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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事关“普法”新规 标题与行文理应足够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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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公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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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普法”新规 标题与行文理应足够严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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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3 14:32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3 12:53
哈哈!你这理解,在你这贴我都经过实验试过了啊!

我追责李熙骂李熙是正当的。他怎么就不干了呢?他极 ...

呵呵,你再想想,某人对某事的某种特定反应,能用作解释法规条款的理据吗?

其实,楼上的那个举例,已经足以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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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2-12-4 00:36 |显示全部楼层
李熙 发表于 2022-12-3 17:30
公老师,他在这里混淆视听。
看下边的对话:
战斗鸡:李兄你耐心忒好,竟然搭理东方这阉货这么长时间。[ ...

东方没有再来回应,这个争执就到此吧。

当然,涉及新规具体条款的解读、讨论和异议肯定是可以继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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