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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红袖杂谈 关于刘某州事件的冷思考
查看: 836|回复: 33

关于刘某州事件的冷思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26 22:3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主流民意表明,网爆又一次取得胜利。于是,声讨网爆的声音铺天盖地。对于卖儿筹钱的生父母,更是千夫所指。
我也是千分之一。
冷思考一:谁是始作俑者
冷思考二:谁来保护无辜者
冷思考三:真实的艺术兼论媒体和网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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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22:4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墙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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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22:4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容易被忽略的无辜者
1、生父母的现任配偶,如果他们不知情,应该是无辜的。如果他们有限知情,又给过或明或暗的不欢迎晶晶的表示,他们也只是承担有限责任,如不违法,只能道德谴责。但道德谴责,是最不好把握尺度的。随着事件曝光,基本上永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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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22:4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2、假如我是晶晶生父母的现任配偶,当我知道了这件事,我会如何?我是断不会同意接回家一起过日子的,这就是人性,你可以指责我境界不高。如果我有钱又爱现任,我会尽力多给些物质帮助,对于现任因为这个孩子而和原家庭的关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眼不见为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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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22: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3、我会很生气,对于现任做的(>_<)之事。如果网爆到家庭,我又无法安静,只有离婚。但离婚对我、对于我的孩子,何尝不是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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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22:5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4、普通妇女,上有老下有小,既无力改变渣男渣女的现实,也无力躲避冲击波,只有缩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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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22:5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无辜者:兄弟姐妹们
根据网络报道,他的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共四人。此事件无论如何走向,都不会给他们带来正能量。相反,留下阴影。不是对父母的恨,就是对事件主人公的恨。或许有悔,悔不该没有说服父母行人伦。果如此,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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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23:0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有这样一个孩子,我又有私房钱有能力为他买房或者租房,我会偷偷做,不和老公商量。天塌下来自己顶着。如果我无能为力,我会如实相告,哪怕放低身段卑躬屈膝,只要能够说服丈夫替我偿债。但我也会征求孩子们的意见。如果都不同意,我还要想怎么去和这个孩子说。可是如果我本来经济不自主家中无地位,我会不会狗血喷头,说出刺激孩子的话呢?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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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23:0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点到为止。为了避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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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23:1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先天的悲剧反转为喜剧,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大概率是小概率事件。始作俑者害了孩子也害了现有家庭,破坏了夫妻信任和感情,破坏了孩子心中的形象,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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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23:26 |显示全部楼层
别人的孩子是拐走的,刘的父母是牟利自己卖的

追责肯定他俩是主责

你这说的很中肯,后续他俩的配偶和孩子无辜,正确来说,如果不知情也是受害者。就法律层面而已

人情层面来说,事情搞的全国皆知,他俩现在的配偶到了今天不可能毫不知情对吧

但凡各自的配偶替孩子说几句好话,可能结局不一样。当然,他俩也没有义务,所以只能纯人情层面

亲生父母就算重组了家庭,两个人每个月租房+生活费供孩子完成学业,不难吧

撒手不管某种程度也是担心如今的家庭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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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23: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拍岸浪 发表于 2022-1-26 23:26
别人的孩子是拐走的,刘的父母是牟利自己卖的

追责肯定他俩是主责

现在的夫妻有多少真正默契风雨同舟呢?如果当初他们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可能租房就不算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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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23:33 |显示全部楼层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2-1-26 23:29
现在的夫妻有多少真正默契风雨同舟呢?如果当初他们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可能租房就不算事了。

唉,人么,一部分人只能在比较里选择

权衡利弊之后的选择

如果,我说如果我不幸刚好是他两个父母里某个的现任配偶

租房生活费学费大概咬牙卖血也会负担的

当妈的人看不得这种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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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23:35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现在最担心的后续不是怎么处理刘的亲生父母和老师甚至新京报

而是刘的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这届网友的网暴比较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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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23:3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拍岸浪 发表于 2022-1-26 23:35
其实现在最担心的后续不是怎么处理刘的亲生父母和老师甚至新京报

而是刘的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 ...

我也担心这一点。指点江山易,躬身入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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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11:00 |显示全部楼层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2-1-26 23:39
我也担心这一点。指点江山易,躬身入局难。

感觉四位成年人都不无辜,就是可怜那些孩子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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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11: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想我 发表于 2022-1-27 11:00
感觉四位成年人都不无辜,就是可怜那些孩子们了。

网爆实际没什么,可怕的是人肉之后的精神及生活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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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12:46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过程
看不到一点希望。

小孩独自一人
单枪匹马

孤立无援。

求助无门

把希望寄托在微博上
以死明志。

何其惨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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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13:0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金牌打手 发表于 2022-1-27 12:46
整个过程
看不到一点希望。


如果媒体和网友基于他是未成年人的现实加以心理疏导和援助,至少不是批判和嘲讽,就不会有悲剧。现在的一些所谓流量是负面的垃圾的,它们却盛行。如果仅是个别的私人小号也就算了,居然还有大媒体推波助澜。忘了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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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13:34 |显示全部楼层
亲生父母加网暴,把一个15岁的孩子推向了深渊。

我不知道说什么,无语。

这都不是人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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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14: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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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存留,决定权在自己,外人只要不是谋杀,不是过失杀人,仅仅发言评论,法律是不会追究的,也不犯法,你把自家的事拿到网上去说,不就是要看到别人对此事的态度吗,为啥要把自家事发到网上,还不是要网友为自己的事给家人施加压力,

结果错啦,网友没响应,那咋办,离开一走了之呗,为啥要选择自杀,自杀要别人负责吗,咋负责,封几个号,也只能如此,人家根据你自己说的事情进行评论有违法吗,没有,也只能封几个号来做样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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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14: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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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对卖孩子一说也很疑惑,说是医院大夫给介绍的,給了六千元钱,六千元钱连住院生孩子的费用都不够,父母为这点钱卖孩子,不是傻子吗,可能是有难言之隐,不能养育,于是让大夫给找个人家,仅此而已,可以肯定绝对不是卖孩子,而是找个人家养育孩子,人家象征性地给一点补偿
再问一次,二十一世纪,谁家的孩子只卖六千元,够怀孕费用,还是够住院费用,不能一窝蜂地没有证据的指责他的父母,要讲理,要有逻辑,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仅凭几句仇恨语言就认定谁谁咋滴,法律是不认可的,让我们拭目以待,法律是如何解读这件不愉快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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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14: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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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凭几句莫须有【也许有】的事情要法律来追究其父母,当秦桧加害岳飞时,韩世忠问秦桧,飞等何罪,秦桧答“”莫须有“”韩世忠大怒:“”莫须有何以服天下“”
时代不同啦,法律要求严谨,谁敢枉法,在此舆论沸沸扬扬之时,不是找死吗,那些法学家律师就等着在此事上露一手,以证明自己的实力,哪个敢试试胡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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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14:56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京报的影响力带了节奏,于是喷子就一拥而入,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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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15: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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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发言,只要不是诬陷他有杀人放火盗窃等不法之事,仅仅凭他自曝的家事发表言论,都不违法,谁敢追究发言人法律责任后果,一定是灰头土脸,然后被追究的反诉,要负法律责任的,法官不是傻子,封号禁言作为对舆论的回应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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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15: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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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有权利对社会上发生的事情进行新闻报道,也有权利发表评论,如果侵犯了谁的合法权益,被侵犯者有权诉求赔偿,
关键是法律上是否认可有侵权,没有侵权谁说也不行,有侵权要看侵权程度,轻微的道歉,重一点经济赔偿,此外无它,想追究报纸的法律责任,可能没门,因为这样的报纸都有法律顾问,也是国营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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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15: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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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几天就会过去,该干啥干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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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15:5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多乎哉 发表于 2022-1-27 15:19
新京报有权利对社会上发生的事情进行新闻报道,也有权利发表评论,如果侵犯了谁的合法权益,被侵犯者有权诉 ...

部分个体忽略了未成年人的现实。未成年人本身是不能完全言行自负的,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正确积极引导帮助。十五岁的年纪正处于青春叛逆期。老多你我这样的人岁数大,可能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可我们的孩子们,有几个十五岁的年龄能够达到你期望的懂事和言行自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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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16: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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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2-1-27 15:57
部分个体忽略了未成年人的现实。未成年人本身是不能完全言行自负的,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正确积极引导帮助 ...

他自己爆的家事在网上,目的就是让人发言评论的,网友有评论的权利,他有听或者不听的选择权利,谁也没有啥责任,如果说参加评论的有责任,那互联网还要吗,凡是发表帖子的,就是允许评论的,招来的非议是正常的,正常的!
上升到法律责任就要讲证据,只要没有爆他的隐私或者诬陷他犯罪,网友就没有责任,他的家事他自己说的,你咋说别人咋评论,没有责任一说,至于说啥未成年和这个没有关系,因为没有人侵犯他的人身权利,有人打侵犯他的人身权利吗,虚拟世界谈法律责任一定要有实际的真凭实据,例如诬陷他啦,说他对待家人的态度有问题是正常,你说啦就得让评论,他的死是自己做的,和别人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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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7 18:02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赞同作者的几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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