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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榕树下 那些年我所经历的杀人事件(1)
楼主: 老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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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所经历的杀人事件(1) [复制链接]

主楼
发表于 2021-2-24 23:39 |显示全部楼层
一章不落看完了您的大作,您真是了不起,写出这样扣人心弦的小说。撇下茬口再一 一缝合,这要花费很多心血去构思铺排。向您致敬!
正是因为这篇文字好,才有讨论的意义和动念。有些情节做个商榷,希望您不要介意。
作品是以第一人称铺展开来,就要以“我”的所见所闻来叙述故事,因此“我”看不到的,听不到的,感觉不到的,都不可能在作品里呈现。纵是推论,也应在事实根据下进行。
您的整篇作品对这个问题注意的都很好,就是在最后大结局这一章写了张希和刘红在未去崖谷时的对话场景,我认为于逻辑稍有违和。“我”通过和李晚在火塘边的交谈,知道了张、刘、李、紫四人在崖谷上的诸多行为,但不能知道张、刘二人在湖边的言行,因为“我”没看见,李、紫二人也不可能知道。推想肯定可以多有,但表述方式不大对头。

作家大尾巴鹰有篇小说,使用的也是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很多情节出现了使用第一人称的忌讳。我在跟帖里曾给他提到过,兄长很高兴地接受了建议。

能人做,笨人看。您有丰富的阅历,充实的素材,写出这样好的作品,我这个吃瓜群众打死也写不来。所谓愚人千虑偶有一得,不管对错,我是出于热爱您的文字才冒昧说一点点看法。如有可取,您在正版出书时予以采纳,心里也会感念我这个素无交集的忠实读者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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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2-25 13:01 |显示全部楼层
老剑 发表于 2021-2-25 00:10
看得真细致,这么多年了,我自己都没看出来,你是第一个发现这个错误的读者,感动,万分感谢!

我所见到的网络作品,你是一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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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1-2-25 13:20 |显示全部楼层
老剑 发表于 2021-2-25 00:17
惊出一身冷汗!所以说,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
这个错误确实不应该,一心想把故事讲得更细致一些,没想到 ...

看得出大家都喜欢您的作品,我也是。
一部小说的杀青,就像初产妇生下一个胖小子,喜兴之余不免有点失常的作为。
这么好的作品,大家都希望它大行天下。
感谢您的虚怀若谷!盼望这部作品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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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1-2-25 19:25 |显示全部楼层
老剑 发表于 2021-2-25 15:23
太客气了,谢谢您的指正!还请继续关注,多批评多指正。

看您的文字我更多的是在学习,仰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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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1-2-26 17:49 |显示全部楼层
信以为真 发表于 2021-2-25 22:15
泌水说好,肯定是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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