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句子,可以这样看。
“东方安澜-这个人,本身(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事(的行为)。”,其中,逗号”,“是一种语气的顿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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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哈~,你接受高隐的强奸了?这是自打嘴巴!更不可能找回脸面。
看看你之前的说法【“人,违法行事”,主谓都有了。】
现在放弃把人作为主语,是不是自抽?
2)忘记前面刚说过的,自己喜欢用简洁的句子表达啦?这还是在自抽!还没懂?
这个语义只需一个最简单的句子:某人在违法行事。
为了捞救命稻草,你竟然弄出这么愚蠢的句式:XXXX这个人,本身(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事(的行为)。
还有比这种垃圾句式更啰嗦、更重复、更拧巴、更不通顺的吗?
听好了,给你们这帮货一个善意提醒:公某从来不信邪,在我这儿狡辩,只有让你们出丑更多的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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