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王朔算不算耍流氓?
查看: 6384|回复: 3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王朔算不算耍流氓?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14-7-3 17: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本帖最后由 我是来打酱油的 于 2014-7-3 22:06 编辑


王朔:我看鲁迅



    第一次听说鲁迅这名字是一谜语:山东消息——打一人名,忘了发表在哪儿,反正是一印刷纸,一大堆谜语,让小孩猜。大约八九岁的时候,我们院一爱看书的孩子跟我们一帮人吹:有一鲁迅,太牛逼了。他眉飞色舞地说:丫行于一条黑巷,一群狗冲丫叫,丫说:呸!你这势利的狗。我和一干听众大笑,当时我刚被304医院一只三条腿的狗追过,吓得不轻,这句话对我的心理有大抚慰。有那么几周,我们上下学,谁走在后面,前面的人就会回头笑骂:呸!你这势利的狗。



      第一本鲁迅的书就是这孩子借给我看的,不是《野草》便是《热风》或是另一本,上面有骂 狗这一段。我一向有一特异功能,无论什么书,拿来一翻,必先翻出涉嫌黄色那一段。鲁迅的书也不例外,一翻翻到一篇杂文,主要内容是摘抄当年一分流氓小报登载的社会新闻,说的是上海一妇人诉上法庭告其夫鸡奸,似乎引的是原始卷宗。我当时是一特别正经的人,就是那种对这类下流故事爱看,看完之后又奋起谴责的家伙。


      我对鲁迅文风的第一观感并不十分之好,如此文摘怎么能算他的东西?有一种人写文章专爱引用别人的话,当时是一时弊,现在还是一俗例,起先我把鲁迅也当成了这种人。后来开始看鲁迅的小说,文化大革命焚书坑儒,可是没烧鲁迅的书,书店里除了毛泽东选集马恩列斯全集剩下的就是鲁迅全集赫然摆在那里。老实讲,当时很容易崇拜个谁,《艳阳天》我都觉得好,但是并没觉得鲁迅的小说写得好,可能是因为那时我只能欣赏戏剧性强和更带传奇性的作品,对人生疾苦一无所知,抱着这样自我娱乐的心态看书,鲁迅的小说就显得过于沉闷。相对于北京孩子活泼的口语,鲁迅那种二三十年代正处于发轫期尚未完全脱离文言文影响的白话文字也有些疙疙瘩瘩,读起来总有些含混,有些字现在也不那么用了,譬如把“的”一律写作“底”,好像错别字似的,语气也变得夹生。这就是大师啊?记得我当时还挺纳闷。


      再后来,阅读的经验增加了,自己也写了二十年小说,对小说也不简单地用明白流畅情节生动当惟一标准了,我要说,鲁迅的小说写得确实不错,但不是都好,没有一个作家的全部作品都好,那是扯淡。而且,说鲁迅的小说代表中国小说的最高水平,那也不是事实。我觉得鲁迅写得最另类的三篇小说是《一件小事》、《狂人日记》和《伤逝》。


     《一件小事》从立意到行文都容易被小学生模仿,这篇东西也确实作为范文收入过小学课本,像小说结尾那句“他的背影高大起来”,我那个不学无术的女儿在她的作文中就写过。


      写《狂人日记》时鲁迅充满文学青年似的热情,文字尚嫌欧化,透着刚睁开眼睛看世界的吃惊,那种激烈决绝的态度则和今天的“愤青”有共通之处,搁今天,也许能改编成摇滚。


     《伤逝》大概是最不像鲁迅后来风格的一部小说,男女过日子的事儿,他老人家实在是生疏,由此可见,大师也有笔到不了的地方,认识多么犀利也别想包打天下。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社戏》是很好的散文,有每个人回忆童年往事的那份亲切和感伤,比《荷塘月色》、《白杨礼赞》什么的强很多,比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可就不是一个量级了。那也不在作家的经验、才华,在于不同人生本身的差距。


     《祝福》、《孔乙己》、《在酒楼上》和吃血馒头那个《药》是鲁迅小说中最好的,和他同时代的郁达夫、沈从文和四川那位写《死水微澜》的李劼人有一拼,在当时就算是力透纸背的。中国普通人民的真实形象和难堪的命运被毫不留情地端了出来。这些人物至今刺激着我们,使我们一想到他们就毫无乐观的理由。


      半个世纪之后,我们的人民不再是鲁迅那个时代完全处于被忽略被遗忘的境地很需要被同情的那伙人了。从鲁迅第一声呐喊起,他们也折腾了几十年,再提到人民二字,只怕要警惕一点了,有些事是别人强加的,有些事可是他们自个乐意的,甚至还有不少诗意的发挥。仅有唤醒意识和对压迫者的控诉那都是表面文章,真正需要勇气和胆识的不是反抗强者,而是直面那些可怜的、被侮辱被损害的人,对他们予以解剖。


      鲁迅写小说有时是非常概念的,就在他那部备受推崇的《阿Q正传》中尤为明显。小时候我也觉得那是好文章,写绝了,活画出中国人的揍性,视其为揭露中国人国民性的扛鼎之作,凭这一篇就把所有忧国忧民的中国作家甩得远远的,就配去得诺贝尔奖。这个印象在很长时间内抵消了我对他其他作品的怀疑,直到有一次看严顺开演的同名电影,给我腻着了。严顺开按说是好演员,演别的都好,偏这阿Q怎么这么讨厌,主要是假,没走人物,走的是观念,总觉得是在宣传什么否定什么昭示什么。在严顺开身上我没有看到阿Q这个人,而是看到了高高踞于云端的编导们。


      回去重读原作,发现鲁迅是当杂文写的这个小说,意在针砭时弊,讥讽他那时代一帮装孙子的主儿,什么“精神胜利法”、“不许革命”、“假洋鬼子”,这都是现成的概念,中国社会司空见惯的丑陋现象,谁也看得到,很直接就化在阿Q身上了,形成这么一个典型人物,跟马三立那个“马大哈”的相声起点差不多。当然,他这信手一拈也是大师风范,为一般俗辈所不及,可说是时代的巨眼那一刻长在他脸上,但我还是得说,这个阿Q是概念的产物,不用和别人比,和他自己的祥林嫂比就立见高下。概念形成的人物当做认识的武器,针对社会陋习自有他便于发扬火力指哪儿打哪儿的好处,但作为文学作品中的审美对象他能激起读者的情感反应就极为有限了。是不是有这么一个规律,干预性针对性越强的作品,审美性可感性就越低?尤其是改编为影视这种直接出形象的艺术形式,这类人物就很吃亏,演员也很难从生活中找依据。


      鲁迅有一批小说游戏成分很大,我指的是他那本《故事新编》。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批作品。这些游戏之作充分显示了鲁迅的才气和机灵劲儿,再加上一条就是他那深厚的旧学知识。这也不是随便什么人能写的,他对历史和历史人物的态度真够姚雪垠、凌解放包括陈家林学半年的。若说鲁迅依旧令我尊敬,就是他对什么样公认的伟大人物也没露出丝毫的“奴颜和媚骨”,更没有用死无对证的方法大肆弘扬民族正气,编织盛世神话。他对历史故事和历史人物的怀疑渗透在《故事新编》的每一笔中。惟一叫人败兴的是编者在这批小说下面加的注释,告诉今人这话指什么,那段是讽刺当时的什么现象,那就变得小气了,纯粹是意气用事,借古讽今。


      有些话我本不想说,但话赶到这儿了,我还是说了吧。鲁迅这个人,在太多人和事上看不开,自他去了上海,心无宁日,天天气得半死,写文章也常跟小人过不去。愤怒出诗人,你愤怒的对象是多大格局,你的作品也就呈现出多大格局。鲁迅的个性在他的创作中刻下了深深的烙印,此外,他的文学理念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时代潮流的影响和摆布。


      在某些方面,我的观念很保守,譬如作家这个称呼,我一直认为必须写小说才配这么自称。(诗人单算,他们可以直接叫诗人。)我是把小说当做“作家”这一行的防伪标记看待的,因为有太多不着调的人在写散文。凡见报的中国作家代表团名单中顶着“著名散文作家”头衔那位往往是一冒牌货,不是作协官员就是某人的儿子或者干脆是文学圈里一碎催,能写个山水游记或是某老腕某年某日一时的音容笑貌就觍着脸出来招摇了。这些人严重败坏了散文随笔的名声,使我一想到散文随笔总觉得那不是正经东西,若说某人独以散文随笔见长,先觉得这是一起哄的,读了也以为好,仍觉得此人没根基,起码和文学无关,用那种比较装孙子的话说就是“文化意义大于文学意义”。


      关于这一点,我和一个作家朋友当面争论过,我认为鲁迅光靠一堆杂文几个短篇是立不住的,没听说有世界文豪只写过这点东西的。我这朋友说:我坚决不同意你这说法!接着举出别一位也是很多人的精神之父阿根廷人博尔赫斯为例,这位也是没写过多少东西便一举成事儿的。这倒弄得我没话可说。当然也没有被说服,我也没觉得博尔赫斯怎么着了。


      我坚持认为,一个正经作家,光写短篇总是可疑,说起来不心虚还要有戳得住的长篇小说,这是练真本事,凭小聪明雕虫小技蒙不过去。有一种为没写过什么东西混了一辈子的老作家遮丑的鬼话,说写短篇比写长篇难,因为结构如何如何之难,语言要如何如何精练,这也就是蒙蒙没写过东西的人。短就是短,长就是长,写长的要比写短的多倾注心血这还用说么?长篇就不用结构了?就该啰嗦?长篇需要用力劳神的地方那是只会写短篇的人想也想不到的。


      是,小说只有好坏之分,不在长短,同时好小说,我也没见谁真拿《祝福》、《交叉小径的花园》去和《红楼梦》、《追忆逝水年华》相提并论。鲁迅没有长篇,怎么说都是个遗憾,也许不是他个人的损失,而是中华民族的损失。以他显露的才能,可以想象,若他真写长篇,会达到一个怎样的高度。这中间有一个悖论:如果不是那样一个乱世,周围有那么多叫他生气的人和事,他再不是那么个脾气,他也就有时间写长篇了;但若不是那样一个时代,周围不是那么个环境,他再跟他弟一样客气,我们就只有在翻阅北洋政府人事档案时才能找到周树人的名字,知道是那个周作人的哥。所以,这也是中国文学的宿命,在鲁迅身上,我又看到了一个经常出现的文学现象,我们有了一个伟大的作家,却看不到他更多优秀的作品。


      在我小时候,鲁迅这个名字是神圣的,受到政治保护的,“攻击鲁迅”是严重的犯罪,要遭当场拿下。直到今天,我写这篇东西,仍有捅娄子和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感觉。人们加在他头上无数美誉:文豪!思想先驱!新文化运动主将!骨头最硬!我有一个朋友一直暗暗叫他“齐天大圣”。我们都知道,他对中国的贡献并不局限于文学,他是有思想的。

      思想和作家不是一个等号关系,作家,能写文学作品,不见得有思想,要想当最顶级的作家,必须有思想,这个我们从小就分得清,也就是说,思想是首要的,大于其他的。当然还有先进思想、落后思想之分,这且不去管他。鲁迅,自然是最先进的,这个认识被当做铁的事实早就灌输到我的头脑之中。像所有被推到高处的神话人物一样,在鲁迅周围始终有一种迷信的气氛和蛮横的力量,压迫着我们不能正视他。他是作为一个不可言说的奇迹存在的。

      在我读过他的大部分作品并已得出自己的看法之后的很长时间,仍不能摆脱对他的迷信,一想到他就觉得他的伟大是不证自明的。如果说他的作品不是很过硬,那他还有过硬的思想,那个思想到今天还闪烁着锋利的光芒,照耀着我们黑暗的自身。我以为我了解他的思想,实际上我没有读过任何他的思想著作,一些专用于他的句子使我觉得不必深究。“一个都不宽恕!”“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贵的品格,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不就是思想么?

      思想解放运动开始后,老百姓第一个变化就是嘴坏了,谁都敢说,深圳建特区后,我有一个做律师的朋友去那边捞世界,回来之后请大家吃饭,有人喝了酒后高叫:鲁迅,有什么呀!论思想,他有毛泽东有思想吗?毛泽东,有雄文四卷,起码让三代中国人灵魂受到洗礼;论骨头硬,他有王二小骨头硬吗?给敌人带路,掩护了几千老乡和干部,被敌人摔死在石头上。我不是说这酒鬼说的话多么发人深省,真正使我震动的是他的态度,不一定非要正确才能发言,怎么想的就怎么说,说了也就说了,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确实先要有这么个耍王八蛋的过程。

      这使我终于可以用一个人看另一个人的眼光去打量鲁迅。这时我才发现我对他有多不了解。那些经常用于称赞他的话其实不属于思想,只是夸他的为人或说高贵的德行,拜倒在他的光芒之下那么久其实我对他的思想一无所知。从他无数崇拜者的文章中我也想不起谁说过他有思想,大家纠缠、感慨、为之涕下、激动不已的大都是他的品格,最厚道的文章也只是对他可能具有的思想进行猜测,想象这样一个为世不容、痛苦敏感的智者内心一定是“漆黑一团”,这个逻辑似乎是说,对生活、社会、人群极度绝望本身就是深刻的思想。

      我不是太明白这个逻辑,坦白说,直到昨天,写到这里,我还是晕菜,不知道鲁迅思想的精髓到底是什么。我有一位常在一起吃吃喝喝的朋友一直对鲁迅怀有一些私人兴趣,收集有很全的鲁迅资料,很多关于鲁迅的闲话我都是听他讲的,于是我专门向他请教,鲁迅有什么思想?这位朋友似乎也蒙了一下,想了想说,实际也没什么新鲜的,早期主张“全盘西化”,取缔中医中药,青年人不必读中国书;晚年被苏联蒙了,以为那儿是王道乐土,向往了好一阵,后来跟“四条汉子”一接触,也发觉不是事儿。

      据鲁迅最新研究成果讲,鲁迅是主张“人权”的,是“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因为毕竟写过《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鲁研家们还没找出办法将他归到英国式消极自由那一筐里。如此等等,胡说一气,当时我是满足了,回到家里坐在电脑前还是糊涂,对“思想”这个词的包含范围感到糊涂,不能说给国家民族指条明道不叫思想,但我对鲁迅的期待和他一直享有的地位似乎又不应仅限于此。在此,我觉得自己挺可悲的,那么痴心地笃信过很多不甚了了的东西,其实不明真相,还在那里磕头如捣蒜,就怕别人说自己浅薄。


      说到鲁迅精神,这个我是知道的,就是以笔为旗,以笔为投枪或为匕首,吃的是草,挤的是奶,痛打落水狗,毫不妥协地向一切黑暗势力挑战。与之相联的形象便是孤愤、激昂、单枪匹马,永远翻着白眼,前面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明枪,身后是飞蝗一般放不完的冷箭,简言之,战士的一生。


      有一句话,本是他贴赠孙中山的,后多为他那些爱好者回赠于他:有缺点的战士依然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不过是苍蝇。林语堂也形容过鲁迅:不交锋则不乐,不披甲则不乐,即使无锋可交,无矛可持,拾一石子投狗,偶中,亦快然于胸中。此鲁迅之一副活形也。这个不会为缺点玷污逮谁跟谁急的战士形象对后代中国作家的吸引远大于写小说的那个鲁迅。


      大家似乎达成了一个共识,只会写小说的作家是低级动物,做战士才是清名永留的不二法门,甚至是把一举成名的金钥匙。于是,忿于世人不肯受他超度的传道士来了,才尽落魄的三流文人来了,大事小事一直不顺的倒霉蛋、心理变态的自大狂和一班普普通通的愤世嫉俗者都来了。什么样的病人一集合,毛病都不叫毛病,改叫众人皆醉我独醒了。我觉得这个风气特别不好,理应拓荒自耕富而不骄的文坛成了小商小贩云集叫卖的市场。很多有才只是一时手背的作家彻底可惜了。


      北京有个毛老师,原来的小说写得不错,号称天下速度第一、五千言字一杯茶工夫立等可取,我是见这个名字就买,每读必有心得。近两年入了此道,天南海北危言耸听,看上去已与猛张飞无异,所言之事,对不起,尽是别人喝剩的茶根儿,大医院倒出的药渣儿。还有那一伙子在校不在校的家伙,竞相出一些大话集,名为书生实为书商,一写小说便露了馅儿,博士学位也要印在书皮儿上,明明是讨饭的花招偏要自称“挑战”,不知道那叫寒碜吗?在这我确实要以前辈的口气对他们说几句:有志气,允许;想当作家,可以;走正道。读书尽可以使人无耻,但自己要给自己设一个底线,丢人的事也有瘾,干过一次就想着下次。还有那个伊沙,出了本书,直接就叫《一个都不宽恕》。鲁迅对伪君子假道学种种愚昧麻木中国人的劣根性骂得都对,若说还有遗珠之憾,就是把自己拉下了。伊沙那儿就拉了两个人,一个鲁迅,一个他自己。这就不彻底了,一本书的风格也很不统一,一半骂别人,一半夸自己,诗也上了,脑子盘算过的文学构想也拿出来了,历数自己的种种仗义,这就没劲了。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涉及到人之为人的根本立场,说众人皆醉我独醒可以,说众人皆浊我独清,这个恐怕只有刚出生的婴儿才配。依我之见,中国人最大的劣根性就是乌鸦落在猪身上——光看见别人黑了。物理学早就证明了,在这个地球上没有一个人处于比其他人优越的地位,代替上帝对别人进行精神审判,在笃信宗教的国家是最大的渎神。缺点就是缺点,譬如病菌,无论是战士还是苍蝇携带都会使人生病。后人的效颦都要鲁迅负责并不公平。这就是榜样的悲哀,招人热爱看来也不全是美事。鲁迅对自己到底怎么看,大概我们永远不知道了。有一点也许可以肯定,倘若鲁迅此刻从地下坐起来,第一个耳光自然要扇到那些吃鲁迅饭的人脸上,第二个耳光就要扇给那些“活鲁迅”、“二鲁迅”们。


      阿Q讲过:尼姑的光头,和尚摸得,我就摸不得么?对鲁迅,我也这么想。各界人士对他的颂扬,有时到了妨碍我们自由呼吸的地步。我不相信他如此完美,没有这样的人,既然大家越来越严厉地互相对待,他也不该例外。他甚至应该成为一个标尺,什么时候能随便批评他了,或者大家都把他淡忘了,我们就进步了。


      中国有太多神话,像我这样的红尘中人,若想精神自由,首先要忘掉还有一个“精神自由之神”。我的那个研究鲁迅的朋友对我说:鲁迅是相信进化论的,即未来比现在好,青年人比老年人好。他还讲,他的使命就是扛住正往下落的闸门,让年轻人能逃出一个算一个。后来在广州厦门看到清党,他这个观念有些动摇,认为青年人坏起来也不逊于老的。但到临死,他还是对未来抱有信心,一次看到苏联红场阅兵的纪录片,对许广平和在场的萧红说:这个场面我是看不到了,也许你们能看到,海婴能看到。这位朋友再三对我说:他其实是很热情的,很热情的。


王朔:我看金庸


    金庸的东西我原来没看过,只知道那是一个住在香港写武侠的浙江人。按我过去傻傲傻傲的观念,港台作家的东西都是不入流的,他们的作品只有两大宗:言情和武侠,一个滥情幼稚,一个胡编乱造。

      尤其是武侠,本是旧小说一种,80年代新思潮风起云涌,人人惟恐不前卫,看那个有如穿缅裆裤戴瓜皮帽,自己先觉得跌份。那时我看人是有个尺子的,谁读琼瑶金庸谁就叫没品位,一概看不起。琼瑶是牢牢钉在低幼的刻度上,她的拥戴者一直没超出中学年龄,说起喜欢的话也是嫩声嫩气,也就是一帮歌迷捍卫自己的偶像。她是有后来者的,大陆港台大批小女人出道,把她那一套发扬光大。现在那些玩情调的女人说起琼瑶都撇嘴,全改张爱玲了。

      金庸可不一样,读的人越来越多,评价越来越多,有好事者还拉下茅盾添上他,把他列为七大师之一,两方面发生了一些口角。像每个偏执自大的人一样,我也对发生在新闻纸上的评论不屑一顾,只重视周围小圈子朋友的判断,并不在乎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公众名声。他们中已然有了一些金庸爱好者。有一个人对我说:金庸小说的文字有一种速度感,这是他读其他作家作品感受不到的。

      有一个人讲:金庸的武侠对人物的塑造是有别于旧武侠的,像韦小宝、段誉这等人物在旧武侠中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近于现代小说中的“反英雄”。更多的人出差带着一套金庸,晚上睡不着就看,第二天眉飞色舞与同好聊个没完,言谈之中也带出一二武术招数,俨然两大高手切磋武学,遇到我们这种金庸盲便讪讪笑道:看个热闹,换换脑子。接着往往也要再三相劝:你也看看你也看看,没那么差。被人劝的次数多了,我也犹豫,要不就找来看看,万一好呢,也别错过去。

      第一次读金庸的书,书名字还真给忘了,很厚的一本书读了一天实在读不下去,不到一半撂下了。那些故事和人物今天我也想不起来了,只留下一个印象,情节重复,行文啰嗦,永远是见面就打架,一句话能说清楚的偏不说清楚,而且谁也干不掉谁,一到要出人命的时候,就从天下掉下来一个挡横儿的,全部人物都有一些胡乱的深仇大恨,整个故事情节就靠这个推动着。这有什么新鲜的?中国那些旧小说,不论是演义还是色情,都是这个路数,说到底就是个因果报应。

      初读金庸是一次很糟糕的体验,开始怀疑起那些原本觉得挺高挺有卤的朋友的眼光,这要是好东西,只能说他们是睁睛瞎了。有时不经意露出这怀疑,朋友反唇相讥:你才看半本,没有发言权。再读金庸就是《天龙八部》电视剧播得昏天黑地的时候。无聊的晚上也看了几眼,尽管很难容忍从服装到道具到场景到打斗动作的糊弄和得过且过,有几天还是被剧情带着走了。金庸迷们也不满,说比小说差远了。电视剧糟蹋原作是有传统的,这话我也就信了,看到书店摆着这套书就买了,准备认真学习一下,别老让人说没看过人家东西就乱说话。


      这套书是7本,捏着鼻子看完了第一本,第二本怎么努也看不动了,一道菜的好坏不必全吃完才能说吧?我得说这金庸师傅做的饭以我的口味论都算是没熟,而且选料不新鲜,什么什么都透着一股子搁坏了哈喇味儿。除了他,我没见一个人敢这么跟自己对付的,上一本怎么,下一本还这么写,想必是用了心,写小说能犯的臭全犯到了。什么速度感,就是无一句不是现成的套话,三言两语就开打,用密集的动作性场面使你忽略文字,或者说文字通通作废,只起一个临摹画面的作用。他是真好意思从别人的作品中拿人物,一个段誉为何不叫贾宝玉?若说老金还有什么创意,那就是把这情种活活写讨厌了,见一女的就是妹妹,一张嘴就惹祸。幸亏他前边还有个《水浒》,可以让他按着一百单八将的性格往他笔下那些妖魔鬼怪身上贴标签。这老金也是一根筋,按图索骥,开场人物是什么脾气,以后永远都那样,小胡同赶猪直来直去,正的邪的最后一齐皈依佛门,认识上有一提高,这是人物吗?这是画片。

      就《天龙八部》说,老金从语言到立意基本没脱旧白话小说的俗套。老金大约也是无奈,无论是浙江话还是广东话都入不了文字,只好使死文字做文章,这就限制了他的语言资源,说是白话文,其实等同于文言文。按说浙江人尽是河南人,广东话也通古汉语,不至于文字上一无可为。中国旧小说大都有一个鲜明的主题,那就是以道德的名义杀人,在弘法的幌子下诲淫诲盗,这在金庸的小说中也看得很明显。金庸笔下的侠与其说是武术家不如说是罪犯,每一门派即为一伙匪帮。他们为私人恩怨互相仇杀倒也罢了,最不能忍受的是给他们暴行戴上大帽子,好像私刑杀人这种事也有正义非正义之分,为了正义哪怕血流成河。

      金先生大约是纯为娱乐大众写的这类读物,若要你负起教化民众的大任你一定不肯,那又何必往一些角色脸上苦苦贴金?以你笔下那些人的小心眼儿,不扯千秋大义家国之恨他们也打得起来。可能是我不懂,渴望正义也是大众娱乐的目的之一,但我觉得,扯淡就是扯淡,非要扯出个大原则,最恶心。我不相信金庸笔下的那些人物在人类中真实存在过,我指的是这些人物身上的人性那一部分。什么小说,通俗的、纯的都是人类自身的写照,荒诞也是因为人的荒诞在先,总要源自人体的一部分真实,也许是梦魇,也许是幻想,也许是病态,可能费解,但决不是空穴来风。只有一种小说跟这都不挨边,那就是坏小说,面儿上看着别提多实了,骨子里完全是牵线术,跟着作者的主观意图跑,什么不合理的事只要情节需要就硬干,说起来有名有姓,可一点人味儿没有。我一直生活在中国人之间,我也不认为中国人有什么特别的人种气质和超于世界各国人民的爱恨情仇,都是人,至多有一些风俗习惯的讲究。

      在金庸小说中我确实看到了一些跟我们不一样的人,那么狭隘,粗野,视听能力和表达能力都有严重障碍,差不多都不可理喻,无法无天,精神世界几乎没有容量,只能认知眼前的一丁点儿人和事,所有行动近乎简单的条件反射,一句话,我认不出他们是谁。读他的书我没有产生任何有关人、人群的联想,有如在看一堆机器人作业,边读边问自己:这可能吗?这哥们儿写东西也太不过脑子了!一个那么大岁数的人,混了一辈子,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莫非写武侠就可以这么乱来?我认为金庸很不高明地虚构了一群中国人的形象,这群人通过他的电影电视剧的广泛播映,于某种程度上代替了中国人的真实形象,给了世界一个很大的误会,以为这就是中国人本来的面目。

      都说张艺谋的电影歪曲了中国人的形象,我看真正子虚乌有的是金庸,会些拳脚,有意见就把人往死里打,这不是热血男儿,也与浩然正气无关,这是野生动物。我尽最大善意理解这件事也只能想到:金庸能卖,全在于大伙活得太累,很多人活得还有些窝囊,所以愿意暂时停停脑子,做一把文字头部按摩。再一条,中国小说的通俗部确实太不发达,除了老金的武侠,其他悬疑、科幻、恐怖、言情都不值一提。通俗小说还应该说是小说家族的主食,馒头米饭那一类,顿顿得吃。金庸可算是“金馒头”了,一蒸一屉,十四屉,饭量再大也能混个饱。

      这些年来,四大天王,成龙电影,琼瑶电视剧和金庸小说,可说是四大俗。并不是我不俗,只是不是这么个俗法。我们有过自己的趣味,也有四大支柱:新时期文学,摇滚,北京电影学院的几代师生和北京电视艺术中心的十年。创作现在都萎缩了,在流行趣味上可说是全盘沦陷。这个问题出在哪儿,我不知道。也许在中国旧的、天真的、自我神话的东西就是比别的什么都有生命力。中国资产阶级所能产生的艺术基本上都是腐朽的,他们可以学习最新的,但精神世界永远浸泡、沉醉在过去的繁华旧梦之中。上述四大俗天天都在证明这一点。我们自己的那些艺术家呢,莫非他们也在努力证明他们都是短命的?有时,我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进化论。

王朔:我看老舍


    前几天和朋友聊天,说到六大腕儿的作品,大家掰着指头叹息,他们的东西到今天还能看的真不多了,鲁迅的杂文和《故事新编》还能看;曹禹的三部话剧也能看;巴金的东西我说了一部《息园》,朋友说了一部小说改的电影《英雄儿女》;说到老舍,我们一齐说《茶馆》。

       朋友的态度没有我那么毫无保留,说《茶馆》只是第一幕好,后两幕也有点改走筋了。朋友比较欣赏老舍的两个说随笔不是随笔说小说不是小说的短文,一个是写坐火车,上来一个特讨厌的人,有事儿没事儿专门麻烦别人,一路不闲着;一个是写一家子去看电影,没出门先张罗,姥姥舅舅七大姑八大姨都招呼到了,到电影院电影已经开映了,还礼数不减,彼此大家都客气到了,全坐踏实了电影也放完了。我跟朋友说,我比较喜欢老舍写的一武侠短篇小说,写一耍大刀的,身怀绝技,隐于闹市,各种人登门拜师,有硬乞的,有软泡的,老头就是不露,结尾是在月色之下,老头一人在后院练了一圈,怀抱大刀,望着月亮自言自语:不传,就是不传!其余的就那么回事儿我跟朋友说,想了想,又提了一回《骆驼祥子》,朋友勉强同意了,可我自己又放弃了,仔细想这本书现在放在我手里恐怕也不会再看了。

      知道老舍这名字之前,我已经读过他的作品,那是在初中,大家互相传阅一些翻得稀烂没头没尾的旧小说,十九世纪欧洲那些所谓批判现实主义名著和解放后十七年那些革命浪漫主义流行小说我都是那时候看的。有一天,我们院一孩子借给我一本没有封皮前后都缺了几十页的纸张发黄的小说,看它被翻得那个旧劲儿,我想当然以为这是本好看的书,上课的时候在底下看。刚读头几行感觉就很奇怪,那和我们通常看到的小说很不一样,既没有欧洲小说中颇费笔墨描写的伯爵夫人和开不完的上流社会的舞会,也没有革命作家笔下一定会出现战争、屠杀和坐监狱的场面,只是很老实地写一个旧社会三轮车工人的日常生活。我耐心地看了百十页,始终等不到激动人心的场面出现,就往后翻,翻到最后的残页,也没找到一段吸引我的情节。那时像《苦菜花》《迎春花》这样的革命战争题材的小说中都有一些性爱描写,《三家巷》《苦斗》和《青春之歌》几乎被我们当爱情小说阅读。托尔斯秦司汤达他们的小说就更别说了,描写性爱的那些章节都是书中翻得最旧的地方。这小说真没劲。还书的时候我还对借我书的那个院里孩子抱怨,似乎挨了涮,没读到感兴趣的小说总有些受了损失的感觉、当时好橡也没打听作者是谁,书皮撕了,也没有作者名气对书中风格强烈的老北京话也没什么触动,因为毕竟和我们日常说的话已经有了很大差别。

     大概是七八年,粉碎“四人帮”之后,社会上开始给受迫害的人乎反,小说成了平民表达自己看法最时髦最有力的武器,大家都成了文学爱好者。老舍的名字逐渐传到我的耳朵里,也不知道谁说过,打哪儿听来一些消息,再提这个人已经很熟悉了。知道这是一在“文革”中自杀的著名老作家,北京人,而且写作风格就是北京话,是全国惟一被授予“人民艺术家”称号的作家,代表作是《骆驼祥子》,这本书也是中国作家惟一在美国曾经畅销过的小说。这时,我想起几年前看过觉得没劲的那本没头没尾的旧书,猜到就是这本书,也不敢说没劲了。肯定是没再找来重读,但后来看过凌子风导的电影和“人艺”演的话剧,都觉得好,再加上受舆论大力灌输,都说好,自己也有了下意识的接受,当作是自己的判断再不击想它,一提老舍抢先便说:知道,《骆驼祥子》,写得好。其实我是没有资格讲这个话的,因为我并没有好好读过这本书,说它好只是人云亦云。对那些不管什么原因我曾觉得好的小说,我都不敢再看,生怕破坏了过去的好印象。
      真正使我对老舍这个人作为作家感到佩服的是话剧《茶馆》。这部戏我连舞台带电影看了大概有五六遍,真是好。那个北京话的魅力在这部戏充分得到了展示,直到现在,我们遇到和《茶馆》里某句台词相似的情景还会干脆就用这句台词说话,好像没有比这么说更贴的。很多话都不是光说事儿而是带状态的,因而很易于借指,譬如“我饿着,也不能让这鸟饿着。”就是一种精神嘛,在世纪末大家都很在乎自个的今天,说出来也是掷地有声,听上去也不像句大话。我喜欢老舍的都是他那些“说话”的作品,话剧和改编的电影、电视剧,《龙须沟》《四世同堂》《我这一辈子》,还有上面说过那两部《茶馆》和《骆驼样祥》。

      八十年代初还看过他的一部话剧《女店员》,剧情现在看没什么意思,好像是社会主义改造的什么事,挺假的,但那些该谐的台词引起的剧场效果至今记忆犹新。鲁迅说过老舍“油滑”,叫我这半吊子北京人看,这是南方人对北京话的偏见,那不是老舍油滑,而是北京人就这么说话。老舍的作品有时给人感觉软,绕半天圈子不切题,正是有些失之厚道,舍不得,对北京小市民太热爱。他也没法儿不这样,那些人没一个外人,都是亲戚里道街里街坊的。老舍不是那种一辈子只写了一本小说的作家,也不是一出手便才华立现的天才少年,像每一个职业作家一样,他的小说也是瑕瑜互见,良莠不齐。

      我觉得写得不好的首推《二马》和《四世同堂》。我不知道老舍在《二马》中是有意做文字实验,还是当他打算要用他最熟悉的北京口语创造一种新的白话小说之后就决心一条道走到黑了。一个发生在伦敦的故事通篇用北京话叙述,连小说中的英国人也是一口京片子,怎么读怎么别扭,怎么读怎么难以置信。北京话的后面总是反映北京人的精神状态和生活态度,不是活在这个环境中的人不会采取这样的表达方式,放到英国人身上,似乎他们也一贯如此,真是有些油滑了。从这篇小说中,我看不到伦敦和伦敦人生活的丝毫真实影子,那就像炸鱼蘸甜面酱,强烈的北京话把这一切都串了昧儿。

      《四世同堂》大约是老舍最长的小说,当年播这部电视剧时盛况空前,那些光彩夺目充满人性的角色一扫“三突出”年代文艺英雄们脸上最后残留的红油彩。对我个人直接的影响便是从先进、落后、中间人物这种对人群粗暴划分的旧文艺观中彻底解放,人,是人,什么观念性的认识都是一种狂妄。我是看过电视剧倒车回来找的这本小说看,初读抱着很大的期待,读的时候一点点降温,最后,在不到一半的地方合上书,感到很失望。还是这些人物,说的也都是和电视剧中人一摸一样的话,怎么看的时候却兴奋不起来?这个反差非常明显的就是在语言上,电视剧中令人叫绝的精彩台词搁在小说中什么昧儿也没有,白不呲咧的,读起来只觉得啰嗦。因为我是北京人,读老舍的小说往往下意识地在嘴里过一遍,念出声似乎能更好地领会语言中的弦外之音和本士味道。这部小说,我也试图用念的方式提高阅读兴趣,遗憾的是念着念着自己也觉得索然无趣。长,肯定是一个原因,骨头与骨头之间总要设置一些过渡段转承启合,长了,这些技术填充部分就显得突出,格外无意义。口语,也是个问题,特别是北京话,本来就有信口开河东拉西扯言不及义的特点,北京话自己形容这种说话方式是:车轱辘话,话赶话和你说前门楼子他说热炕头子。这样一种天生掺水强调口腔快感的语言风格,不挤水分,或说大刀阔斧取舍,直接端到纸上,来不来一百多万宇来不来一百多万字,那得是什么样热爱文字有读书癖的读者才能胜任愉快?见面就聊,聊起来没完,中间一个点儿不打,北京话叫:话窟。


      在《四世同堂》这部小说中我看到了北京话作为一种方言的局限性。尽管它和普通话十分接近,很多口语可以直接进入文字,不必修饰,但作为一种通用的书面叙述语言还是不够丰富和面面俱到。中国文字经过几千年的发育,表述方式极为复杂或说四通八达,单纯的北京方言与之相比,手法还是显得单一,写《四世同堂》那样长的小说,一个腔调不变,到后来就显出平淡和缺乏变化,话再密,事件再集中,还是露出贫气和没话找话。

      看老舍的小说,觉得他叙事上办法不是太多,光靠对话支撑全局,在短篇中是一种范式,到长篇中就有点一头沉。这大概也是他的作品改成影视,搬上舞台反倒比写成文字要精彩的原因。我也是用北京话写作的,老舍作品中的缺陷也是我在写作中面临的问题。《四世同堂》的得失教训时常提醒我,要警惕在作品中对北京话的使用,方言可以使一本书叙述生动,也可以使一个作家的眼光凝滞。

      北京话在汉语中的方便地位已经使在老舍之后的很多北京作家跟他的风格过分相像了。我自己也曾在几本小说的写作中沉浸于北京话的久久不绝当中忘了最初要讲什么。文字,当然首要是说事儿的,能把事儿说明白是读者的基本要求,但也无法忽略文字像女人一样有自我美化的本能,光使它,不打扮它,久而久之它也会老。方言犹如天生丽质,也只能说本钱好,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  

      后期的老舍,小说很少写了,几乎是作为一个戏剧家活跃在北京人艺的舞台上。他写的那些《西望长安》《春华秋实》包括《女店员》等等,看这些戏只是觉得这个人聪明,也足以为聪明人戒。聪明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善于把无价值的事做得有声有色,在玻璃鱼缸里游泳,也有乘风破浪的气魄。从回忆老舍的文章中看,老舍很为他的城市贫民出身自豪,从美国归来似乎还有些翻身的喜悦。他为新中国歌功颂德是发自内心的,并不像某些戏棍子从始到终都在那儿糊弄,所以他还能写出《龙须沟》这样的戏,可和《白毛女》《红色娘子军》并列翻身戏的三大经典。

      老舍的优势在于他对北京小市民的熟悉,兜里有大把现成的人物,不管这戏的立意在哪,他都能随时拿出一条胡同的全部人马帮忙把它扯圆,这也正是他那个年代别人都傻了而他能盛极一时的原因。除了非说不可的大话假话他要强迫人物,一到那些铺垫戏、过场、用不着拔着嗓门说话的地方他就立即回到真实的日常生活当中,什么都假,人物的身份不能假,是后期老舍始终不肯放弃的原则,也真难为他了。到“三突出”统治一切的年代,他才算彻底无路可走。据说他有过续写《骆驼祥子》的打算,为了跟上形势,也曾到老北京人力车夫中打听,想寻出一个参加革命当了师长团长的,也好给样子一个体面的出路,可惜,一个没有。这帮劳动人民并没有循着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逻辑行动。不管老舍自己乐意不乐意承认,他是对的,样子做梦想的也只是自己买车,发财,当刘四爷。也幸亏他没找着一个当了老八路的样子。

       老舍,像他同时代的大多数作家一样,只当了半辈子好作家。由此可见,真诚,与伟大的时代同步并不能保证一个作品笃定成功。我经常听人讲成为—个伟大的作家必须要有——些写作之外的先决条件,思想性啊,责任感啊,对巨大事物的关怀啊,说来说去似乎都在强调作家的人格,许多作者本人也纷纷咬着后槽牙说:创作拼到最后就是拼人格。依这个说法,凡是经过“文革”活下来的作家都无法伟大。这些年揭出了很多文坛上的陈年旧恶,在那个不道德的时代和更早之前,那些说起来近乎纪念碑式的人物都不分先后做了丑恶表演,你搞我,我搞你,其下作还不如今天监狱里关的那些刑事犯。

      就我的阅读范围,老腕儿们差不多人人沾包,以至使我有一个偏激的想法:老作家,都没有资格谈“人格”二字。老舍,债而一死,在势必沉沦的深渊前全身而退,保全了自己的人格。就人之所能,他已经做到了极致,这一次他没再使用他那些聪明把戏,即便在那之前他还干过什么蒙羞之事也都用自己的血洗刷干净了。说老舍是他那一代中国作家中最有人格的恐怕不为过。就盼着中国作家都当圣人,只很他们不够胆儿去自尽的缺德批评家要树当代屈原除了傅雷另一个人选恐怕也就是老舍合适了。

      可是,老舍的人格伟大,能说他的作品也就当然比其他苟活下来一身污点的老作家更伟大吗?无论我对他怀有怎样的敬意也得不出这样一个肯定的结论。他是拿死拼出了一个人格,但这可以同时提升他的作品的意义吗?作家的命运是沉浮不定的,作品都是活着的时候写的,要产生伟大的作品首先的条件是让作家活着,别老拿生死考验他。死亡,无论多么悲壮,也是对写作的打断。老舍,如果他偷生在人间,难免不付出入格做代价,但也就有了机会和可能写出真正伟大的作品。这部作品他已经开了头,写了8万多字,叫《正红旗下》。我有个朋友,极不喜欢老舍,我跟他说老舍的东西“好的是真好,差的是真差”,他激烈反驳“好也不是真好,差的倒是真差!”这个朋友认为老舍写北京从来都是置身事外的,观察家式的,多实感而少真情,是我们说的那种“隔着玻璃看画”。只有一篇他是扔了架子从第一笔就动了情的,就是这个未完成的《正红旗下》。这是他们家的事儿,他自己的事儿,一写就是从心里往外淌。如果假以时日,让老舍把这个东西写出来,那不得了,“现代文学史也不会这么寒碜了”。

      朋友说:中国作家胡编的身外之事太多了,好像一写自己就小气,越会写跟自己八秆子打不着的事儿越叫有本事,赛着奔赴四面八方,活活给中国人创造出一种生动的纸上生活,以至使我们有时竟误会我们每天的生活不是真实的生活,不是我们该过的生活,还有一个生活更真实的生活在远处等着我们。很多糊涂人因此自我蔑视,把脱离现实当作一件中逼的事儿,想象不存在的生活这个传统那么悠久,这些人因而天生都有另一重人格。朋友说:中国作家吃亏就在于人人不老实,一方面可做绕指柔一方面又都是暴脾气,软,软至口人尽可夫,硬,硬起来便一头撞死,都不把写作当回事。其实这不是中国作家的传统精神,汉朝有个叫司马迁的,被皇上骗了,没急着死,写了一本《史记》。朋友问:你们把自己当谁了?既然是作家,职业道德是什么?就是要你们去写。一个原始部落,也是有分工的,有的猿人去打猎,有的猿人去打水,你们就坐在火堆旁唱,把我的胡言乱语,乱吼乱叫整理成句子,唱唱我们从哪儿来,到哪儿去,每天都干什么,哪片林子野兽多,哪个山洞有泉眼,唱给小猴子们听,等他们长大了出去打猎省点劲儿。——哪个要你们去彪炳千秋!——纯粹是不要脸,唱着唱着就把自己当主角了!朋友的话引起我的深思:我们是不是太在乎一个作家的人格完整了?说惯了大话,把自个将在这儿了,逼得很多人东西没写完只好去做烈士。这个人格对作家真那么重要吗?简直无可选挥,要么留取丹心照汗青,要么活着也是行尸走肉?——当然很多老作家的经历确实印证了这一点,丢了人格之后文章的格也不复再有。

      余华的《活着》讲到了对生命的尊重,无论如何也要活下去。《芜蓉镇》里也有类似的话:不能像人一样活,就像畜生一样活。张宇的《活鬼》把这个话更进了一步,不但要像畜生一样活,还要活出滋味来,活得比人还带劲。其实老舍自己也有这样的话,《四世同堂》中有一旬台词:日本人厉害吧?架不住咱能忍!死,只能成全一个伟大的作家。忍,没准能忍出一部伟大的作品。我愿意将来有一天,我们谈论很多伟大的作品,谈到这些个作家,都说“真不是个东西”,而不是相反。

王朔:我看王朔


      王朔和他的同时代作家比起来,起点不算高。在刘索拉写出她的《你别无选择》徐星写出《无主题变奏》莫言写出《透明的红萝》《红高梁》马原写出《冈底斯的诱惑》《虚构》的时候,他在写什么呢?在写《空中小姐》。这是什么东西?通俗言情故事而已,无论是立意、结构和贯穿其中的情调,都是对西格尔那要现靡七十年代的流行小说《爱情故事》的模仿。


      王朔那时的趣味相当于今天一个刚失恋的18岁女孩,自以为历尽风雨,有大款出钱让她做歌手,于是在自己的第一支单曲中哀怨地演唱那一段痛史。这痛史其实是一段感情游戏,一唱起来也知道这东西的无聊,于是拼命夸大感受,针尖大的窟窿透过一火车的眼泪,使这看上去多少像是一次心碎,赚回一些眼泪就觉得是个成功了。后来被他当作资本,津津乐道说个不体,一遇批评便拿出来遮羞的所谓反英雄反文化颠覆主流话语记录大乱之后一代青年行状和心路历程云云,其实是当年刘索拉和徐星首创的写作风格和路数。王朔只是一个跟着哄的,或叫效颦者。

      我以为王朔在那时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者,他几乎没有什么独立的生活态度和观察角度,基本处在他人风格的影响之下,这在他第二部小说《浮出海面》中同样可以看得很清楚。这是雷马克《凯旋门》和《三伙伴》以及海明威《太阳照常升起》的中国版。另一个左右着他的趣味,甚至直接成为他抄袭对象的是一个叫礼平的中国作家。

      礼平写的《晚霞消失的时候》是八十年代最好的情感小说,曾把王朔看得神魂颠倒,至少一顿饭没吃,一周夜不成寐。他的小说所达到的文字优美和情感撼人程度是王朔从来没在一篇小说中同时达到的。我不是说王朔在情节和语言上对礼平进行了抄袭,他抄袭的是美感,具体说是他笔下的女性人物。他在《浮出海面》中那个女孩子晶身上投注的是礼平在《晚霞消失的时候》中对那个叫南什么的女孩投注的同样目光和丝毫不变的感念。对那种清秀干净有书卷气的女孩子的迷恋从此成为王朔小说中的一个套路。他对女性的认识和欣赏再也没往前走一步,说穿了就是把女性一直当孩子年,这不是女性的幼稚面是他的幼稚和一相情愿。若说他和礼平在对待女性的态度上有什么区别的话,礼平笔下的女性还刻意强调她们的冰雪聪明,而王朔钟情的对象除了单纯就是起来越像傻大姐。我觉得王朔对知识女性有一种恐惧,也话这和他在街上长大的经历有关,像他这路人很容易接受“只有难看的姑娘才读书”的流行偏见,我们都知道这不是事实,这若是真的,那大学里的男生也太可怜了。人总是要找一点优越感才可以继续活下去,什么都不具备的人最后就进行性别歧视。

      《一半火焰》是王朔被阅读最多的小说,作为小说实在没什么可说的,那就是一个耸人听闻的小报社会新闻一类的故事,后半部分是十足的败笔,如果你不知道什么叫画蛇添足,看那个小说就知道了。我最不喜欢的是王朔在那里面流露的自我欣赏和自以为得计的小卖弄,好象谁一见他都要爱上他,只有他甩人家,人家对他都是苦苦追求,乃至痛不欲生。哪有这回事情?不要自己写小说,就把自己搞成万人迷,过什么瘾呢?最恶心的还要人家为你殉情,完后你很悲壮,这是典型的小资产阶级白日梦和自我吹嘘,讨厌!为什么王朔往往给人俗的感觉,他那粗语村言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他在小说中。那些看似花里胡哨的都市情景下流露出的极其陈腐极其庸俗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是一写当代生活、饭店、时装、酒吧、放任的男女关系和讥评一切就天然变得现代、激进和时尚,或者再恶心一点说:前卫。

      王朔的很多观念,特别是对两性关系的认识,其实既不现代又不西方,纯粹是中国人骨子里的下流。什么是动物性,就是争做一群母羊中的公羊,并以此沾沾自喜,这是用什么性解放玩颓废也提升不了的。王朔的下流使得他的言情小说不那么纯粹,说这因此具有了社会性或说揭露性真是误会。当他不那么下流时,又显得可笑,这在《永失我爱》这类小说(有的小说我实在是懒得再提名字)中最为明显。他对高尚的情感实在是陌生,只得使用最滥的通俗剧手法,让其中一人得不治之症,大家哭一场拉倒。他还说人家琼瑶呢,我看他在这点上还不如琼瑶。既不纯情又不坚信,这是王朔的困境,这等于让一个没吸过毒的人去想象戒毒,写得不成样子也是情理之中,令我敬佩的只是这个人的胆儿大。

      《过把瘾就死》本来可以写成很好的情感小说,这时就看出王朔把握结构能力的严重不足,像理发那样推着写,最后仍然是一堆素材,面里和了水,也揉了半天,就是蒸不熟,始终没发出应有的香味儿,止步于一场家庭风波。王朔的问题在于他只是个经验主义者,像狗的眼睛一样看到多少就以为是全部了,基本上没有想象力,或者说想象力能达到的长度不超过身体,也就能由胳膊想到胸脯,再想到性交已经是意外之喜,很为自己的智力自豪了。当一个作家光眼睛大是不行的,也不是说要像一个笨蛋,干什么之前先把观点立场想好了拿尺子量着步子走,那应该是一种天赋,在讲故事的同时完成抽象过程,最终探及到事物的本质,将一件孤立的偶发的事件和人们不可逃脱的命运联系起来,这才可能有大发现。这是好作家和坏作家的区别。

      非常遗憾,王朔在他那些言情小说中只能指给我们看那是一条鱼,因为脱水而死,但没能告诉我们鱼总是要死的,一直在水里也终有一死。——事后想到,楞给说出来不叫本事。


      不管王朔把自己看成谁,我一直认为他应该呆的地方是当一个正经的通俗小说作家如果他坚持要写的话。在他的创作过程中,只有一次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就是写那本侦探小说《单立人探案集》。十分可惜的是这次他又碰到了困扰他的老问题:想法和能力的差别——想到了却做不到。逻辑思维能力也不是谁想有就能有的。他,老王,如果说有,也只有一点点,够冲一次马桶的,却完全不足以应付哪怕是最简单的一件刑事案件的破案。这本书里涉及的角色大概是我看过的一帮最愚蠢的罪犯和警察。王朔在某种程度上不但侮辱了我们的专政机关也贬低了我国的犯罪水平,进而言之,降低了我国人民的平均智力水平。

      侦探小说的有趣之处既不是展示暴力也不在乎歌颂警官和什么震慑犯罪,而是大家一起做一个智力游戏,猜一猜谁是坏人,他是怎么被发现的。给读者下一个套是不够的,要保持作品的紧张和读者始终不衰的兴趣,就要设下连环套,几乎每一步都要反向思维,穷尽所有可能之后找出最不可能又是最合情理的那个“真相”,就是成语说的“匪夷所思”。作者的智力若是等同于读者乃至低于读者,这个游戏就没法玩了,正如俗话所说,你一撅尾巴,别人就知道你拉什么屎,那你还神神鬼鬼拉个什么劲?不要以为通俗小说就很好写,那差不多首先要求你成为这一行中的专家,像王朔这种半瓶子醋,既无专业能力又无敬业态度,凭小聪明混的写手也就是在中国,各行各业都是一个业余水平,才有可能才敢什么都插一脚,失败,搞什么也都是业余水平贻笑大方也是在所难免。

      侦探小说的写作失败对王朔面言是悲剧性的,这几乎彻底堵死了他成为一个合乎自己智力水平的,正派的,规规矩矩作家的最后机会。后来他那样折腾,拼命借助小说之外的因素哄抬自己,若他肯接受一次心理医生的催眠,一定可以追溯到这一发生在1986年的心灵创伤。

      我国的文学创作一向不分层次,通俗小说御用文字和纯文学混为一谈,如同卖茄子的卖电脑的卖珍珠翡翠的都搁一个柜台,这帮顾客都往一块挤,挤着挤着也忘了自己兜里的钱够买什么的,指着大家伙,贵的,乱纷纷喊:给我们拿给我们拿。——给你拿你接得住吗?日常生活中我们看到的悲剧不都发生在忘了自己姓什么之后吗?“有志者事竟成”也是一句坑人的话。


      王朔浪得虚名主要是靠他那批以调佩语言为主的“顽主”系列。这批小说有功,功也不在他。语言不是数学公式,发明权不在个人而在已经在使用这种语言的人群,这是不可以颠倒的。说哪个作家发明了一种语言那是胡扯,你不能说莎士比亚发明了现代英语,但丁发明了意大利语,他充其量是一个整理者,第一个最出名的使用者,或者反过来说,他是借此而扬名的。

      当代北京话,城市流行语,这种种所谓以“调侃”冠之的语言风格和态度,是全北京公共汽车售票员,街头瞎混的小痞子,打麻将打扑克的赌棍,饭馆里喝酒聊天的侃爷们集体创造的。王朔仅仅是因为身在其中,听到了,记住了,学会了,并因为没有书面语表达能力,不得已用在自己的小说中,本来是讨巧,不留神倒让他成了事儿。

      “玩的就是心跳”是他们一起玩扑克的北京作家苏雷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被他偷了;“过把瘾就死”是东方歌舞团后台流行一句玩笑语,被他看演出听去了;“千万别把我当人”是当时市公安局宣传科的付绪文一跟人开玩笑开急了就说的;“早死早超生”是梁左打麻将时劝人快出牌时的用语。四川的一个作家乔瑜也曾给了他大量的语言辅导,在《玩的就是心跳》那本小说中很多恶毒的议论便是直接来自他们一起去海南途中乔瑜酒后的漫谈。

      一个作家,生活在人群中,如同一条蛔虫生活在人的大肠中,不是说你不可以吸收他人的营养把别人的话他为自己语言,但要知道感恩,王朔要再说那些北京话是他的独创,我第一个抽丫的。

      王朔这个人经常标榜自己“跟谁都玩真的”,假装性情中人。他最爱听的奉承话大概就是别人说他“真实”,并以此自骄骄人,装疯卖傻有,借机撒泼有,最多的是说别人都是伪君子,好象全中国就他一个人敢说真话。且不说他借机搭售了多少肉麻无聊和欺世之谈,就是“真实”这一条他做到了吗?为什么他从不说他的作品受过哪些人的影响?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其实后来他也一直没断了受别人和别的作品的影响,有些是技巧上的,有些观念上的,有些干脆是从别人那儿拿来的故事和结构。

      《玩的就是心跳》就是源自法国作家莫里亚克的《暗店街》,只是他这了个皮毛,只学会了把水搅深,却无能力再次澄清,因而到后来不能自圆其说。

      《我是你爸爸》是冯小刚最初的一个电视剧设想,整个故事脉络都是冯氏想好的,后来冯氏因故不拍了,被王朔拿去写了小说。在这件事上,王朔做得很鸡贼,一听就知道是好故事,遂起了霸占之心,利用冯氏对他的信任,胡说一气,做了一些工作,让冯小刚放弃了这个想法。

     《你不是一个俗人》中的很多情节是李晓明平日经常和郑小龙开玩笑时绘影绘形猫述的,如其中的重要情节梦想是当巴顿将军,在北京郊区检阅一次杂牌军。而李晓明本人时常叨唠的小梦想就是当一个会弹巴赫的穿黑皮大衣的盖世太保,在夜里彬彬有礼地去拜访无辜市民。

      《许爷》是姜文的一部电影构思,在想象中说日本话,激动起来高唱爱国歌曲,唱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唱的是西哈努克亲王写的《亲爱的中国》,这些情节都是姜文为自己设计的表演高潮。

      《无人喝采》应该说是王朔和李少红、英达共同创作的,那是一次有关电影剧本的合作,后来李少红觉得不理想,放弃了,王朔就腆着脸把这剧连辍成小说,用自己的名字发表了,转手又卖给夏刚一道。

      《千万别把我当人》同样是一次集体创作,参加者有张艺谋、杨凤良、谢园、顾长卫,大家谈了一个星期,把每一场的内容甚至人物的调度都谈到了,后来大家觉得不理想,放弃了,王朔腆着脸把剧本的场号改为小说的章节拿去发表了,这就是为什么这本小说全是对话而无叙叙事段落的缘故。我记得王朔还在哪里谈到这本小说的创作风格,说他有意大量使用对话,直到给自己写恶心了。我知道他这不是不要脸,而是真忘了,有的人就是可以做到这一点,能十分真诚地忘掉别人起过的作用,然后当自己是天才。

      《永失我爱》同样是一个从剧本到小说的创作过程,被王朔隐去的使用者这一次是叶大鹰。

      《痴人》是对一部保加利亚小说改头换面的抄袭。我忘了这部小说的名字,记得是发表在《译林》上,非常触动人的一本小说,王朔只是把原小说中的女性换成了男性。

      《动物凶猛》中有《美国往事》的影子吗?我倒宁愿说是因另一部美国电影而起。那部电影的名字好象是叫《夏日恋情》。这电影是讲一个放暑假的少年和一个佳在海边的美国大兵的妻子,一个少妇的暖昧故事。这是北京作协组织在门头沟一个什么地方开会时放映的,我印象很深,电影里一个小流氓走路撅着屁股一扭一扭的,脸上总是挂着无耻的笑容,大家一致认为这个美国小坏孩很像李晓明。

      王朔在街上东听一耳朵西听一耳朵得来大量新鲜有趣的语言材料,怎么组织这些材料,使人物的对话间充满试探和不尽之意,他是学《红楼梦》,细读他作品中男女初遇时的对话还能看到《红楼梦》的影子。对幽默感的处置和重视,写《22条军规》的约瑟夫·海勒对他有决定性影响,说鲁迅对他有影响,那是他的攀附。还有梁左,梁左对怎样把一句家常话说得有意思,一波三折,最终使人笑出声,他们相声行叫抖包袱,颇有心得,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王朔小说的句式。

      有两个人的生活态度深深影响了王朔的前期创作,直接反映到他部分作品的人物面貌上,一个是付绪文,一个是冯小刚。

      付绪文是那种口无遮拦的人,有点拿人不当人,也不拿自己当人,不管说谁说什么先把自己垫脚底下,踩着自己说话,所以无论他的话怎么过分,别人也不好说什么,这倒也获得一种自由表达的特权。

      冯小刚是眼风极佳,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夸起人来十分舍得自己,他的逻辑是:我就是把人夸过了他也不能跟我急。夸的时候就把什么事都办了。这都是北京小人物的生存智慧,在严酷的社会环境下自保同时又能吃得开,听上去挺悲哀的,其实是小人物惟一可以多少保持一点自尊的方法。这两个人都让王朔懂得了很多东西,丰富了他的创作和对人群的认识。

      老实讲,王朔创作中极招眼的一些观念,譬如什么也不坚持,不知丑焉知美等等,皆来自这二人。所以,也不要羞羞答答僗是暗示谁是老师谁是学生,大家都是互相利用,各取所需,谁也没亏了谁,王朔做调侃一类文风开山人掌门人的姿态可以休矣。


      王朔并不像他常爱摆出来的向人标榜的那样心胸开阔,不在乎,谁爱说什么说什么,都当是替自己扬腕儿了。他的反文化精英的姿态是被迫的,你想,他确实是没念过几年书,至今看罗素还在打磕睡,要他做知识分子那就是赶着黄花鱼登陆猴子尾巴立刻露出来,一天也混不下去。

      他是聪明的,知道扬长避短,不具备的东西,索性站到反面,这就有话说了,不是咱不懂,而是瞧不上!如果中国没有大众媒体这一光明大道九二年铺在了他脚下,仍然像那之前,一个写作的人想出头,必须开讨论会,有评论家在专业刊物予以肯定,就是说必须有知识分子势力认可,他未必敢那么有恃无恐,还是权衡过利弊得失,觉得所得大于所失才那样去做。

      他也未必一开始真想和知识分子闹翻,内心大约还是想得个满贯百分才好,所以起初的姿态并非挑战,更多是挑逗撒娇,打情骂俏,撑死了是扮演一个淘气的孩子,以引人注目。坏孩子才需要更多关心嘛。走的是梁山宋江和张作霖们的路子,造反只是为了招安,目的是曲线做官。到知识分子真的批评他了,他面儿上坦然,心里还是有点急了,抱怨人家没有看到他暗藏的那些优点,没好好读他的书。

      “痞子”这个命名其实相当激怒了他,因为他一直是用经济地位划分阶层的,无论是出身还是现实收入水平他都自认为是属于中等阶级的,甚至还不大瞧得起大学中那些贫寒的教师,非常势利地视他们为“穷人”。痞子这个词把他归入社会下层,这几乎是一个侮辱,如同一个将军被人家当成了衣着花哨的饭店把门的。

      可怜的王朔,十年以后才反应过来这是一个文化称谓,这之前净跟人家辩论我趁多少钱我们家是部队的,我小时候,管你们才叫痞子呢。这个人是记仇的,尤其是献媚不成反遭架出去,这是双倍的羞辱,用北京话说,这就叫“结下梁子”了。小人是不能得罪的,这是中国人都知道的。我不知道批评王朔的那些人是出于什么样严肃的动机,王朔这边,从一开始就是纯粹的个人恩怨。

      这个事儿从一开始就俗了,王朔的战法也很简单,你们说我不是东西,你们有一个算一个也都不是东西,可天下没一个是东西的。在这里,争论的前提被偷换了,学术的事情变成了人格上的比较。王朔的优势也仅在于抢先一步宣布自己是流氓,先卸去道德包袱,还落个坦诚的口碑,接着就对人家大举揭发,发现一个人小节有亏就指其虚伪,就洋洋得意,就得胜还朝。这基本上是文化大革命贴大字报那一套,搞臭一个算一个。

      王朔的知识函度本不值得和他进行认真的讨论和批评,他不可能有理性的回应和进一步的辨识能力,任何学理上的讨论到他这里最终都会变成打架,口舌之争,人和人的针锋相对。更下作一点,他还会把对他的所有批评说成是对他的嫉妒,把中国人国民性的黑暗之处拿出来当脏水泼到对手头上,是他那种人的拿手好戏。

      很多明白人早看出对待王朔最好的办法,那就是臊着他,全不理他,由着他自生自灭,这叫“好鞋不踩臭狗屎”。王朔是很会利用大众媒体的,用他的话说“讲见报率”,除非全国媒体封杀此人,否则骂他的文章也要被他统计到见报率中去,这是善良的人们无从想象的。一个人不要脸到这种地步,正派人是无法和他对话的,总是等于受利用。

      上海陈思和教授最近有一段评论王朔挑衅金庸那件无聊之事的话深得我心。他讲(大意啊):王朔这是炒作(这不新鲜,谁都这么说),他新写的小说反应不好,而金庸又迫切想从江湖进入文学庙堂,所以在场纷争中他们是共谋关系。

      我想陈教授所说这“共谋”并不是指这俩人私底下捏咕好了,一齐出来现一把,而是指他们实际希望也确实如愿达到了的媒体效果。陈教授的这番话听上去像疯话(我的第一反应是:亏他想的出来),却道出了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大众媒体无处不在任意制造话题将无聊当有趣的无奈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任何有意义的话传达到大众耳朵里都会变味儿,都能感到那里面可疑的商业动机,从这个意义说,实际已经没有什么有意义的话存在了。

      陈教授的话代表着一班清醒的知识分子,可悲的是这样清醒的话一旦讲出来,同样沦为大众媒体的炒作对象,成为“金王之争”这把虚火中的一根柴禾,这是不是可以叫“集体共谋”。

      王朔作为一个作家,到底还是要用作品说话的,我指他的小说创作,而不是在报纸上的飞短流长和他搞过的那些狗屁电视剧。他还能走多远,他是不是早已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我们所说的“文化僵尸”,这是一个值得分析并应当大声发问的问题。

      王朔作为一个作家的缺陷,我们听到很多说法,很多人也看得比较清楚,一说他没上过大学,学养先天不足,这是认为好作家应当是学者型那一派的意见,我还可以给这一派补充一些材料,他不但没上过中国大学,也没留过洋,不会外语,不能直接阅读原著。这一派的逻辑是文学要先讲传承,没上过学,就不可能充分了解前人已经有的成就,因而注定是井底之蛙。这一派重作品的思想性,他们为思想轨迹画出的图示是梯形,一级蹬着一级往上走,一级不拉定到高台顶上才有可能再往上砌。从这一派的观点讲,我们可以断定王朔是没希望的。

      二是才尽说,这个说九二年就有人说,到九九王朔新作《看上去很美》出版后讲这个话的人就更多了。这种说法还是比较直观和朴素的,差不多直接诉诸阅读感受,可以划出一条从满意到失望的下滑曲线。这一派的观点因其包含的深刻宿命态度即便今天很难将来也终有一天会被证明是正确的。不妨说这是一个预言,像人总是要死的一样的铁论,除非王朔能自我证明——这相当于一个有罪推定——否则我们毫无理由乐观。

      我在四川听到一个最新说法,是参加成都电视台一个节目的观众说的。他说王朔日后没戏在于他缺乏诗情,论据主要是王朔前些年出过一盘磁带,里面的流行歌曲的词是他写的,比较差,基本上不能叫诗或者词。不多例举了,对一个老作家,大家总是有理由对他的前途感到悲观。这些悲观都很有道理,也许王朔的问题不是某一方面的问题,而是这些问题的综合。当然,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也不能要求一个作家像新出厂的汽车,都安装好了,十万公里无故障再上路跑。大家,只要是个人,都带着一身故障在路上边修边跑,跑得远的那个只是故障少,修理及时的。就目前王朔的表现来看,我们有理由怀疑他的自我维修能力。

      我是个唯心论者,我认为王朔的主要问题还是在他自己,在于他内心对自己最后要求是什么。我认为他现在并不是很清楚这件事。他要的东西太多,和这个社会的联系太密切,背着太多东西又不辩方向的人是跑不快也走不远的。你真是想记录时代还是更关注自己的内心成长?你要最多的读者吗以不枉托生在这个人口最多的国家一遭?什么是大众?对全体人民而言,哪个最畅销的作品获得的不是小众?这个问题是不是可以改成你要哪部分小众?留名百世在这个时代每个神经健全的人都当这是笑话,你不至于这么傻逼吧?貌似有意义有意思的事很多,你不可能都做了,你必须取舍,望着好东西唾手可得而不去动。你要明白你不是文曲星下凡,你的能力极其有限,既不足度他人也足度自己,至多给自己能有个小小的交代,这是你的局限也是你的宿命。40岁的人了,这个生活还有什么留恋的?不要再拿别人的标准当标准了。有些人该忘了就忘了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跟你有什么关系?什么对头到最后还不是一齐完蛋,交给老天爷去收拾他们吧。再有一万来天,你这人就没了,而且万动不复,再也不回来了——拷!

      话说到这份儿上,似乎小说也没有必要写了成多了一多余的奢侈,不对不对,我这是劝王朔上进呢。其实我也知道他怎么能写出好小说来,只是这招儿损点,不好拿出来。——给丫关起来,判20年徒刑,那他就能最损写出一《飘》,一不留神就是一《红楼梦》。


      王朔及其作品对我们这个社会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从他开始,哗众取宠似乎成了作家成功必须采取的一个姿态,连累得其他很多老实本份的作家也跟着失去了社会的尊重,大家对他的愤怒,瞧不起他也是顺理成章的。我不知道我们是否真的需要一个王朔才能证明我们的文学是繁荣的,百花齐放的。这是一个偶遇还是一个代价是我一直在想的问题。一个民族,没有文化艺术的发达仅有规模庞大的经济是不能受到世人的尊敬的。

      在新千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包括文化艺术的复兴。我们谈到汉唐时期的伟大灿烂,总是先说文化的灿烂,国民富足,经济良好那是其次的。文明之光普照,远人来归,四方朝拜,第一束投射出去的,波长所达最远的还是文化之光。文化的核心是文学,即便大众文化,声光音像制品,脚还是要站在文学的基础上,这些玩意儿并非是文学的终结者,而是文学这一母体下的崽儿甩的子儿变出的幺蛾子。

      也许我们最终不用纸张传播思想和情调,而用因特网,用电子出版物,光盘什么的,但我们总不至于放弃文字吧?只用图象声音起码在可见的将来还难以表达抽象的概念和复杂的感悟,因特网上还不是一筐一筐的大把文字垃圾,所以,至少下一千年,作家还不会像恐龙一样灭绝,我们的成就感,生活质量还有很大部分要取决于文学的发展。

      一个东西要发展,进化,达到高级阶段,总是要先出生,再取舍、淘汰、演变。黑暗是为光明显得重要而存在的,新生儿是伴随着痛苦、血水、肮脏和一塌糊涂出生的,如果我们注定要付出代价,我同意把王朔付出去。







附件: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4-7-3 18:24 |只看该作者
酱哥,字太密,蚁麻麻一大片,看得人犯晕~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4-7-3 18:40 |只看该作者
看了几个片段,所谓名人精品文章嘛,那都是从渣渣里过滤出来的。过滤出来的精品多了就是名人名作。{:soso_e157:}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4-7-3 20:17 |只看该作者
好!王朔是文坛流氓,出了名的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4-7-3 20:18 |只看该作者
很长的贴子没我还没看,先顶了晚点再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4-7-3 21:0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重磅企鹅 于 2014-7-3 21:22 编辑

王朔:“操,挤兑我,别逼我当美国人”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4-7-3 21:17 |只看该作者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4-7-3 21:08
王朔:“别逼我当美国人”

哈哈,有意思。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4-7-3 21:18 |只看该作者
落花生 发表于 2014-7-3 20:32
杂坛最近流行“流氓“

文化流氓,简称文氓。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4-7-3 21:19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14-7-3 20:17
好!王朔是文坛流氓,出了名的

王朔早先的小说,一半纯情,一半流氓。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4-7-3 21:20 |只看该作者
藏经阁里扫地僧 发表于 2014-7-3 18:40
看了几个片段,所谓名人精品文章嘛,那都是从渣渣里过滤出来的。过滤出来的精品多了就是名人名作。{:soso_e ...

名人说名人,肯定有料。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4-7-3 21:20 |只看该作者

王朔是可爱的流氓,敢承认自己嫖过,还吃徐静蕾软饭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4-7-3 21:20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4-7-3 18:24
酱哥,字太密,蚁麻麻一大片,看得人犯晕~

返工,分段,段与段分行,不信没人看。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4-7-3 21:21 |只看该作者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4-7-3 21:20
王朔是可爱的流氓,敢承认自己嫖过,还吃徐静蕾软饭

流氓得很纯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4-7-3 21:23 |只看该作者

比道貌岸然的真流氓们可爱多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4-7-3 21:28 |只看该作者
总参大院的孩子们,王朔前排右2,当时岁数最小一位,这帮孩子个个都像我所说的"小流氓"样,照片来自我们大院的一位大哥
附件: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4-7-3 21:38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14-7-3 21:28
总参大院的孩子们,王朔前排右2,当时岁数最小一位,这帮孩子个个都像我所说的"小流氓"样,照片来自我们大院的 ...

每个流氓开始时都是好孩子。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4-7-3 21:42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4-7-3 18:24
酱哥,字太密,蚁麻麻一大片,看得人犯晕~

严重附议哈{:soso_e113:}头晕眼花的,反正是只看了几段就看不下去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4-7-3 21:55 |只看该作者
开的是寂寞 发表于 2014-7-3 21:42
严重附议哈头晕眼花的,反正是只看了几段就看不下去了

每天看一个自然段,你试试。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4-7-3 22:01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4-7-3 21:55
每天看一个自然段,你试试。

哎,酱油哥突然有点羞涩了,想让每天来顶贴就明说呗{:soso_e112:}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4-7-3 22:07 |只看该作者
开的是寂寞 发表于 2014-7-3 22:01
哎,酱油哥突然有点羞涩了,想让每天来顶贴就明说呗

为防止阅读疲劳,配了四张照片。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14-7-3 22:16 |只看该作者
这样是好多了,不好意思啊,只是开个玩笑,到让酱油哥又受累了。我保证每天会来看的,不是不感兴趣,而是眼真的花了,看时间长有点难受。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4-7-4 08:18 |只看该作者
最多“文痞”{:soso_e120:}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4-7-4 09:13 |只看该作者
第一篇看完了,感觉写的还是蛮客观的{:soso_e160:}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4-7-4 09:33 |只看该作者
王朔开创了“痞子文学”,继“伤痕文学”、“朦胧诗”之后。当时的受众人群主要是年轻人,很为中老年读者不耻。据说,王小波曾经也被算作其中的一位,但我认为不是。稍后的石康算,但再后来的卫慧、糖糖、九丹等女性作家不算。

那时的生活节奏比较慢,白云飘飘的日子,小青年们整日晃晃悠悠,这样的背景之下,王朔很有市场。同时代的通俗小说作家海岩受众人群比较多元化,但个性不如王朔等人鲜明。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4-7-4 14:05 |只看该作者
金庸还是有文化的人,有点品位的人吧,我挺喜欢金庸的武侠小说,感觉他笔下的人物也是有点性格的,十恶不赦的人并不多,有人性的人还是多数的。金庸在大陆拥泵者众,记得老公所在经济学院的院长(当年还年轻着呢)就是天天抱着金庸的书看,上课时一杯茶一根烟,连教案都不要侃侃而谈,水平高着呢,是厉以宁的得意门生呢,不能说爱武侠的就是粗俗的表现吧,这个不能苟同{:soso_e160:}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4-7-4 15:08 |只看该作者
开的是寂寞 发表于 2014-7-4 14:05
金庸还是有文化的人,有点品位的人吧,我挺喜欢金庸的武侠小说,感觉他笔下的人物也是有点性格的,十恶不赦 ...

武侠书我几乎没看过,嫌乱。
金庸是报人,他的武侠小说多是报纸连载,一天一篇,能写出名堂来也不简单。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4-7-4 15:13 |只看该作者
归隐宋朝 发表于 2014-7-4 09:33
王朔开创了“痞子文学”,继“伤痕文学”、“朦胧诗”之后。当时的受众人群主要是年轻人,很为中老年读者不 ...

我不喜欢王朔说话,京片子还带娘娘腔。
王朔在中国文学史上应该是用地位的,他的书影响了一大批人,尤其是青年。
他给我的触动是,原来文章可以不端着架子写。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4-7-4 15:15 |只看该作者

王朔在作家中算是另类。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4-7-4 17: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4-7-4 15:13
我不喜欢王朔说话,京片子还带娘娘腔。
王朔在中国文学史上应该是用地位的,他的书影响了一大批人,尤其 ...

介个京油子的屌样是很令人生厌,但搬到银幕上的还是比较喜欢看滴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4-7-4 17:57 |只看该作者
王朔是够狂的!实在想不出他的底气来自何处?难道是“我是流氓我怕谁”?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