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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事关“普法”新规 标题与行文理应足够严谨!
楼主: 公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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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普法”新规 标题与行文理应足够严谨!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22-12-2 22:5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2-12-3 10:16 编辑
李熙 发表于 2022-12-2 20:04
你要管不良信息,直接删除,直接追责不良信息就行了,你把点赞列入评论是什么意思?是想做什么?
大家都 ...

大家都知道回复,评论是被追过刑责的。点赞列入了评论,人们就会联系到点赞也要追究刑责。这是逻辑。
--------------
关于这个问题,再多说几句吧。
2017年6月就生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该法律才是规范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准绳。

而新规即将取代的2017版网规,实际上是与该法配套的,仅用于规范情节较轻微,不构成违法犯罪的网络行为。
即将生效的2022版新网规也是同样性质,其中囊括的各种追责,也都是较轻微的处罚和警告性质,包括“警示提醒、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账号功能、暂停账号更新、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并不包括追究刑责。

凡是涉及追究刑责的,必然接受“网络安全法”以及其它法律规范。而网络行为严重到达到违法犯罪程度的,主要是指信息发布者,如发布文章和主帖。这也是为什么这里讨论的新规叫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因为主帖行为已经涵盖在上面提到的“网络安全法”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2020年3月1日起施行)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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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22-12-2 23: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2-12-2 22:01
尼玛的你这个权贵的舔狗,你骂老子还少了?
滚尼玛的,满嘴逼味你以为老子怕你了?
我说你拧不清是指的 ...

骂你就是对的!

你这个狗币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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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22-12-2 23:02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2-12-2 22:36
公老师好,这贴我本来就是来回你的,我不想跟他交流,主要是这人素质太差,老爱骂人。说话也是假大空,胡 ...

算了,两位话都说清楚了,多说无益,两位都到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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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22-12-2 23: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 22:59
【大家都知道回复,评论是被追过刑责的。点赞列入了评论,人们就会联系到点赞也要追究刑责。这是逻辑。[/ ...

对!逻辑非常清楚,这个网新办新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是针对跟帖评论的。

规定中出现的几处"不良信息",都是说跟帖使用的"不良信息"。不是指主贴发布者的不良信息。

只有使用"不良信息"跟帖评论,受管理,才可能会被追责。

点赞,如果算是跟帖评论,"赞"不属于不良信息,不可能被追责。

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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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22-12-2 23:05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2 21:04
汉奸标准模式回帖,最后都这个逼味!

东方君该说的也都说过了,相互骂起来,就走向质疑目的的反面了。听我一句,还是到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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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22-12-2 23:1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安澜- 于 2022-12-2 23:21 编辑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 23:02
算了,两位话都说清楚了,多说无益,两位都到此吧。



点赞“不良信息”将被追责,就先不说追责的事,点赞“不良信息”,这句话本身就裁缝《规定》里不相干的词汇拼凑起来的,

点赞与不良信息,同属于跟帖一种,是平行并列关系。


点赞“不良信息”,这句话本身就是个编造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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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22-12-2 23:18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2 22:58
尼玛的!

你这汉奸阉逼狗,老子码那个主贴关你几把毛事?

尼玛的,你这个狗币权贵舔狗,你个吃屎的嘴臭不可闻,你个太监,你现在能牛逼算啥?
滚尼玛的,老子明天来回你。你以为老子怕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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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22-12-2 23:19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2 23:00
骂你就是对的!

你这个狗币汉奸!

你这个⊙﹏⊙舔狗才该被骂!明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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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22-12-2 23:25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 22:16
李熙君可以放心,至少我不会误解你的本意。
写帖前,就去看过你那帖,我主帖里也说了是转帖,并且也强调 ...

现在你也认同标题有点问题,为了吸引眼球而夸大其词了,这是很可取的态度。

——————


有时候,不仅仅是为了吸引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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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22-12-2 23:27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2 23:00
骂你就是对的!

你这个狗币汉奸!

其实,就算你想骂人,最好自己开个帖子骂

毕竟公理力写的帖子,是为了讨论问题,

你在他的帖子里开骂,其实也等于是不尊重公理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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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22-12-2 23: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2-12-2 23:18
尼玛的,你这个狗币权贵舔狗,你个吃屎的嘴臭不可闻,你个太监,你现在能牛逼算啥?
滚尼玛的,老子明天 ...

你吖的谎言被戳穿了吧?气急败坏了吧?

后来你又跟着撒多少个慌啊?

撒谎欺骗造谣的惯犯!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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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22-12-2 23: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2-12-2 23:27
其实,就算你想骂人,最好自己开个帖子骂

毕竟公理力写的帖子,是为了讨论问题,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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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22-12-2 23:35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2-12-2 23:25
现在你也认同标题有点问题,为了吸引眼球而夸大其词了,这是很可取的态度。

—————— ...

嗯,始作俑者是啥用意,不一定很简单。但这里还涉及转帖者,就不做其它解读了,那样,也容易偏离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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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22-12-2 23:39 |只看该作者

你的很多观点,我赞成

就是不赞成你去骂人,上网,不是为了让自己生气的

你骂了别人,对方也骂你,你也不会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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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22-12-2 23:41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 23:35
嗯,始作俑者是啥用意,不一定很简单。但这里还涉及转帖者,就不做其它解读了,那样,也容易偏离焦点。

转帖者也肯定有自己的意思

文盲不多了,应该能分清楚那些句子到底说的啥

无论是你,我,还是其他人,在转帖,或者引用时,其实都有自己的判断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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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22-12-2 23:44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 23:35
嗯,始作俑者是啥用意,不一定很简单。但这里还涉及转帖者,就不做其它解读了,那样,也容易偏离焦点。

点赞“不良信息”,可不可以被追责?该不该追责?
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如何?
————————

我觉得,是可以追责的,

举例来说,比如论坛上,A骂了B,然后C在A骂B的帖子下点赞,

这其实就相当于是C在骂B

当然可以追责
——————

但是,很多时候,的确像有人说的“法不责众”,很多人就是因为这种心理,觉得自己不用负责任,所以信口雌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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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22-12-2 23:50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2-12-2 23:41
转帖者也肯定有自己的意思

文盲不多了,应该能分清楚那些句子到底说的啥

这点也是肯定的。但论坛上讨论环境不佳,勇于承认错误与不当的诚实态度很难得,值得推崇,李熙在这点上就做得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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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22-12-3 00:05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 23:50
这点也是肯定的。但论坛上讨论环境不佳,勇于承认错误与不当的诚实态度很难得,值得推崇,李熙在这点上就 ...

他发言算是属于比较文明的,如果不是东方安澜一直骂他,他大概也不会率先骂脏话

不过他的很多转帖,带着非常强烈的倾向性

我一般不愿意跟这种政治倾向性太强烈的人聊天

因为谁也不可能说服谁,多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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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22-12-3 00:07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2 23:50
这点也是肯定的。但论坛上讨论环境不佳,勇于承认错误与不当的诚实态度很难得,值得推崇,李熙在这点上就 ...

严谨,其实是一种修养,一种品德

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要严谨,即使平时的闲聊,也应该尽量不要引起误会,误导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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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22-12-3 00:07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2-12-2 23:44
点赞“不良信息”,可不可以被追责?该不该追责?
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如何?
————————

嗯,这点毫无疑问,新规也是明确的。

虽然点赞“不良信息”本身不是“不良信息”,但点赞等同于认同“不良信息”,按照新规,是可以追责的。只是对这类追责的处罚一般较轻微。

而这类追责的执行层面,还有一个现实性、可行性问题。正所谓“民不告官不究”。真正因为点赞“不良信息”被追责受到处罚的概率很低,毕竟那不是违法罚罪级别的。

另外,执行这类轻微追责者,就是知音等版面版主们,管理员都极少出手。他们肯定不愿因为较真儿几个点赞者影响版面热度与氛围。
从他们角法出发,法不责众,“民不告官不究”都是有利的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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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22-12-3 00:12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2-12-3 00:05
他发言算是属于比较文明的,如果不是东方安澜一直骂他,他大概也不会率先骂脏话

不过他的很多转帖,带 ...

嗯,李熙倾向性明显,也是事实。

其实,具体问题当前,任何人都很难完全没有倾向性,也没必要。这是这类倾向性强弱不同,表达方式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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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22-12-3 00:14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3 00:07
嗯,这点毫无疑问,新规也是明确的。

虽然点赞“不良信息”本身不是“不良信息”,但点赞等同于认同“ ...

另外,执行这类轻微追责者,就是知音等版面版主们,管理员都极少出手。他们肯定不愿因为较真儿几个点赞者影响版面热度与氛围。
——————


的确是这样,就像有人说金盾做法官


我要是做斑竹,大概率的会禁言许多人,


像论坛上大多斑竹,其实也是看到那些脏骂的,只不过骂的不是自己,如果没人投诉,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即使有人投诉,还有个时效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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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22-12-3 00:17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2-12-3 00:12
嗯,李熙倾向性明显,也是事实。

其实,具体问题当前,任何人都很难完全没有倾向性,也没必要。这是这 ...

倾向性太明显了

像你这个帖子,标题就写的很清楚,读者看到你的标题,就知道你帖子要表达的意思,不会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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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22-12-3 00:18 |只看该作者
很晚了,我要休息了

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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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22-12-3 00:21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2-12-3 00:07
严谨,其实是一种修养,一种品德

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要严谨,即使平时的闲聊,也应该尽量不要引起误会, ...

呵呵,你一般都很认真,完全可以有这样的态度。
不过,我的看法是,论坛更多的时候也是一个“娱乐”场所——玩儿的是文字,本来也没人会把学术文章和专业文字发到论坛上。

如果娱乐也要一板一眼,就不好玩儿了。所以,非严肃话题,适度调侃,夸大,曲笔暗戳戳,甚至说反话,插科打诨,都没啥不可。只要把握好度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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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22-12-3 00:24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2-12-3 00:18
很晚了,我要休息了

886

好,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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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22-12-3 07:54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2 23:28
你吖的谎言被戳穿了吧?气急败坏了吧?

后来你又跟着撒多少个慌啊?

我什么谎言被你戳穿了?你说是谎言就是 谎言?
看你前边漏洞百出争辩,还我理屈词穷,气急败坏呢?
是你不知道,你已经含混不清了,还要缠着别人辩,是不想跟你辩了知道不?

这次来跟你辩,是因为你的帖子涉及到我了,这论坛只有我转那个帖子,高隐也是从我那里得来的消息,你说是谎言,我不能来为自己辩护呀?何况最先我就以为你是针对我的。
以后不想跟你辩了。
各人玩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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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22-12-3 07:59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2-12-3 07:54
我什么谎言被你戳穿了?你说是谎言就是 谎言?
看你前边漏洞百出争辩,还我理屈词穷,气急败坏呢?
是你 ...

主帖没看。就提醒下,楼主也不是什么好料,表面装客观,其实跟东方太监一样立场在先,都是左棍。建议李熙兄以后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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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22-12-3 08: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2-12-3 07:54
我什么谎言被你戳穿了?你说是谎言就是 谎言?
看你前边漏洞百出争辩,还我理屈词穷,气急败坏呢?
是你 ...


你三个谎言:

点赞“不良信息”将被追责,谎言一。

"因言获罪",谎言二。

"广大网友心里知道,他们正在感受呢。"谎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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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22-12-3 08:29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2 19:57
规定里,是把"不良信息"定为是跟帖评论范畴。

原文:

“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以及其他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站平台,以评论、回复、留言、弹幕、点赞等方式,”

把点赞包括在跟帖评论的定义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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