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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红袖杂谈 给公理力这个法盲第三次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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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理力这个法盲第三次普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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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1-6-3 10: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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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特有学问 于 2021-6-3 10:21 编辑

一,口头协议具备法律效力,这条适用于一切口头协议,与该协议简单复杂,篇幅长短无关。这是一个基本的法律常识。公先生能明白这个基本道理不?
即如果协议双方乐意,可制定任何冗长的口头协议。公先生所言口头协议复杂长了即笑话,妥妥的法盲思维。


二,口头协议的法律效力,与其是否简陋无关。所谓的易引发纠纷,并不改其法律属性。
换句话说,只要它有效,你管它简陋与否干嘛。当事者双方不以为“简陋”就成嘛,雨女何瓜?


三,公先生口口声声版规与口头协议冲突,法理不依赖“正人君子”。可事实呢?摆在公先生眼前的事实是,红袖六星双方不以其“简陋”,都承认口头协议,这又如何解释?实际情况是双方都信认对方,都诚信。这不就是正人君子的绝好例子吗?
而所谓的“冲突”,正是双方协议磨合过程,是相互适应而绝非彼此否定。再说一遍,闹到法院的都是冲突,而有协议可循,恰恰避免了冲突。
而版规“否定之”了吗?远的不说,刚发生的紫晶被禁怎么一回事?是谁否定了谁?望公先生不要唱高调,喊口号,请拿出具体版规否定协议的例子来。不然,你这种口号,我随便举例就轻松戳破。问一句,你一而再口号连天,呼而不馁,乐此不疲。是不是红小将出身啊?


四,公先生的理解力实在堪忧,难怪只能蹩脚裁缝一般胡乱拼接,我给你捋捋混乱的思维吧。
1,“禁止政治话题可将因言获罪消解”,因言获罪只是政治话题中某极小一部分,但规定所有涉及政治的谈都不让谈,试问哪来的“获罪”。照顾公先生理解力,举个栗子吧,马拉松越野赛出事故了,尽管这只是所有越野赛中的极小部分,但此刻取消了所有越野赛,试问还会再有马拉松比赛事故吗?
2,公先生唯一的狡辩只能是“若有人偷偷组织比赛,,,”。这就在红袖以及六星管理的处置范围内了,越界言论一冒头立刻咔嚓,试问哪还会有“相关的犯罪行为”。
3,哪个论坛上除了“因言获罪”之外,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望公先生不要习惯于信口开河,请举例说明。

五,公先生又步入胡说八道的境地哈。我已经反复说过,六星颁布的红袖管理人员,是红袖首版指定的,而首版是红袖民主选举的。因此六星管理的“依法行政”,依的是什么法?当然是红袖人民说了算这个“法”,这正是自治协议得到执行的体现嘛。哪有不清不楚,而是再清楚不过,不清不楚的是公先生混沌的脑子。公先生,你蠢得出人意料啊。

六,公先生又来搞笑了,你让醉笑紫晶理解李鸿章的心情,而且加个更。这说明公先生认为二者必有相同相通之处,不然放着那么多人,为何偏偏让他俩去理解丧权辱国的李鸿章,还“更能理解”。只要正常智商都明白,公先生这是将醉笑紫晶与李鸿章做了类比。公先生就不要如鸵鸟般插头入沙,掩耳盗铃说什么“我没有,我不是”了,你有,你是。
那么,如果我说“公先生是不更能理解流氓的心情呢?”,当然就是暗示公先生具备流氓性,亦或暗指公先生本就是流氓。
不懂法,敢作敢当也勉强说得过去。说醉笑紫晶是六星李鸿章还不认账,这就不是简单的蠢,而是蠢且坏了。


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也是常识。


八,公先生,你看你的裁缝铺,被我轻描淡写一捅,就已经破的如同筛子。当然,这是你学识水平差,我不会因此看不起你。但你不懂法却妄谈“法理”,被揭穿后仍不思悔改继续大放厥词,这是不是坏?又以李鸿章影射六星管理层,被揭露后死不承认,这是不是坏?以“简陋”否定法律协议,这是不是坏?将协议双方正常磨合说成“冲突”,这是不是坏?,,,这种胡说八道,口号连天,上纲上线,外加抵赖不认账的作风,是不是WG余毒?我说你坏人变老,冤枉你了吗?


九,最新消息,长杂有人也正在讨论其“自治协议”,看来醉笑紫晶又要再次“更能理解”或“已更理解”李鸿章的心情了。不过这次六星管理层是面对公先生老东家,不知公先生是否因口头或因简陋而笑话之。再说一遍,无论长江还是红袖,与六星的协议是口头还是书面,只要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都是好协议,都应该得到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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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6-3 10:26 |只看该作者
上午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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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1-6-3 11:01 |只看该作者
公八点,特九条

特大学问比公理力长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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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1-6-3 11:02 |只看该作者
你俩写贴不累

看的人,眼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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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1-6-3 11:03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发帖时间是9:17

特大学问回应时间是10:20

只有2个小时的时间,先看帖,再回应,这么多的字,

我判断:特大学问的打字速度比公理力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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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1-6-3 11:06 |只看该作者
我很诚恳的说:

考虑到特大学问是专门给公理力普法,

所以我只看到了数字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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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1-6-3 11:1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1-6-3 11:02
你俩写贴不累

看的人,眼累啊

我来了好几遍,这几个相关帖子一个也没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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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1-6-3 11:14 |只看该作者
凌小雪 发表于 2021-6-3 11:12
我来了好几遍,这几个相关帖子一个也没看完。

我关注的焦点是作者和标题

看这俩到底是不是能大战300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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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1-6-3 11:25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哈,大学问再次饥不择食了——又开始杜撰、造谣公某的说法!

请从我的帖子里找出来,哪里有“公先生所言口头协议复杂长了即笑话”???

找不出来,先承认两次造谣公某的说法!

然后你才有资格跟我扯别的,否则,一个骗子没资格讨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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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1-6-3 11:25 |只看该作者
你俩的裹脚布

让我成功的扮演了一次泥水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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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1-6-3 12:27 |只看该作者
凌小雪 发表于 2021-6-3 11:12
我来了好几遍,这几个相关帖子一个也没看完。

你早上许诺裁缝要看完的,不许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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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1-6-3 12:28 |只看该作者
大美丽 发表于 2021-6-3 11:35
大学问的言词有点激烈哈,公教授的回帖好像有点生气的样子,不过咱们还是重在争辩,希望公教授不要真生气哈 ...

裁缝又生气啦~?
咋老爱生气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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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1-6-3 12:30 |只看该作者
跟着版主走有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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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1-6-3 12:30 |只看该作者
跟着版主走有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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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1-6-3 12:31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1-6-3 11:25
哈哈哈哈,大学问再次饥不择食了——又开始杜撰、造谣公某的说法!

请从我的帖子里找出来,哪里有“公先 ...

恭喜大学问,你也成大骗子了,容我幸灾乐祸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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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1-6-3 12:32 |只看该作者
凡是不同意海盗的,都是汉奸;
凡是不同意裁缝的,都是骗子~

欧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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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1-6-3 13:07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1-6-3 11:25
哈哈哈哈,大学问再次饥不择食了——又开始杜撰、造谣公某的说法!

请从我的帖子里找出来,哪里有“公先 ...

你这种气急败坏的样子很有喜感,符合你搞笑人设。

杜撰吗?这里的逻辑很简单。

你说“我认同的口头协议是针对那种非常简单的事项。对于红杂自治特权这种涉及长期运营的高度复杂事务,还用口头协议这种形式,不止公某最善意的说法它是一个笑话”
我说“如果协议双方乐意,可制定任何冗长的口头协议。”
因此,我们可以用复杂的冗长的口头协议应对“这种”复杂的事情,注意仍是以口头协议形式。那么这个口头协议会成为公先生所说最善意说法的笑话吗?显然不。因此“公先生所言口头协议复杂长了即笑话,妥妥的法盲思维。”


能理解不啊?


我一直以为公先生有起码的逻辑思维,因此省略掉很多逻辑自明步骤,想不到还得一句一句的讲解。围观的们,不是我不想写短些,是这位公先生的理解力,它不允许啊。


说到骗子,公先生,你一个连口头协议具备法律效力都不知的法盲,跑来大谈“法理”,你这种明目张胆的招摇撞骗,居然好意思说别人骗子,贼喊捉贼这套你玩的很溜嘛。当然这也符合你搞笑人设,希望你不遗余力搞笑下去,而我会时常戳穿你的把戏,让你变成一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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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1-6-3 13:08 |只看该作者
尤美 发表于 2021-6-3 12:32
凡是不同意海盗的,都是汉奸;
凡是不同意裁缝的,都是骗子~

哈哈,你这是点睛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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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1-6-3 13:11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1-6-3 11:02
你俩写贴不累

看的人,眼累啊

咋不累,我以为很多逻辑自明的事儿,还要掰开了揉碎了讲,吃了高估对方的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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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1-6-3 13:13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1-6-3 11:03
公理力发帖时间是9:17

特大学问回应时间是10:20

我觉得你这段推理有个前提,即我一直守着论坛等公理力的贴。
事实上我只是偶尔路过点开,不可能准时准点正好遇上他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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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1-6-3 13:15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1-6-3 11:14
我关注的焦点是作者和标题

看这俩到底是不是能大战300回合

我没所谓,普法有教无类,权当扶贫了,几百合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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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1-6-3 13:16 |只看该作者
大美丽 发表于 2021-6-3 11:35
大学问的言词有点激烈哈,公教授的回帖好像有点生气的样子,不过咱们还是重在争辩,希望公教授不要真生气哈 ...

一个法盲居然大言不惭讲“法理”,不激烈点他蠢不自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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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1-6-3 13:18 |只看该作者
尤美 发表于 2021-6-3 12:31
恭喜大学问,你也成大骗子了,容我幸灾乐祸一会儿~

嗯嗯,同是天涯沦落人,要不俩骗子互相祝贺下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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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1-6-3 13: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尤美 发表于 2021-6-3 12:27
你早上许诺裁缝要看完的,不许食言~!

我先看回帖,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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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1-6-3 13:4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尤美 于 2021-6-3 13:49 编辑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6-3 13:18
嗯嗯,同是天涯沦落人,要不俩骗子互相祝贺下殊途同归?

行,哪天给逮捕归案了,牢饭匀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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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1-6-3 14:27 |只看该作者
楼主好有耐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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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1-6-3 14:43 |只看该作者
幸亏有大学问,辛苦辛苦。
突然发现,胖子身后好乘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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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1-6-3 14:46 |只看该作者
学问哥,加油
你是最胖的
对了,工作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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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1-6-3 14:48 |只看该作者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6-3 13:13
我觉得你这段推理有个前提,即我一直守着论坛等公理力的贴。
事实上我只是偶尔路过点开,不可能准时准点 ...

所以我说,你打字速度比公理力快啊

倚马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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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1-6-3 14:49 |只看该作者
尤美 发表于 2021-6-3 12:27
你早上许诺裁缝要看完的,不许食言~!

你这也忒为难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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