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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酒 巷 上海女教师出轨男学生没有犯罪,她丈夫公开爆出她的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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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教师出轨男学生没有犯罪,她丈夫公开爆出她的聊天记录涉嫌侵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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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2 12: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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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李熙 于 2024-2-22 21:54 编辑

女教师出轨男学生确实很令人震惊的。如果男教师与女学生发生关系,肯定构成犯罪。但是我国法律没有女教师与学生发生关系构成犯罪的规定。那个男学生已经16岁了,这就更不容易定罪了。
女教师,只是违背了社会道德,违背了师德。她的名誉和前途被毁了是肯定的。
而在这个事件里,爆出她和学生聊天记录的她的丈夫,却涉嫌违法侵权。
我觉得她的丈夫也太狠了点,私下向相关部门举报和离婚就行了,何必这样把别人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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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2-22 14:0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男人不狠,地位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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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2-22 15:58 |只看该作者
有些人太放肆,挑战道德底线,在婚内如此所为,某种程度上是侮辱一个做男人的尊严和人格~~

女的若这样,可以先提出离婚。婚内这样,毫无羞耻之心,堕落败坏。。

我是理解这个男人所为的。属于欺负人,侮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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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2-22 16:01 |只看该作者
更何况出轨对向是自己的16岁学生~~兔子还不吃窝边草~~~不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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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2-22 16:02 |只看该作者
都去相爱,都去那个啥,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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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2-22 16:05 |只看该作者
道德还需舆论的力量。。。涉嫌什么隐私~~·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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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2-22 16:10 |只看该作者
所为的这,所为的那。。。都是在为自己找块遮羞布~~~

我看着就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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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2-22 16:13 |只看该作者
男教师和女学生也不构成刑罪吧?除非是强暴、故意引诱或对方不满14岁

当然肯定违反婚姻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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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2-22 16: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4-2-22 16:13
男教师和女学生也不构成刑罪吧?除非是强暴、故意引诱或对方不满14岁

当然肯定违反婚姻法了

作为过来人的女老师用言语和肢体勾引挑逗未曾破瓜的男生,可以定性为引诱。聊天记录就是证据,主观故意,客观要看二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看是否坐实有性行为发生。无论男生还是女生,处于性朦胧阶段很难抵挡住诱惑。入刑的确很难,但有时道德的谴责比刑罚还难受。比如这次这个女老师,基本上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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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2-22 17:07 |只看该作者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4-2-22 16:13
男教师和女学生也不构成刑罪吧?除非是强暴、故意引诱或对方不满14岁

当然肯定违反婚姻法了

①:《刑法》第236条规定了强奸罪,但是被侵害的对象是妇女、幼女,而非男性。

②:《刑法》第237条规定了强制猥亵罪和猥亵儿童罪,被侵害的对象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但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前提是侵害人对受害人实施了暴力或者胁迫等手段。猥亵儿童罪,不论受害人是否自愿,只要受害人是儿童,就可构成猥亵儿童罪。

③:正常来说,18岁以下都是未成年。但是刑法第237条里面特别注明了未满14才构成猥亵儿童或者强制猥亵儿童。

④:这个案例,唯一可以定罪的是找证据确认女老师有没有欺骗或者利诱,确定有才涉嫌诱奸罪。
但是,如果是男学生追求女老师在先的,诱奸也不成立的。

⑤:这个案例来说,按照法律女老师都算不得性侵,但是出轨是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如果对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一般的出轨行为,如偶尔的通奸,并不构成法律上的重大过错,因此无过错方通常无法以此为由请求损害赔偿。
中国的婚姻法对婚内出轨并没有明文规定上的定罪。

⑥: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如果不能确认女老师的诱奸,就不存在犯罪。
女老师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但是职场会留下浓厚的一笔黑历史,还有背负道德法庭的批判。
但是女老师的老公已经触犯了曝露未成年的隐私,男学生的照片和姓名,女老师的老公都有公布于众。

⑦:男的,也要保护好寄几。
下一部影片,希望法律完善关于对男性的性侵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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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2-22 17:12 |只看该作者
就法律这一块,本炸还是比较懂的

这也就侧面的说明了当年投本炸大法官票的宝子们慧眼识英雄

但素,知道法律的条条框框和自己遵纪守法是两码事儿,我控制不住我寄几

还是当讼棍比较好

打个广告:以后谁要大理寺打官司的,可以有偿联系本人,按交情定价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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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2-22 18:50 |只看该作者
一笑红尘了 发表于 2024-2-22 17:12
就法律这一块,本炸还是比较懂的

这也就侧面的说明了当年投本炸大法官票的宝子们慧眼识英雄

炸还是讼棍,呀呀,失敬!失敬~!我先排个队。套个友情价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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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2-22 19:45 |只看该作者
婉兮 发表于 2024-2-22 18:50
炸还是讼棍,呀呀,失敬!失敬~!我先排个队。套个友情价先。

哈哈,给你打到骨折的价

比对半还低

狗比的天气,出门溜达一圈冻成狗,下雪不冷融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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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2-22 19:46 |只看该作者
一笑红尘了 发表于 2024-2-22 19:45
哈哈,给你打到骨折的价

比对半还低

昨天还不冷,今天手指头有点疼。但是没下雪,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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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4-2-22 20:20 |只看该作者
一笑红尘了 发表于 2024-2-22 19:45
哈哈,给你打到骨折的价

比对半还低

你这算啥,你来我这里走一圈,不是猫你也会走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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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4-2-22 21:40 |只看该作者
支持曝光!成年人必须为自己错误行为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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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4-2-22 21:45 |只看该作者
晨风午阳 发表于 2024-2-22 21:40
支持曝光!成年人必须为自己错误行为承担后果。

新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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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4-2-22 21:49 |只看该作者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4-2-22 16:28
作为过来人的女老师用言语和肢体勾引挑逗未曾破瓜的男生,可以定性为引诱。聊天记录就是证据,主观故意, ...

聊天看谈不上谁引诱谁,如果说句撩的话就叫引诱,那面上可大了去了
双向奔赴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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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4-2-22 21:54 |只看该作者

新年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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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4-2-22 21:57 |只看该作者
一笑红尘了 发表于 2024-2-22 17:07
①:《刑法》第236条规定了强奸罪,但是被侵害的对象是妇女、幼女,而非男性。

②:《刑法》第237条规 ...

所以说,女教师入不了刑

丈夫就难说了,按说现在有意无意泄露他人隐私的挺多,一般不当个事,但这个造成的后果太严重了,那个学生这辈子也不好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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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4-2-22 21:5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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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4-2-22 22: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4-2-22 21:57
2.84 复制打开抖音,看看【主持人阿喆的作品】更多相关后续来了! # 律师称出轨教师丈夫或涉嫌侮... https: ...

换我,直接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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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4-2-23 11:16 |只看该作者

有空过来玩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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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4-2-23 21:01 |只看该作者
不讲理,不讲法,一脚跺她个仰八叉。
截个图,报与官,祖宗坟茔冒绿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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