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之后右拐直行,再左拐就是我工作的地方,下班之后出门右拐直行再左拐就到家了。这段路途要经过一个有水有树有广场的林苑,还有一个在夏日里烟火气息浓烈的夜市。但我很少停下来。
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更或者是,当我能够在自己的内心开疆种草的时候,外界对我的吸引就很少了。
书也照旧在读,只不过读的随性了些。前几日,迷恋上了叶广岑的文字。这位格格作家的文字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优雅。她让我第一次知道京片子与官腔原来区别如此之大,也让我对自己的人生以及日常行为举止产生了迷惑与思索。记得今年还读过一本薄薄的小书,叫做《优雅,从姿势开始》。读完之后很是淑女了几日,吃饭时不知该怎么拿筷子勺子,喝水的时候,杯子举在手里,拇指食指无名指来回倒腾,怎么倒腾也端不出一只风情万种的手,最后只好作罢。
还有《爱情和其他魔鬼》,《好吗好的》等等各种类型的。每读完一部,都会凌乱几分钟,怎样走进去的,就需要怎样走出来。
我一度曾信奉一句话:读书千百遍,下笔如有神。在我读完各种稀奇古怪的书之后,我身上确实发生了变化。我不但写不出完整的文章,就连说话都不流畅了。我会把前一句话和后一句话捏到一起说出来,结果话出来是 重影的,不仅别人听不懂,我自己都绕进去了。
如此几次三番之后我有些捉急,便刻意去练习说话。学着嚼人舌头,学着跟人吵架,学着哈哈大笑。这次成效很快就显现了。
我变成了别人的样子。怎么说呢,就是我先前最不待见的那类人。
我又开始惶恐了,又开始去读书,读优雅的书,读格格作家叶广岑的书,最喜欢的那本叫《耗子大爷起晚了》。
出门之后右拐直行,再左拐就是我工作的地方,下班之后出门右拐直行再左拐就到家了。到家之后的我坐在初春的阳光下,学习着优雅和粗鲁,感觉自己就是一只小蚂蚁,绕着地上的那个圈圈不停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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