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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点赞“不良信息”将被追责,谎言!
楼主: 东方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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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不良信息”将被追责,谎言! [复制链接]

91
发表于 2022-12-2 12: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2-12-2 12:05
告诉你吧,就是我这样跟你对话,都算敢说的了,很可能被一些极左分子或者不怀好意的人,抓住把柄,去举报 ...


广大网友的"心里知道","心里感受",你全都知道。

哈哈!李大仙,你快点改行算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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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22-12-2 12: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安澜- 于 2022-12-2 12:15 编辑
李熙 发表于 2022-12-2 12:05
告诉你吧,就是我这样跟你对话,都算敢说的了,很可能被一些极左分子或者不怀好意的人,抓住把柄,去举报 ...


你说应该怎么对话?

你说"因言获罪",让你拿事实你又拿不出。

你说"广大网友心里知道,他们正在感受呢。"问你怎么知道的你又拿不出。

你说我该怎么跟你对话?

起码得用事实说话,用真相讲理啊!

不能全凭空捏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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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22-12-2 12:21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2 12:13
你说应该怎么对话?

你说"因言获罪",让你拿事实你又拿不出。

跟你对话会拉低我的智商。你站在正副的立场当然牛逼轰轰地说话,我却站在质疑的一边,稍微不注意就要被因言获罪,我还说什么呢?
再次告诉你吧,广大网民心里很清楚,他们正在感受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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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22-12-2 12:4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2-12-2 12:21
跟你对话会拉低我的智商。你站在正副的立场当然牛逼轰轰地说话,我却站在质疑的一边,稍微不注意就要被因 ...


要站在事实和真相的立场。这比什么都重要。

还因言获罪,还代表广大网友,还知道他们心里所想所知,牛逼隆隆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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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22-12-2 12:45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2 12:41
要站在事实和真相的立场。这比什么都重要。

还因言获罪,还代表广大网友,还知道他们心里所想所知, ...

我说广大网友心里知道,我说了代表他们吗?
广大网友心里不知道吗?只有你这样的人不知道。
还有三哥代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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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22-12-2 12: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2-12-2 12:45
我说广大网友心里知道,我说了代表他们吗?
广大网友心里不知道吗?只有你这样的人不知道。
还有三哥代 ...

我只站在事实和真相的立场。

说“因言获罪"是谬论,因为你没有依据也没有事实。

"广大网友心里知道,他们正在感受呢。"这也是谬论,一是你代表不了广大网友,二是你不可能知道他们心里所想和感受。这是就是事实。

用事实说话,用真相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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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22-12-2 12:58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2 12:52
我只站在事实和真相的立场。

说“因言获罪"是谬论,因为你没有依据也没有事实。

再次告诉你,没有言论自由,就没有真相,因为人们不敢说。
我这说得明确了吧?
你这样的理解能力,还叫我怎么跟你说呢?
走了,轱辘的话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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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22-12-2 13: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2-12-2 12:58
再次告诉你,没有言论自由,就没有真相,因为人们不敢说。
我这说得明确了吧?
你这样的理解能力,还叫 ...

小结一下,这个贴里,你起码有三个谎言。

点赞“不良信息”将被追责,谎言一。

"因言获罪",谎言二。

"广大网友心里知道,他们正在感受呢。"谎言三。

你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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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22-12-2 20:19 |只看该作者










发表不当言论被处罚,成语是不是叫“因言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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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22-12-3 08: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2-12-1 20:37
楼主习惯于扣帽子,说别人是造谣。
首先,《规定》首次将“点赞”视为评论的一种。你都是评论了,评论追不 ...

你看主贴,再看前面回帖,我压根就不知道你有这方面的主贴。你冲进来跟我逼逼什么扣帽子造谣?做贼心虚啊!

尼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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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22-12-3 08: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安澜- 于 2022-12-3 09:35 编辑
天干物燥 发表于 2022-12-2 20:19
发表不当言论被处罚,成语是不是叫“因言获罪”?


你这些我不知道具体案情。

我给你举个例子吧。比如,我拥有一把菜刀,我绝不会"因菜刀获罪",我可以正常使用,没毛病。
但,如果我用这把刀去杀人,我就会获罪。但不是"因刀获罪"是"因我触犯法律"获罪。

同样,我不可能因发表言论就会获罪。但是我的言论触犯了刑法,就会获罪。但不是"因言获罪",是"因我触犯法律"获罪。

这时,言论与菜刀,都只是作案工具,主体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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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22-12-3 08: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李熙 发表于 2022-12-2 12:58
再次告诉你,没有言论自由,就没有真相,因为人们不敢说。
我这说得明确了吧?
你这样的理解能力,还叫 ...

这个贴里,你起码有三个谎言。

点赞“不良信息”将被追责,谎言一。

"因言获罪",谎言二。

"广大网友心里知道,他们正在感受呢。"谎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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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22-12-3 08: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3 08:28
你这些我不知道具体案情。

我给你举个例子吧。比如,我拥有一把菜刀,我绝不会"因菜刀获罪",我可以 ...


这傻玩意居然把言论类比为菜刀。呵呵。
那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就是对他人自由挥舞菜刀呗?
你的智商目前是六星最低,连10都木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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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22-12-3 08:47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3 08:28
你这些我不知道具体案情。

我给你举个例子吧。比如,我拥有一把菜刀,我绝不会"因菜刀获罪",我可以 ...

文革时的反革命言论,也是如你今天这么定性为触犯无产阶级法律,然后送你去夹皮沟或者吃花生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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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22-12-3 08:48 |只看该作者
你被送夹皮沟或者吃花生米,按东方公公说法,自然也不是引言获罪,而是因为触犯刑法获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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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22-12-3 09: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尤美 于 2022-12-3 09:11 编辑

那么,点赞本身会不会被认为是不良信息呢?

烧脑,这种规定本身就是吃饱了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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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22-12-3 09: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小澜子,你哪儿叫哪儿到,像个欠灯儿式滴那么爱发一些稀烂的主帖,就是喜欢向网友们挥舞菜刀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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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22-12-3 09: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2-12-3 08:43
这傻玩意居然把言论类比为菜刀。呵呵。
那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就是对他人自由挥舞菜刀呗?
你的智商目 ...

你个傻@逼缺!不仅言论可以是作案工具,你的绳子,你的各种物件,如果用来作案,都是作案工具!

尼玛的!傻比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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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22-12-3 09: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尤美 发表于 2022-12-3 09:10
那么,点赞本身会不会被认为是不良信息呢?

烧脑,这种规定本身就是吃饱了撑的!

点赞本身,不属于"不良信息"。

我给你找到依据了,在公里力帖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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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22-12-3 09: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2-12-3 08:43
这傻玩意居然把言论类比为菜刀。呵呵。
那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就是对他人自由挥舞菜刀呗?
你的智商目 ...

尼玛的!人言可畏,流言蜚语杀过了多少人啊? 谣言杀伤力小么?

瞎眼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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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22-12-3 09:46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3 09:34
点赞本身,不属于"不良信息"。

我给你找到依据了,在公里力帖子里。

这可相当于律师的功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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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22-12-3 09: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2-12-3 08:47
文革时的反革命言论,也是如你今天这么定性为触犯无产阶级法律,然后送你去夹皮沟或者吃花生米的。

汉奸狗!早预料有人会拿文革时期说事。

不早就否定文革这些东西了吗?你一直活在那个时期啊?你咋不会活在古代呢?

尼玛的!狗汉奸,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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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22-12-3 10:12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3 09:49
汉奸狗!早预料有人会拿文革时期说事。

不早就否定文革这些东西了吗?你一直活在那个时期啊?你咋不会 ...

否定了什么?太监你来说说?除了换个名称调整了点内容,剩下的文革逻辑和思维、文革式权大于法的架构、循环释法的霸道,所有这些,都否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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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22-12-3 12: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3 09:31
你个傻@逼缺!不仅言论可以是作案工具,你的绳子,你的各种物件,如果用来作案,都是作案工具!

尼玛的 ...

法盲我问你,南京传媒学院一女学生,举着一张白纸站在马路上,违反哪条法律了?人们站在乌鲁木齐中路,又违反哪条法律了?白纸是做案工具,还是你的脚丫子是做案工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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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22-12-3 12: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你国根本就是一土鳖的无法无天之地,承认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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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22-12-3 12: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还特么讨论一办公室(网信办)出台的龟腚呢,呵呵。那网信办是立法机构,有立法权么?就是按你们特色国的特色法律——某些部门的部门规章可以当法律用。那网信办的龟腚也不够资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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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22-12-3 13: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2-12-3 12:09
法盲我问你,南京传媒学院一女学生,举着一张白纸站在马路上,违反哪条法律了?人们站在乌鲁木齐中路,又 ...

具体情景,你贴出来。

妨碍交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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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22-12-3 14:0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2-12-3 13:20
具体情景,你贴出来。

妨碍交通没?


人走路是不是交通?在马路上人给车让道,还是车给人让道?土鳖拿出来的理由都这么土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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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22-12-3 14: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说看照片和视频,明显是在路边人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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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22-12-3 15: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没这些勇敢的人,你还每天扎堆做核酸呢,懂点感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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