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孟姜见秦王
文/东北
先秦时齐女孟姜之夫范杞良赴遥役筑长城殁,埋与长城之下。孟姜千里寻夫送寒衣至长城,知良已死随向城恸哭,十日间山崩地裂,八百里长城毁塌。汉曹植在《黄初六年令》记载:“杞妻哭梁,山为之崩”。后人描述之:“秦之无道兮四海枯,筑长城兮遮北胡。筑人筑土一万里,杞梁贞妇啼呜呜。上无父兮中无夫,下无子兮孤复孤。一号城崩塞色苦,再号杞梁骨出土。疲魂饥魄相逐归,陌上少年莫相非”。
始皇帝嬴政闻讯前往巡查见孟姜。
孟姜俯身:民女拜见大王。
嬴政问曰:系汝之恸哭至吾八百里长城倒塌呼?
姜对月:非也。大王明察,此系数十万冤魂白骨血肉浸泡,动摇长城根基使然,上苍遣姜哭城为之诉也。
嬴政随离去。
史官问曰:如何秉承(记录)?
嬴政私语曰:长城既毁,根基动摇,大厦复将倾覆也。
史官无言。
南宋文天祥有诗云:“秦皇安在哉万里长城筑怨;姜女未亡也千秋片石铭贞。”
前206年秦二世而亡。
今山海关城东6.5公里处的望夫石村北凤凤凰山小丘陵之巅有贞女祠一处。其前殿为硬山顶式,三楹四窗,古朴典雅。前殿大门前两侧有一副对联:
海水朝朝朝朝朝朝朝落 ;浮云长长长长长长长消 。
——2012年2月11日于吉林通化
评语:历史上孟女并没有见到秦王,而是哭倒800里长城之后投江而死。本文添加了孟女见到秦王的情节和对话,抨击时弊的效果大于歌颂爱情。虽然在历史的基础上稍有发挥,但发挥的力度远远不够,没有把范杞良从坟墓中发挥出来与孟女团聚,不算颠覆历史。当然,也离这次征文的主题有一些距离。遗憾了。
002 岁月留痕
晴儿
午后,阳光很好,暖和适中。
隔着落地窗,可以清楚地看到:街上的芸芸众生,来来往往,匆匆忙忙,奔赴各自的目的地。
这是一间咖啡屋,室内装饰还算雅致,色彩搭配柔和,空间中缓缓流淌着轻音乐,空气中弥漫着花香的味道。
夕子优雅地端起杯子,习惯地放在鼻子下嗅嗅
,咖啡特有的香浓直冲鼻腔,轻抿一口,香溢齿颊,细品,苦中带着涩。
闭上眼,置身音乐里,像有海浪拍打礁石的喧嚣,思潮起伏,把记忆拉得很远很远——
难忘那首“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晚风吹来一阵阵快乐的歌声。”高高的谷堆,浓郁的栀子花飘香,相依为命的爷爷,给她和弟弟讲故事。
而后,她的少女时代,多了一个青梅竹马贴心伙伴——炜,就在炜的百般呵护与体贴中,幸福着、快乐着、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着,馥郁的栀子花香,氤氲着每一个有他的日子。
后来,她为了一不小心走了弯路的弟弟,把自己嫁给当地颇有强势力的一个男人——现在的老公。
出嫁那天,夕子在人群中瞥见一闪而过的炜,他绝望怨恨的眼神,像烙印刻在了夕子愧疚难安的心上,在每一个难眠的夜里隐隐作痛!
此时,铺着粉红色缎子的方正桌对面,炜拿着小匙,轻轻搅拌着咖啡杯子里的深褐色液体,没有说话,若有所思。
这个昔日一文不名的少年,人到中年,事业有成了,西装革履,一副意气风发的派头。
追忆往昔,今非昔比,彼此已然不是当年的样
有些心酸,有些感慨了。夕子不免在心里叹了口气,脸上波澜不惊,依然淡定,十几年的生活种种,早已经让她学会了漠然和隐忍。
“你——这些年还好吗?”炜先打破了沉默的僵局,说话了,口气一如当初温和,他明亮的眸子里,满满的关心。
夕子的目光不敢对上他的眼睛,躲闪着,“还好吧!”
“别骗自己了,他现在招蜂引蝶,是众人公认的‘花心’,他一定对你不好是不是?”
炜愤慨着,伸手攥住夕子放在桌上的右手,手心里传递过来的温度,还和当初那样的温暖切实,只是时间久了,竟然如此陌生和不自然。
夕子又有了莫名其妙的辛酸想奔涌而出,她赶紧抽回自己的手,克制了自己的情绪。
她杨了扬头,淡淡地说:“这是定数,从选择他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
注定了那个强权男人的花花肠子,注定了她生活的一地鸡毛。她也曾经怨恨过,可日子从来不是停滞不前的,日子还得过下去不是?
“你甘心吗?女人一生的美好时光也就剩下这十来年了?”炜说的是实话。
“我的不能和世俗匹敌的勇气,我的无能与传统抗争到底的能力,我认命了。”夕子垂着眼睑说。
“不需要抗争、匹敌,当今什么世道,诸事见多不怪,你我都是明理人,只要你愿意,只要你肯迈出一步,你可以活出你自己的精彩来。”炜说完,又迫不及待地抓住夕子的手,目光炯炯,充满期待。
“不了——”夕子淡淡一笑,挣脱自己的手,随手抓起旁边椅子上的挎包,“谢谢你的咖啡,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去给孩子弄晚饭了。”
她说完,头也不回离去,留下怔怔的炜,目送她渐行渐远。
出了咖啡屋,夕子抬头望天,夕阳挂在城市的那头,满天都是瑰丽的色彩
。
她很明白炜此次邀请小坐的目的,可她回不去了————生活啊!已教会了她很多很多:所以,女人要善待的是自我,自尊自信自力,挣一个岁月静好,尘世安稳。
她想到了孩子,毕竟,还有希望支撑着她,不是吗?
评语:这是一个最平常的爱情故事,一个最常见的爱情结局,一个最传统的女人夕和一个最天真的男人炜。作者跟故事中的女主人一样过于冷静,使故事失去应有的热情与高潮。故事中所推崇的人性与理智是值得称赞的,毕竟生活还得继续,孩子还要成长,就让一切顺其自然吧。她想到了孩子,毕竟,还有希望支撑着她,不是吗?
003阿花和阿旺
文/东北
那一年大约是1986年的初冬吧,我作为一家基层法院派出法庭的审判员独任审理一起离婚案件。
她来了,一进门就道歉:“对不起我来晚了”。看看墙上的电子挂钟刚好九点整,她晚了半小时。我看了她一眼。
你叫阿花吗?
是的,她怯怯地回答。
做什么工作?
打工。
在哪儿打工?
可以不说吗?阿花还是怯怯地问.
不可以。我明确地告诉她。
我在一家*院当小姐。阿花的声音很小。
哦!什么理由离婚?
没有理由。
结婚多久了?
不到一年。
有小孩子吗?
没有
有房子吗?
没有。
你们吵架不?
我们不吵架。
他对你好不好?
好。
那为什么还要离婚?阿花沉默不语。
大约过了20分钟,进来一位年轻人,中等个,瘦瘦的,穿着破旧的劳动服,脸上、手上都是黑黑的,只有牙齿是白的。
大哥我早上给人家运煤车装煤,来晚了啊,对不起!
你就是阿旺吧?
是的
你几点去装车的?
早晨4点,已经装走三车了,我请会假就往这儿跑,还是来晚了。
那你吃饭没有?
还没有。
“大哥”,阿花依旧祛祛地对着我说“我领他吃点饭去行不?”。“去吧,快去快回”。阿花转过身去,从裤兜里掏出不很整洁的手绢,给阿旺左额头眉毛上边的一道明显的黑道道擦了擦,拽着阿旺离开了法庭。
又过了40多分钟,有一对男女手拉手走进来。男的很年轻,白白净净的,女的也很年轻,也是白白净净的。进来后就站在门边上,不说话,但是感觉他们仍然是牵着手站着,女的还有几分腼腆。我低头问他们:“你们找谁?”,没有回答。我抬起头“有什么事儿吗?”
“大哥,我是阿旺啊!你看阿花给我换了套干净衣服,你就认不出来我了是吧,大哥抽烟”,阿旺说着掏出了九分钱一盒的金葫芦香烟递给我一支,我没有接。
阿花和你离婚你同意吗?
我同意,阿旺回答。
都想好了?
想好了。
家里还有什么财产?
没有什么,就一台黑白电视,给她看吧,我净身出户。
阿花这时插话说:我不要,你自己留着看吧。他们就站在那儿,为那台黑白电视机的归属互相谦让着。
那好吧,我准许你们离婚,你们在这离婚调解书上签个字,明天一起来拿调解书吧。阿花和阿旺当着我的面,在调解书上很庄重地签上了他们的名字。名字写的不流畅,歪歪扭扭的,尽管他们是认真地书写,然后他们手拉手地离开了我的办公室。
阿 望着他们离开的背影,我久久不能平静。这件事儿过去了有二十几年了,现实录之,我心慰然。
——2012年元月25日于吉林通化
评语:这是一个分手的故事。这是一对善良的人,为了一个无奈的理由而选择分手,没有怨恨、没有气愤,有的只是平静的小悲伤,那么他们之间也没有爱吧?有点像兄妹之情。感情再好、人性再善良,也不能冲淡即将分手的遗憾。稍微贴近一些主题了吧,
004哪里都有王小贱
文、阿九
四月初的小城邹平,山正在醒来,花正在枝头含苞待放,远远地可以望见黛溪湖的水清凌凌的蓝,岸边垂柳在春风中摇曳着那绿色的水袖。
湖边石阶上。小柯对坏坏说:我们分手吧。
坏坏问:为啥?
小柯说:不为啥,我没感觉了。
坏坏说:你真的喜欢上了你们那个企划室新来的大学生黄豆豆?
小柯说:我喜欢谁,那是我的自由,我们不是还没结婚呢,你管不着我!好了,好聚好散吧,保重。
风吹着湖水一波波涌来又一波波退去。湖边只剩下坏坏一个人在那哭,坏坏觉得晴朗朗的天忽地就阴暗下来,自己身上的春装忽然就单薄了起来。
一夜间坏坏起了满嘴燎泡,牙床肿得老高,看见床就只想睡觉。闹钟响了,闹心地响了。挣扎着起床上班。如果没了爱情再没了工作,那就真的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彻底变成“没女”了。生活毕竟不是琼瑶小说,只用谈恋爱,不食人间烟火。刷牙洗漱上班,动作很机械,这是长年累月的习惯,依靠大脑中的记忆程序完全可以胜任。
坏坏推开办公室的门,形象就够雷人的,在这大家都穿春装的季节。她一及膝长款灰色羽绒服。
王亚飞笑了,笑得突然而清脆,说:李坏坏童鞋,你裹床被子来上班得了!
大家将目光集中到坏坏身上,坏坏一直低着头呢,坏坏抬起头时,王亚飞不笑了,王亚飞看到坏坏的眼睛已经红肿成一条缝。王亚飞站起来问:李坏坏,你咋了?生病了?
坏坏摇头。王亚飞探出头问:你吃早饭了吗?坏坏摇头。王亚飞出门,一会从怀里掏出一份烤肠,一包牛奶。
中午,办公室的人都走了,坏坏还在发呆。
王亚飞回来说:走吧走吧,我请你吃饭。
坏坏说:我失恋了,我怎么活?我离不开他。坏坏扑在王亚飞的怀里,王亚飞张着双手,一瞬间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坏坏哭的时候,王亚飞就是递纸巾的,饿的时候,王亚飞就是送外卖的;坏坏在那一遍遍絮叨小柯曾经对她的好,最后一句陈述词是:我不相信他会对我这样绝情,那个黄豆豆哪里比我好?
这样的日子过了多久?反正桃花都败了,柳絮已经满城飞舞了。
那天,坏坏打电话给王亚飞:亚飞,你要帮我。 ...这个周六同学聚会,小柯也会带黄豆豆去,我确定了。
... 你扮我男朋友好不好?
王亚飞嘀咕了一句:干嘛要扮,我们来真的吧?
坏坏说:我说正经的,没空跟你开玩笑,夺回小柯就看在此一举了。
周六,王亚飞开车去接坏坏。坏坏早早等在那里,王亚飞楞没认出来,刚想打电话催一下。坏坏开门上车,王亚飞的眼睛差点掉下来,然后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坏坏的直发变成了乱哄哄的爆炸鸡窝头,身上足足喷了半瓶香水,裙子短的...
王亚飞的火气噌的一下子就上来了:你弄这副鬼样子,讨好一个不爱你的人,你至于吗?
坏坏说:为了他,我什么都愿意。
王亚飞说:滚!你给我下车!
坏坏的眼泪就掉下来,说:连你也不帮我,那我死了算了!
坏坏开车门,王亚飞说:我错了,我不该骂你。我帮你,我王亚飞欠你的,行了吧?
坏坏破涕为笑,赶忙掏出化妆盒补妆。
王亚飞和坏坏亲密地进门时,一片惊艳的呼声!大家都说是郎才女貌,羡煞众人。坏坏装作不经意的扫了小柯一眼,看到他眼里明显的失落了。
小柯扔下王豆豆端着红酒过来,说:我以为,没有我你会过得不好。王亚飞说:那是你以为,谢谢你把这机会给我,改天婚礼请你。
整个同学聚会坏坏和王亚飞都是众人的焦点,人人都羡慕王亚飞的优秀和对坏坏的体贴。
回程的车上,已经醉了的坏坏说:亚飞,你戏演的真不错,我都快当真了。王亚飞满肚子火,刚想说什么,看到坏坏已瘫在座椅上睡着了。王亚飞把她带回自己的家,望着在床上熟睡的坏坏,王亚飞想亲亲她的唇,还想...
王亚飞抽了自己一个耳光,带着酸楚的心情,洗了个冷水澡,抱一床毯子去沙发睡觉。
坏坏外套里的手机响起来,天还没亮呢,亚飞看了看是小柯打来的,没接。手机又响,王亚飞摁了关机。王亚飞再也无法睡去了,点了烟一支接一支的吸。
坏坏醒来,一激灵后坐起来,急速回想我这是在谁的床上?
王亚飞进来,问:睡得好吗?
坏坏很心安的笑了,说:我还以为我失身了呢!
王亚飞说:我不担心我失身就不错了!快起来洗脸,我送你回去换衣服,然后在路上吃饭上班。对了,小柯给你打了两个电话,我怕吵醒你,给你关机了。
坏坏惊呼:你干嘛不叫我,你这笨猪!
开了机,坏坏要打电话过去。
王亚飞说:你在他面前矜持点行不行?
坏坏说:我的事不要你管!
就在争吵中,小柯的电话打了过来。坏坏举着手机:嗯...嗯...那你还会跟我分手不?...好吧。...下班见。
王亚飞说:我服你了。
下班的时候,小柯抱着一束玫瑰来办公室接坏坏。坏坏笑了,可心里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我很爱小柯,我没有他我活不了。坏坏在发愣之后一遍遍这样提醒自己。
转眼,夏天走了秋已来。2011年初秋的雨可真多,一天一场一天一场老也下不完。小柯妈妈催着结婚。拍婚纱照时,摄影师在那一直在喊:新娘笑一下!笑一下好吗?坏坏始终笑不出来,心里难受,坏坏忽然很想念王亚飞,只是一天没有见到他啊,我是怎么了。坏坏在心里自己问自己。
坏坏说:我不舒服,改天拍吧。
小柯说:你爱拍不拍,我抽点时间,你还这么些毛病!
说完扔下她头也不回地走了。
打电话给王亚飞,王亚飞来了,问:听你打电话有气无力地,哪里不舒服,我带你看医生。
坏坏说:亚飞,我不想结这婚了,我根本早就不爱他了,我只是受不了他跟我提分手,赌气跟他相处。亚飞,我忽然满心里都是你,我忽然明白也只有你才会对我好。
亚飞说:还说这些有用吗?
我后悔了行吗?坏坏哭着问。
太晚了,我不能伤害我的女朋友。王亚飞转身长长的叹了口气。
坏坏哭了,就像这秋天的雨,没完没了。
评语:这篇小说很韩剧,很好看,坏坏、王亚飞、小柯三个人物青春、个性、鲜活,感情描写也细腻入微,强制扣一下主题也未尝不可。
重点说一下结尾,我在回复里面说对结尾很失望,这个要辩证地看。1 可以选择坏坏不表白,默默地跟小柯分手,在旁边落寞地看着王亚飞跟新女友相处。2
就是大家所希望的,既然坏坏表白了,王亚飞还是回来的比较好。
005买苦菜
文、碧天
唉!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老了,到了耳鸣钟磬,眼晃金星,撒尿打湿鞋的年纪。
现在只有两样东西陪伴着我,如今的邋遢和往日的回忆。当我静静地坐在居住小区花园的长椅上,看着四月烂漫的樱花树,往事又萦怀。
记得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我当年工作的工厂在云南省嵩明县杨林镇旁边,这里可是出产云南特产《杨林肥酒》的好地方。那绿荧荧的肥酒真香啊!在那里经历了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却总让我难忘,发生的具体年月日早忘啦!只记得也是在四月春花绚烂的季节,一个星期天,厂食堂照例休息天只卖两顿饭,上午10至11点,下午4点至5点,过时一律不侯。快11点了,我端着饭碗站在宿舍门口吃最后一点饭,忽然看见一位穿黑衣服的柱着根细竹棍的农村老奶奶,挑着一付破旧的菜篮子,颤巍巍地从下坡处向我们宿舍区走上来。这条小路很陡,大约有近30度的斜坡,她每向上走几步就停下来息息,看上去很吃力。侧隐之心让我把饭碗丢在窗台上,快步走下去帮她忙,到跟前我才看清,这位老奶奶大约有七十多岁了。
“老人家,坡太陡难走,我来帮你挑上去。”我热情地抻手去要接她的担子。
可是老奶奶连连说“不用,不用,我挑得动。”她虽然嘴上这样说,还是直喘大气。
“没关系,来吧,让我挑,这些苦菜咯是挑到我们厂大门口去卖?”我不容分说地接过菜担子挑了往上慢慢走。
“是喃,是喃,喔唷!遇到好心人罗!”她柱着竹棍跟在我后面说。
到了厂门口,我放下菜篮子,看看这两篮子苦菜长的不怎么好,疑惑地问老奶奶“你家儿女咋个不出来卖菜?你这么大年纪了,该在家息着啊?”
“唉!”老大妈靠墙慢慢蹲下来,叹口气缓缓地说“我是苦命人呵!儿子媳妇前几年都走掉喽!”她一脸欲哭无泪的样子。“走掉了?去哪里啦?”我没听懂她的意思,想问个明白。
“儿媳妇七年前生小孙囡时大出血死了,可怜我孙囡全靠讨东家的奶、西家的米汤喂大的。儿子两年前队上派他去开山炸石头,也被山上滚下来的大石头砸死了,造孽啊!我都七十一岁喽,孙囡才七岁,老的老,小的小,这日子咋个过!”我听了这惨状心里好生不忍!但又无言以对。
“现在生产队算我是五保户,分的那点包谷、洋芋,花豆,省着点吃只够八九个月的。我不种点瓜瓜菜菜来凑合咋个办?”息了会她又吃力地说道。
“你们队上不分大米吗?怎么光是杂粮?”我诧意地问。
“分,过老年的时候每户分三斤大米。小弟啊!三斤米能吃几天?”我又无言以对。
“老人家,你这苦菜要多少钱一斤?”我想买她的苦菜来帮帮她。云南人做买卖是讲公斤的,说一斤就等于说一千克。
“唉!我又没得称,就估堆堆买。我不想卖钱,只想换点粮票。我家孙囡老是哭着要吃米饭,我想换点粮票到镇上小馆子里买碗米饭给她吃,她有几个月没吃过米饭了。”
我听着老奶奶有气无力地诉说,感觉心在深深地刺痛!我想:一定要让这小女孩吃上一碗大米饭!
“老人家,你在这里卖菜,不要走开,我一会就回来。”我急忙跑回宿舍,匆匆洗了碗向食堂奔去,到那里一看,食堂的门窗全关了,我用力敲木头门:“喂!开门啊!我要打饭。”
可是没有任何人应答。我又一阵猛敲,还是没有反应。这时一位扫地的大嫂走过来。
“别敲啦!里面没人,大师傅们都走了好一会了,你咋个不早点来打饭?”她好意地告诉我,我只好无奈地回去。
“小赵,你过来,过来。”厂里的劳资科长,老东北徐恩久平时我们关系还不错,他站在我宿舍门口招手喊我。
“徐科长什么事啊?”我心想休息天会有什么事要找我啊?对当官的我得笑着脸走过去。、
“你刚才做什么去了?”他皱着眉头问我。
“没做什么啊?我去食堂打饭来着,没打到。”
“在这之前你干什么去啦?咹!”后面这个咹字他加重了语气。
“在这之前……?也没有做什么啊?”我不解地看这张很不愉快的脸。
“你是不是帮助一个农村老太婆挑过菜啊?咹!”这回语气更重了。
“哈!是这事啊,有,有,有。我看她年纪大了,挑着菜爬不动坡,就帮她挑到大门口啦!这有什么问题吗?”我依然用笑脸对他严肃的脸。
“你还说没问题,你知道她是什么人?家庭成份是什么?是富农、是地主、还是贫农?你问过吗?如果她是地主婆,你这不是在同情阶级敌人了吗?你家是什么成份你不会忘记吧,怎么还没学会划清界线?你怎么老这样好管闲事呢?你还想挨批斗啊?你不想想,现在全国农村都在割资本主义尾巴,出来买卖东西就是投机倒把,违法的。你说你有没有问题啊?这帮助投机倒把份子不是个问题吗?”他给了我一顿连珠炮,呛得我巴登巴登傻眼地看着他。
“哦!对了,那老大妈说她是五保户。”我一头想起来申辩道,但没敢说她要拿菜换粮票的事。
“她说五保户你就相信啦?五保户有生产队照顾,生活是有保障的。她为什么还出来搞投机倒把?你啊!你啊!该吸取吸取教训了,少惹点是非啦!嘿!”徐科长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背着手走了。
我把空饭碗放回宿舍,心想管她什么成份,总要帮助这老大妈一下,那小女孩太可怜了!
“小赵啊!刚才徐科长的话我都听到了,说得有道理,他是为你好。你不是喜欢看书吗?那就多读读MAO主席的书,少看些污七八糟的外国的什么世界名著,那些都是封资修的毒草。更要少管这一类的闲事。做人最好安分点!”我一进宿舍门就被厂团支书老吴数落了一顿。这一久因调整宿舍他临时住在我这里。
“嗷!知道了,我以后会注意的。”我装老实地回答他。
我想,没有打到饭给老奶奶,不如给她点粮票,那时厂里规定职工每月可从自己定量里领取五斤地方粮票。我翻翻皮夹里还有三斤半粮票,就都给她吧。尽管心里急着想去看看那老奶奶是否还在厂大门口卖菜,但我还是慢悠悠地走出宿舍,然后点上支香烟向厂大门口晃去,只是为了避免团支书也盯着我。
在厂门外,我看到老奶奶挤在其他卖菜人的地摊中间,把苦菜平均分成几堆,一声不响蹲在墙边等人来买。由于苦菜长得成色不怎么好,星期天买菜的人虽然不少,但她的菜却无人问津。我来到她面前蹲下来,老奶奶冲我点头笑笑。
“老人家,我这里有三斤半粮票和两块钱。你拿回去买点米做饭给你小孙女吃吧。不好意思!我只有这点点呀!不能多给你点。”我小声说。并把粮票卷在绿色的两块钱纸币里,悄悄塞到老人家那枯干暴筋的冰凉的手里。
“哎呀!小弟啊,太多了,我的这点菜不值这么多啊!”她连连摇手要把卷着的钱还给我。
“老人家,我不要你的菜,这是送给你的。”我把她手推回去。
“使不得!使不得!我咋个能白拿你的钱粮”
“老人家,你别客气啦,快收好,被厂里头头看到就不好了。”我着急地说。
“哎呀!罪过哟!粮票我收下,钱就不要啦!好人啦!真是谢谢喽!”老大妈眼中闪着泪光。她硬是把钱再塞还给我。呵!多么纯朴的老人。
“你可以拿这点钱买米啊,米要一毛三一斤呢!”我再次让她收下。她死活不肯要。
“嗨!赵师,你搞啥子名堂?跟老大妈推来推去的。”我的同事小四川看到我的奇怪举动,好奇地咋哇着问我。我把老奶奶的不幸境遇悄悄告诉了他,他一听啧啧地直咂嘴。我把两块钱纸币塞到他手上,请他把老奶奶的菜全买下来,他捏着钱走到老奶奶跟前蹲下来。
“老大妈,苦菜郎个卖?”他不看菜,却看着老奶奶。
“三毛钱一堆。”
“这六堆我都要了”四川同事把苦菜堆在一起,从地上拣根草绳把菜扎紧。把两块钱丢给老奶奶。他提起菜转身就走。他知道这是存心帮助老奶奶。因为我们吃食堂,根本不需要这些菜。
“哎!小同志,还要找你两毛钱喃。”老奶奶喊道。小四川只当没听见,头也不回地和我一起走回厂里。
到周一下班时,我们综合技术组开班会。照例大家一起先拿出红宝书读MAO主席语录,然后发言讨论小组各人上周的表现和生产上的问题,这时一小组会上那个团支书的堂弟向我发难了。
“我们组里有个别人立场有问题啊,小资产阶级思想总是不经意地流露出来。也不弄清楚人家是什么家庭成份,就去瞎起劲。帮助谁不行?偏偏帮助一个投机倒把卖菜的老太婆。学习雷峰也不是这样学习的啊!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乌鸦息在猪背上,都黑做一堆了。最好识相点,自己主动检讨!”
“你阴阳怪气地说什么呢?你听谁说过雷峰做好事,事前要先问人家的家庭成份?姓甚名谁?家住何方?然后再考虑是否帮助?事后是否会产生什么不良的社会影响?照你这样推论,你出生前你爸爸妈妈应该考虑你生下来象人还是象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现在和我同室而坐,你和我黑做一堆,你算乌鸦还是算猪?”我挖苦地盯着他看。
“你....你怎么骂人?”他急眼了,但是大家笑开了。
“好啦!好啦!你俩个别瞎扯了,还是说说生产上的正事。”作为组长的老工程师,他一直欣赏我肯钻研技术,常常护着我。
碧天 2012年4月16日凌晨
碧姥爷这篇回忆录写的非常好,回忆有滋有味、人物活灵活现,彰显出人性的光辉,只是跟此次征文不太合拍,遗憾地PASS掉吧。
006重逢
文、阿九
北京某大学。大三学生罗隐是校文学社的社长,低他两级的师妹云英是文学社才华最出众的才女。
都是先闻其文后见其人。见到了,彼此心跳加快。文学青年总是不缺乏浪漫,花前月下,吟咏诗词。湖边桥上,相拥而吻。同出同进,形影不离。两个人的爱情是同学眼里的传奇。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两年,罗隐大学毕业。意气风发地去某公司宣传部应聘,面试很成功,一周后上班。
罗隐去租了一套房子,两室一厅。房子是新的,是房东王伯买来给女儿结婚用的,没想到女儿却跟一个生意人去了河南,房东一听女儿说要在河南安家落户,就扬言嫁给乡下人就断绝父女关系。那个人并不是乡下人,一个三线城市的小市民。
房子收拾的温馨而浪漫,接来云英。一番耳鬓厮磨第一次零距离接触后,这甜蜜小日子就算开始了。云英依旧继续她的学业,罗隐开始朝九晚五的白领生活。夜晚,两个人相拥着憧憬,要在这儿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买房子买车,把自己变成体面的北京人。
罗隐实习期结束的时候,收到公司的辞退函。罗隐想:有眼无珠的公司,等着吧,总有一天,让你后悔今天的决定。
罗隐很快又找了一家公司,面试依旧很顺利,试用期一个月后,主管找他谈话,说对他工作能力非常满意,要调他去河南分公司任职。罗隐说:我没想去外地工作,我上班时公司没说一过实习期需要去外地上班。主管手一摊说:那么我们总部不缺人。罗隐收拾东西,抱纸箱出门。接二连三的求职挫败,让罗隐变得垂头丧气,罗隐宅在家里写小说,罗隐的小说发表了。还是同学打电话告诉他的,说要他请客,罗隐照着刊物的联系方式去问稿费的事,里面的人回答他,我们编辑读稿子是要阅稿费的,不问你要钱就不错了,能给你扬名你还不知足?你知道比你写得好的人随处可见。对方撂了电话,罗隐想写字养家的梦又碎了。
两个人在吃面,房东王伯上门,领着一个肥胖邋遢的女孩,不好意思地说:你们搬家吧,我女儿跟乡下人分手了,这房子她要住。
基本没了收入的罗隐,靠着云英从家里拿来的一点生活费,去跟人合租了一套小房子。拥挤脏乱,让两个人每个夜晚连做那事都没了心情。
云英问:我们会好的是吧?我们会有自己的房子的,是吧?
那天,罗隐带云英去吃了大餐,给云英买了新衣服,回来后云英那丝般滑腻的身体,激起罗隐一次次的冲撞撕咬纠缠,罗隐说:你喊。云英就这样迷恋罗隐的坏。
云英在下课后,回到出租屋,里面罗隐的东西全都不见了,云英一下愣在了那里,电脑前留着一张字条:好好等着我。
云英搬出了出租屋,住在这里只会让她更加想念她的罗隐。
一晃又是两年,云英大学毕业,在一家酒店干服务员。那晚和平时没什么两样,端菜上桌问:请问先生还需要点什么?低头看见了罗隐,罗隐也闻声抬起了头。罗隐说:这是我爱人和小孩。旁边那个胖女人咋那么面熟?想起来了,是王伯的女儿!
这篇小说,调子有点灰暗,1 对现实生活的残酷性渲染过度却铺垫不足,罗隐接二连三地遭到辞退原因不明,给人以不真实感。2
对房东的女儿交代不足,只见到“肥胖邋遢”的描写,怎知道她不是一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好老婆呢?基于第二点,罗隐娶了房东的女儿怎知道就不幸福呢?
整体感觉,小说对各阶层的人物有先天的偏见,两次提到房东的女儿“胖女人”,让我很愤怒。
007时光
文、凡女
所有流逝在曾经的旧时光里的人和事,随缘而去,不强求亦不挽留。我要做一个沉静的女子,不大悲亦不大喜。
说我淡漠也好,凉薄也好,请记住我只是一个想要自己好好的女子,不至于在一个人悲伤的时候抑郁成狂。
PART一
“相爱为什么不能够相守!”
他把划满伤痕的手臂给我看,流着眼泪压抑着声音说着。
我别过脸,忍住要哭的冲动,抿了抿嘴唇,说道,“冲动是魔鬼。”
然后关了视频,让压抑着的泪水疯狂的在自己的脸颊上流淌着,手指颤抖着一个字一个字的敲打着,“我知道你已刻印在了我的心里,但是我在面对你的时候,永远无法原谅自己……”
PART二
“仅是让手腕将床铺染红,听着《梦中的婚礼》,悄然离去。仅此而已。”
他更换了自己的签名。
我只是回了他一句话,“我会永远的把你忘了。”
他知道这样说就会将我留下,但是他或许永远不会明白,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小女子,承担不起一个人的生命。
PART三
QQ封了。
电话号码换了。
他永远找不到我了。
我会把他忘了。
PART四
二零一零年夏天,我们认识。
二零一二年夏天,结束。
评语:中国有句古话“请神容易送神难”,感情也是如此,不能承担的话,就不要惹。
008十年生死两茫茫-凄美版(字数:1473字)
文/杨五郎
在人海中,不小心看到了你,就那么一眼,从此,我就没有抬头的勇气。
敲下这几个字后,她问我:你想做什么?
很多人都会问的一句话。
呵,做什么?如果她知道我想做什么,就不会这样问了。
我笑着说:“我不想做什么,十年了,我还未娶,你也未嫁。我只是想与你再续前缘罢了。”
她轻笑,伸手拉出一支烟,非常熟练地夹在两指间,恶狠狠地吸了一口,被呛得直咳,咳得眼泪都出来。
“哈….哈…..”她大笑起来。
“你知道我想做什么不?我想让你很难堪!”
说完就拿起桌上的半杯酒,对准我的脸使劲一泼,甩下杯子,转身就走。
周围一阵男女的尖叫声,还有人在幸灾乐祸地鼓着掌。
酒不是什么好玩意,喝酒的人,更不是什么好玩意,心里都像影子一样寂寞着。而寂寞的人是可耻的。
我追上去,挡在她面前,雨滴顺着她的发丝滑落。
告诉我,你到底让我怎样才肯原谅我?
我压低声线,从未有过的温柔。
“罗大警官,我有什么资格原谅你,我只不过是天上人间的一个*,千人摸万人骑,指不定哪天让你抓进局子。”她嘲讽地说道。
“云英,我知道以前是我对不起你,但我一直都爱着你啊”我抓紧她的双肩。
“爱?罗隐,你跟我说爱。当年是谁口口声声说爱你一百年不变,又是谁为了那个省公安厅厅长的女儿,抛弃了我?是谁当年了无音讯,现在落魄了却又来说爱我?”她撕心裂肺地叫嚷着。
我..我是有苦衷的。现在我只想你给我一个机会,来弥补我当年的错。
给我一个接受你的理由?她抹了抹发上的雨水低声说。
如果,我说我是真心想与你好好地爱一场,我还有机会吗?
“这就是你的理由?你彻底地让我恶心”她用力地推开我,大步地向前走去,伸手栏了一辆出租车。
开车门的时候,我在后面大声道“再给我一次机会”
不
她头也不回地坐进车里,摇着头,泪大滴大滴地往下掉。
不………不………
马路边上,雨遮天蔽地,没完没了。我不再相逼,也不再追问。
该吃就吃,该喝的就喝吧。不用忌口了。
好的,谢谢医生。
钟陵看了我一眼,轻声地说道。
我看不懂医生那龙飞凤舞的草书,只认识四个字刺人眼球,胃癌晚期。
钟陵轻轻叹了一口气说:“你真不打算向云英解释了?在你最后一个月的生命里,怀着遗憾走?”
“不了,如果我告诉她,当年她父亲做手术需要的那个肾是我的,当年因为失去了一个肾,失去了生育能力,因为不想耽误她的青春,而离开她。为了让她死心而与你结婚?这样会让她更难受的。只是这些年苦了你,这样大度地包容着我。如今,我没有多少日子了,都来不及好好对你。”
钟陵温柔地摇了摇头,“不,我一直很感激你,要不是当年你为了顾及我的名声,未婚先孕会让我爸在官场抬不起头,要不是你在我被那个负心汉怀孕抛弃后,安慰我,我早就轻生不在人世了。更不会有这么一个可爱的孩子。这些年,你无微不致地照顾着不是你亲生的孩子,照顾着我。我心里只有对你的感激”
感激!!呵呵… 两个人相处,有时候可以无关爱情,那只是一个人的事。
回到家,她趴在床上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
终于在十年后再次见到他,他还是那样坏坏的笑,那样祸害人的温柔。
人生真的很无常,当年一个单纯的村姑,成了天上人间的头牌,再从一个头牌变成了现在一个迷茫得心无归属的女人,当年的一个毛头小子,成了一方权贵,又从权贵变成了平头百姓。人生起起落落,不过数十年光景,也许,我真该给他一个机会。
她爬起来坐在镜子前,痴痴地想。对着镜子里的自已说
“嗯,好吧,云英,从今天开始要做个好人,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她用力地咬着嘴唇,笑了,镜子里的她,有一张很陌生的脸,最流行的烟熏妆,深蓝深蓝的指甲,像一滴滴蓝色的眼泪。
只是走远了的爱情,还能回来吗?
我该去找他吗?
………
评语:此文构思还算巧妙,只是有点前后脱节。但看前半部很好看,但看后半部也很好看,两个合起来看就矛盾了。“我笑着说:“我不想做什么,十年了,我还未娶,你也未嫁。我只是想与你再续前缘罢了。” 从这句话开始的一系列,我不知道罗隐到底想干什么,到底能给云英什么?
按爱情小说来划分的话,也勉强说是扣题吧。
009不如人烟酒店-古龙版(1609字)
文/杨五郎
一个人
一个孤独的人。
只有孤独的人才会在黑暗中找到路。
他头发零乱,衣衫不整。
但他绝对不是一个乞丐,因为他的身上有酒气。
他居无定所,今天可能睡在马路边,明天可能是某大腕的座上宾。
他喜欢这样,没人知道为什么,也没有人敢问。因为他是“醉鬼“钟陵,主职喝酒,兼职行骗。
他就是这样一个醉了十余年,还未成名的醉鬼。
他的确很鬼。
在街南卖过假药,庙会边摆过算命摊,跟街尾的三姑合伙整过仙人跳,也跟流氓混混敲诈过往的车辆。
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喜欢喝酒,只知道他是一个孤独的人,喜欢喝酒的人都是孤独的人。
火车站
常平火车站
出口三十米,有一条路。
一条很烂的水泥路,右边被扒开了一段,有着泥土的腥味。
路的旁边有一个小店。
门上有一块块牌匾, 色彩很斑驳油漆掉得很历害。
但依然可以分辨出“不如人-烟酒店”六个字。
店的确是小店。里面的货也的确不如人。
但从来没有人敢小看它。
当年工商、税务、城管三大帮派联手围剿,也动不了它一根寒毛。
从此,名震江湖。
从此,也就有了这块牌匾。
她叫云英,云英未嫁的云英。不如人酒烟店的老板娘。
她有一张让所有男人都迷恋的脸,肤滑,眸明,唇红,齿白。
每天,过往的旅客,都会把贪婪的目光,在这张脸上游荡。
她淡定处之。
因为,她是这里最红的头牌姑娘。
每天,也有无数买了假货,愤怒的人,跑来厮杀。
她无所畏惧。
因为这里是“不如人-烟酒店”
一切都好像在她的掌握之中,每天都这样,她已经习惯了。
但今天这道目光,却让她感到了别样的感觉。
“是你“
“是”
“你来干嘛?”
“买酒”
“已经很晚了““
“不表示我不会来”
“但已经打烊了”
“我已经来了”
“……”
“你一定要买?”
“是”
她幽幽的叹了口气。 “好吧,你要什么酒?”
“掌上身”
“什么!”她心中一惊,脸上罩上了一层寒气。
“掌—上—身”他缓慢却清晰地吐出三个字。
沉默……
“谁告诉你,我这里有掌上身这土酒?”
“当年你说”
“你相信我?”
“本来不太相信的,可是,现在我相信了。”
“为什么?”
“你眼睛告诉我的”
沉默,又是沉默。
她用颤抖的双手递过来一瓶没任何商标的酒
但他没有去接。
“从左往右数,第五格里面第三瓶”他冷冷地说道。
她僵住了
“都是一样的,这里没有真酒”
“从左往右数,第五格里面第三瓶”
“它已经放了很久很久了,你看灰尘那么厚”
“我说了,从左往右数,第五格里面第三瓶”
“你为什么一定要那瓶”
“它是真的”
“我说了,我这里没有真酒。”
“嗯,除了那瓶。”
“你怎么知道它是真酒!!!”她有点抓狂。
“真酒,它的味道是什么挡不住的,塑胶盖、玻璃瓶、厚厚的灰尘都遮掩不了,就比如你,就算是过了十多年,你仍然还是我心里的女神,当年你说只要我能找到真的掌上身,就嫁给我,我用了十二年去行骗,来分辩你这句话的真假,也喝了十二年酒,来分辩酒的真假。十多年了我明白了爱情,明白了你的心。你卖了十多年的假货,难道还不明白我对你的真假吗?”
她终于崩溃了。
柜台上, 有一张一百元的纸币, 是他留下来的。她对着这张纸币,呆呆地立着。
一遍又一遍地念着“钟陵”这个名字。
突然,她好像想起了什么。 抓起那张人民币, 疯狂放在验钞机上,纸币从上滑到下。没有报警声。
纸币上用水彩笔写了一段话:“钟陵醉别十余春,重见云英掌上身,我未成名君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
她瘫倒在地,泪,终于夺眶而出。泣声说道“死鬼……你好狠,给的是真币……”
他轻柔地拂了拂上瓶上的灰尘,扭开瓶盖,闻着蕴涵十多年情意的酒香,嘴角边露出一丝很开心的笑。 今天是他第一次笑。也是十二年来的第一次笑。
这一刻,他已经等了很久很久………。
评语:此文纯牌是应景之作,文字技术娴熟、情节安排也得当,没啥不好的地方,不过是觉得似曾相识,没有惊艳之笔。
010请给我一支烟(字数:1991字)
文/杨五郎
快乐是什么?
快乐只不过是透支落寞。今天浪费着明天的明光,可是,天边一露曙光,落寞的眼神就开始迷离了。
上了一天的班,脑袋晕晕的。
上街走走吧,来了大半年了,还没时间好好看看,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怕自已忘了回家的那条路。
街上人来人往,但这里的热闹繁华与我无关,现在我只是想,找一个合适的地方看看这座城市。
多年来,习惯了一个人独来独往,只是在这座城市,走到哪都不可能有宁静,干脆找间酒吧,让心也醉醉。
摇动着手中的杯子,让那些血红的液体燃烧。
“大哥,一个人啊?旁边一个刷了一层厚厚粉的女子,靠过来,媚笑着。
唔,我迅速闪开。
她没在乎,把杯子在我眼前晃了晃,醉眼朦胧地说:难得我们有缘,干一杯。见我没说话,她又一次挽着我的手臂,第一次来这种地方玩吧?
我抽出手,冷冷地说道:不好意思,没空,你找其他人吧。
不解风情的小子,她怪笑了一下,跌跌撞撞地走开了。
哼,这年头,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冰冷的声音,如午夜里的幽魂,让人不寒而栗。
转头,一个女子,长长的披肩发,吐着烟圈。
火红的烟头在黑暗中明明灭灭,暧昧中夹着妖魅。烟雾里,她的脸模模糊糊,无法看清楚她面部表情。台上已经扔满了烟头。
我皱了皱眉头,女孩子还是不要抽太多的烟为好,呵。
或许是我的语调有点真诚的意味,又或者是在合适的时间里说句合适的话。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对着我,又吐了一口烟。
黑暗中,她的眼睛如星星,幽灵一样,显得非常的诡异。幽黑的眼线,从眼角往上翘,那么的冷艳,鲜明,衬托出脸色更加的苍白。很柔弱的样子,让人心生怜惜。好似那屈服在黑山姥姥下的聂小倩。
“你是第二个,说这话的男人!”她幽幽地开口说道。
“那第一个呢?”我调笑。
死了!
声音依旧冷得像冰棱。
请给我一支烟!她的语气就像是命令又像请求。
她狠狠地吸了一口,眼神很迷离。
男人都是骗子,连这个城市都在撒谎,谁都是君子,谁都是披着羊皮的恶狼!她自言自语说道。
我慢慢地喝着酒,静静地看着她,对我来说,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已的故事,这年头太荒唐了,不管什么离奇的事,都不必要太惊讶。
她断断续续说道:一开始我并不相信,不信十二年的感情,会改变,那个时候,我遇到他才高一,在那次聚会,跟电视上演的一样,我们走到一起,然后读后大学,我坚持着,要来这边发展——南方,据说遍地是黄金的地方!那时,我想趁着年轻,打一片天下,然后衣锦还乡见父母,呵呵!
她笑着,我好像看到了有种晶莹剔透的液体从她脸划落。
她喝了一口酒继续说道。
来到了这边才发现,光有冲劲是远远不够的,这个社会现实得让人蛋疼,高不成低不就,一个月来,把带的钱都花光了。于是走进了这家酒吧。我们说好了,赚到足够的钱就回家的,可是那王八蛋,竟然把我转手给别人了,十二年的感情说放手就放手,他妈的他还算是男人吗?
她有点语无伦次,歇斯底里的嚷着。
他可以走,我必须得留下,这是黑哥的命令,谁也不会帮我,也不敢我。逃走,逃不掉,到处都是黑哥的人,黑白两道。求谁也没用。那王八蛋拿了黑哥的钱立马就走,连再见也舍不得说一句。我日他个先人板板。
把你的酒给我,她抢过去仰头就喝!
别喝了,你喝多了,我想把酒抢过来。
“你们男人都该死!死一万遍都不够。她抽泣着。
好好好!你喝。我最怕女人哭了。
他说就算是要死,也要和我一起死的,我一直都记得,我知道他也没忘,我一直在等着。我好想很肯定地告诉他,这一辈子我只会是他一个人的女人。
如果能与再见他一面,然后在那一刹那间死去,那才真的是完美,完美得一塌糊涂,一败涂地。呵呵。
她慢慢地闭上双眼,眼泪慢慢地滑落……
从他把我丢下,在这狼窝的那一刻,我就已经死了,他也死了,在我心里完完全全完完整整地死了。我做了黑哥的女人,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背叛我,我要他后悔!
这一刻她的眼神很凶狠。
这时,我手机响起。对不起,失陪一会。
我跑到洗手间去接电话,安静一点。
接完电话,远远地我听到了很吵的声音,很多人往吧台拥挤而去。很多人围着,无法前进。
“被拖走了……”
“她疯了,居然……”
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事?没有人理我。
等人散了,回到刚才的位置,地上很多碎玻璃,还有一滩很醒目的血。
丝……我倒吸一口凉气。
怎么回事?她怎么了?我扯住酒保的衣服,摇着他说道。
别问,别问,我什么都不知道!他很紧张。
没人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已躺在家里的床上,头痛欲裂。
我又到了酒吧一趟,一切都很正常,跳舞的跳舞,喝酒的喝酒,大家谈笑风生,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事。
酒保还是那句话,别问了,我什么都不知道,哪里有什么女人啊?
去酒吧里找了很多次,没有再等到她的出现,只是一句话,始终在我脑海里回响——“请给我一支烟………”
这是一座会撒谎会扯蛋的城市,那一晚,也许,只是这个城市对我撒的一个不算美丽的谎言。
评语:典型的痴男怨女,有点玄幻味道,不管是人是妖,都是自己最想见到的那一个吧。
这篇小说结尾算是一个点睛之笔,把整篇气氛搞活,使小说的质量自然也提高了一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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