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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事关“普法”新规 标题与行文理应足够严谨!
楼主: 公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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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普法”新规 标题与行文理应足够严谨! [复制链接]

主楼
发表于 2022-12-3 08:29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2 19:57
规定里,是把"不良信息"定为是跟帖评论范畴。

原文:

“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以及其他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站平台,以评论、回复、留言、弹幕、点赞等方式,”

把点赞包括在跟帖评论的定义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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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12-3 09:03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3 08:51
规定中,还规定了"不良信息"是指跟贴评论。就是说"不良信息"与"点赞"都是跟帖,"不良信息"与"点赞"是平 ...

那么,点赞本身会不会被认为是不良信息呢?

烧脑,这种规定本身就是吃饱了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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