖!感性的文字在理性的包围之中,读来便尤其觉出了质量。这刻想到的江湖,或就是那刻生出的共鸣?没有标新立异的文笔,文字的容颜甚至有点“村姑”的纯美,但朴实而不乏韵味。“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当时就觉得那段话无疑是一篇字的“香腮”,闻着好香的哟~~

    坚信不疑,玩论坛有了一点时日,则没有人比我还不清楚“论坛就是江湖”。是江湖就会有龙腾虎跃,当然江湖也有风平浪静的时候,但那一刻并不意味江湖里就没有龙、没有虎!龙和虎更多的时候是不怎么动声色的,龙或虎的威风也从来不是来自龙和虎自己!龙和虎也从来不曾自己跳上了那些被人类仰望的神坛!龙和虎其实都是安于满足的生灵,老虎下山也就是那一时半会儿,蛟龙过海也就是那乌云来临一刻。来便来了,去便去了,昨夜星辰,今夜星辰,最后是不是还是归于了风平浪静?

    窗外的小区很安静,午后的那块挂在天空的云彩也很安静。虽仲夏的太阳总给人以肆虐的感觉,但我对太阳一向友好而亲切。当人类都躲进了空调房中享受清凉的时候,高入云端的太阳,是不是也有点孤独?孤独也是容易感染的,只是孤独少了凋零的那分凄美,而多了几许冷峻。我必须写点字,以撵走正徐徐袭来的孤独。也想好了,晚餐就去“一心春”吃一碗牛肉汤面如何?好久没有尝到那种极刺激的厚厚实实的鲜辣味儿了。但也不知为何,一想到那七元钱一碗的东西,我便总是要生生地犹豫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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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8-8 11:3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7:07 编辑

             读书 《三毛的宝贝》    远去的烟云

(一)

      一直固执地以为应该有这样一本书的。有趣的故事应该配上铜版纸印刷的精美的照片,《三毛的宝贝》静静地或立或卧地看着我。。。。。。。这才不辱没了宝贝后面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从初上军校的懵懂少年到现在,几十年的时光中喜欢极了的作家不多。三毛算一个。从骨子里的喜欢。三毛的作品自己也应该算是收集全了的。这本《我的宝贝》也有,只是当初的版本没有图片。

      昨日无事。一个人开车出去,漫无目的地转。一直把车停到新华书店的楼下,才知道自己原来是想远离一会世俗的铜臭,闻一下纸墨的清香的。那本书,找了N年的书,就这样和我结缘。

      晚上早早地关了电视,关了电脑。打开台灯,静静地读它。那些文章是早就看过了,再看还是那么喜欢。一边读故事,一边翻着那些精美的图片,印证一下当初自己的想象是否与图片相符。

     三毛在拉巴斯深夜里买下的煎鱼妇人的双鱼别针还在,不知后来那妇人用什么去别住被寒风吹得乱飞的披风?

     五更灯是想象不出的,这次见了,一下子喜欢上了它的朴拙,那个曾四海为家的奇女子,曾在夜里点亮了和友人聊天,真的希望肯点亮五更灯聊天的朋友中,有我。

    林妹妹的裙子很美,看服饰的风格也是晚清的,只是当初裙下的美女安在?何处觅香冢?

    《警告逃妻》中荷西用铜片一锤一锤敲打出的铜盘还在,三毛的题目是《刻进去的生命》,只一眼竟泪如泉涌,天国里的神仙眷侣不知现在在哪个仙山云海?这本书中说到荷西时,应该是荷西离去很久了。三毛的笔下也不再有痛彻心屝的呼号,只是在讲完亚当和夏娃,其实是一对陶瓷玩偶的故事后,讲到自己在收拾行装时“把这一对人心用心包好,在关箱子时”,轻轻的一句“好丈夫,我们一起回台湾去啰”。
只这一句,就让人肝肠寸断。

     这本书,终是没有在一个晚上看完,因为心一直在痛。。。。。。

(二)
     近日出差。临行时带了几本书,其中就有手头这本《三毛的宝贝》。从少年时就喜欢三毛,痴痴迷迷喜欢了这么多年,爱屋及乌吧,也自然喜欢上了三毛的宝贝。这在我,是很少的。比如电影演员,喜欢陈道明,却从不关心他的任何新闻,正面的八卦的都一样。三毛是一个特例。

     上次码了几个字,没能写完。是因为心一直在痛,宝贝还在,可主人早成了一缕香魂,应该漂洋过海和她的荷西相会去了吧。我愿意这么想。。。。。。。
     昨晚睡得很晚,一直在读这本书。

     小丁神父的女人,那座裸女的雕塑和想象的差不多,颜色是很健康的土黄色,只是过于丰腴,腰部的线条少了几分精致,倒好象是食人间烟火的美女,多了几分世俗的美感。。。。。

     那付蜜月麻将牌,应该至少有百年的历史了。是三毛在加纳利群岛找房子时一对瑞士老夫妇的遗物。保存得很好,连樟木盒子上的铜把手都那么精致。象牙面竹背,不只是奢化。想一想当年抚弄它们的几双素手,妙的是还是外国人的手,在哗哗拉拉的声音中,时光在飞速地倒流,象极了以前的黑白电影的影象。。。。。。

     荷西送给三毛的彩陶罐,很简单的造形,上面的彩绘也并非出自能工巧匠之手,黑色的枝条曼伸出几片淡蓝色的叶子,可是盛满了荷西浓浓的爱意哟,成了三毛珍藏中的最爱。。。。。。

     终于看到了那条叫“布各德持”的项链。据三毛说,这种东西是撒哈拉沙漠中当地撒拉威女人的最爱,一生都挂在胸前并可以代代相传的。三毛称它为“心爱的”,并在这本书中说了两次,足见对它的珍爱。台湾的通灵人士石朝霖教授拿在手中,曾为之一惊,好似有一丝悲悯由心中掠过,只说“这项链锁进了太多的眼泪,里面凝聚着一个爱情故事”。他当时,并不知道一个叫三毛的女人和她悲怆的爱情故事。。。。。看到这里,禁不住泪如泉涌。。。。。。

     三毛的宝贝,还是借她的话说吧:之所以爱悦着这一批宝贝,实在是因为,当我与它们结缘时,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

    这篇字,终是写不下去。缘起缘尽,不知那些宝贝,是否还在台湾的三毛故居中,不知看它们的人,是否会和我一样,泪眼婆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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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8-8 11:3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7:09 编辑

      【情诗赏析】(你不知道,我是多么爱你)  水水



《你不知道》
  文/红莲

  
  你不知道,我很爱你,很爱很爱你。
  
  爱你的旷野,常年隐在梦中
  爱你的脸,有着深深浅浅的皱纹
  爱你身上隐约的寒气,和你一天中的
  吃喝拉撒睡
  
  爱你,就想拥抱你
  想和你一同站在厨房
  过柴米油盐的生活
  爱你,就会爱上和你在一起的琐碎
  
  但是,你不知道我很爱很爱你
  这没关系
  我的理想,只是成为一个会爱的女人
  爱想爱的一切
  不在意岁月深处
  
  是否涌动过潮汐般的泪水
  
【情诗赏析】水水:
  
  读红莲的情诗,你会感动在一个小女人的小情怀里。对于爱情而言,这种小情怀是会浸入骨子里的,它离不开饮食男女,更离不开人间烟火。
    在《你不知道》这首诗里,一连串的爱字反复叠加,排比,为我们展现出一幅平凡人生的画卷。透过这些画面,我们能够从几近直白平实的语言里,将作者心中的爱情一再品读。这种描述与抒发的方式,我们还可以追溯到《诗经》中被广泛使用的“重言”、“叠句”的手法上并得到印证。
    在这样一种古老的、颇具民族传统的抒情方式里,品读作者激越的感情和炽热的情怀,能够让人得到痛快淋漓、强烈奔放之感。作者一再用循环反复与排比强调主题,形成节奏与气势,突出情感,有意识地将民歌的结构因素引入到诗中来,使的整首诗歌押韵且朗朗上口,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特别是诗里一再出现的“不知道”反衬肯定了这份爱。其实,在否定在形式下,关于“我”的爱,“你不知道”的还有很多,一首诗根本表达不完,如同那爱不完的,也爱不够的爱情,只有留给品读的人去深思,去揣想了。水水如是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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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8-8 11:3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8 11:37 编辑

[mp3]http://www.blcu.edu.cn/ielts/matefl/zhuye/ielts/matefl/zhangying/zhangying/rhythm_of_the_rain.mp3[/mp3]

书吧书吧,广摘原创精华,做高档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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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8-8 22:2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8-12 07:11 编辑

恭贺入围【书吧原创精华集萃版 】第3期(精选文20篇)的朋友们!书吧感谢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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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0-8-12 19:39 |只看该作者
我向各位学习来了!
篇篇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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