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鬓新梳绀绿 发表于 2023-12-27 19:00
一定是有野狗救过你的小命不然像您这种能把桌子腿儿都吃了的二百多斤胖子怎么可能秃然良心剧痛戒狗肉呢… ...
已经有人猜过了,不是,狗救过很多人,但是很可惜,我没被狗救过命。如果实在想往“性命攸关”的事件上蹭的话,也只能说有一条狗对我有“不杀之恩”,那还是我很小的时候,大概六、七岁吧,那时我长的小,喜欢到处乱跑,有一次顺着废弃的小火车轨道越跑越远,到了人迹罕至的野外,对面一条超级大狗与我相对而行,我低着头踩着枕木没有及时发现,很快就走了个照面,当我发现它的时候,已经不足十米了,我从小就被教育不要怕狗,遇到陌生的狗一不能跑,二不要叫,三不要与狗对视,最好是若无其事、视而不见,该干嘛干嘛,这样气氛轻松的就擦肩而过了。但是这次不同,首先是“狭路相逢”,除了轨道之间没什么草之外,两边都是杂草,其次是我们都有些意外,主要是我明显愣了一下,下意识的就站住不动了,更要命的是这条狗个儿太大了,比我养的“无名”大出两号,我虽然从小就不怕狗,但这个个头儿的狗压迫力太大,那大嘴一张能把我脑袋整个儿吞进去,它走路时头向前平伸,还能与我平视,等走到跟前停住,把头抬起来比我高了一狗头,我们就面对面站着相互对视,那时我早吓呆了,忘了不能与陌生的狗对视的警告,心脏跳的如同敲鼓,震的耳膜当当响。好在对视的时间不长,在远处的农田里有个大人看见这一幕,大概是害怕大狗伤害小孩儿,一遍大声呼喊着一边往这边跑,大狗扭头看看远处呼喊跑来的大人,又看看我,从我的身边不紧不慢的又过去了。我觉得这条“大狗”应该算是对我有不杀之恩吧,但是要说是“救命之恩”就不合适了。之所以“大狗”两个字打上引号,是因为后面跑过来的农民大叔告诉我,那不是狗,而是狼。而我自己又不确定是狗还是狼,我至今唯一记得的是那双眼睛,既有威慑力,又有几分慈祥,沉稳,和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