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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点赞“不良信息”将被追责,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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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不良信息”将被追责,谎言! [复制链接]

主楼
发表于 2022-12-1 22:1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小澜子也真搞笑,连中国法律就是扯淡的摆设都不知道。还“法不禁止即可为”呢,呵呵。

中国哪条法律龟腚,同楼的人阴性,全楼的人统统都要被关进集中营呀?现实中照样这么干。

真是幼稚得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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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12-1 22:3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1 22:20
你被关进集中营了?咋不反抗呢?哈哈

呆子,强制隔离点,所谓方舱,那不就是集中营么?
正常人类也都是当集中营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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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2-12-1 23:0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1 22:48
你少带节奏。点赞不会被追究责任。

傻子,这事难说,看沈良庆的案子,起诉上就把点赞列为犯罪行为的一项,说他在脸书上,“涉及上述内容13条,转发16次,点赞130次”。看你在哪儿点赞,点赞的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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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2-12-1 23:0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2-12-1 23:11 编辑

当然,不大可能因为你转发或点赞了某条信息就抓你,但转发,点赞,显然都是可以当做具体言论犯罪行为的。这种事,你要去梳理那些因言获罪的具体案例。才能有个大概的判断。

其实各个地方的标准也不一样。抓不抓,主要是看行政当局,看领导的意图。很随意的,中国没啥法律,也没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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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2-12-1 23:1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1 23:08
瞎说!到现在执行的还是2017版本,内容根本没有"点赞"一词之说。

新版得12月15号执行。

你是个傻货,这事吧,你得听本人的。不要去看啥法条,他们也不会按什么法条龟腚。有些你怎么说都没啥事,有些就不要去转发或点赞了。除非你有啥目的或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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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2-12-1 23:1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1 23:13
沈良庆的案子咋回事?你发个链接。

自己找去吧,这种案例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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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2-12-1 23:2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2-12-1 23:29 编辑

就是因为没有严格的法律限定,也不讲逻辑法理上的严谨,以行政代替法律,行为随意,才说这是个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家。

那些真把法律当回事,追求法理逻辑周延的国家,一般也不会有这类事。这种国家哪怕在历史上曾经对言论的限制比较大,最后随法治成熟度越来越高,也会变成一个有言论自由的国家。

因言获罪的最大问题是啥?就是法律没个标准,随意,瞎扯淡么,呵呵。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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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2-12-1 23:3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2-12-1 23:31
螃蟹听说过“口袋罪”这个名词没有?就是啥都能往口袋里装。

当然,我说得是“美国”。

所谓“寻衅滋事”就是典型的口袋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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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2-12-3 08:4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3 08:28
你这些我不知道具体案情。

我给你举个例子吧。比如,我拥有一把菜刀,我绝不会"因菜刀获罪",我可以 ...


这傻玩意居然把言论类比为菜刀。呵呵。
那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就是对他人自由挥舞菜刀呗?
你的智商目前是六星最低,连10都木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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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2-12-3 09:1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小澜子,你哪儿叫哪儿到,像个欠灯儿式滴那么爱发一些稀烂的主帖,就是喜欢向网友们挥舞菜刀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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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2-12-3 12:0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3 09:31
你个傻@逼缺!不仅言论可以是作案工具,你的绳子,你的各种物件,如果用来作案,都是作案工具!

尼玛的 ...

法盲我问你,南京传媒学院一女学生,举着一张白纸站在马路上,违反哪条法律了?人们站在乌鲁木齐中路,又违反哪条法律了?白纸是做案工具,还是你的脚丫子是做案工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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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2-12-3 12:1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你国根本就是一土鳖的无法无天之地,承认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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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2-12-3 12:1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还特么讨论一办公室(网信办)出台的龟腚呢,呵呵。那网信办是立法机构,有立法权么?就是按你们特色国的特色法律——某些部门的部门规章可以当法律用。那网信办的龟腚也不够资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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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2-12-3 14:0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3 13:20
具体情景,你贴出来。

妨碍交通没?


人走路是不是交通?在马路上人给车让道,还是车给人让道?土鳖拿出来的理由都这么土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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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2-12-3 14:0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看照片和视频,明显是在路边人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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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2-12-3 15:5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没这些勇敢的人,你还每天扎堆做核酸呢,懂点感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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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2-12-3 19:5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3 19:22
具体事实呢?在哪儿?贴出来看看啊!就凭你一张嘴啊?


自己找去呗,谁有闲功夫把食物嚼碎了喂你。
真是一头可怜的巨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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