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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论坛事务 公告区 禁言及补充公告(2014.5.15)
楼主: 论坛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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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言及补充公告(2014.5.15)  关闭 [复制链接]

181
发表于 2014-5-16 00:59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4-5-16 00:53
喜欢他的作品,不等于可以容忍他和青丝几年内,对六星,对风飘飘等获奖者,对我们组委会委员无数次的诬蔑 ...

马花也别着急,只有让他真正的溶入六星,他才能看清六星,也才能慢慢审视以往所见所闻,而混混现在在南亭积极的做事,把南亭当成自己的家,南亭是六星的,那么相信通过南亭,他会更多的了解六星。以前他只是来这里玩,并没有进入,而现在他参与的越多,越说明他在意这里。所以,误会的解开只是时间问题,马花稍安勿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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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发表于 2014-5-16 00:59 |只看该作者
混混 发表于 2014-5-16 00:55
可能你不知道,六星我认识的人很少。
可以说极少。比较熟悉的除了青丝就是暮雪了。
南亭一群也是暮雪要 ...

真单纯。俺都有些不落忍了。谁说你和青丝是俩口子的,不是啊,是网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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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发表于 2014-5-16 01:01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4-5-16 00:56
是因为中伤才被禁言的
其他首版禁言3天,而晓妆禁言一天
让暮雪与首版联系了

既然是因为中伤被禁言,为何一再拿这个号说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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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发表于 2014-5-16 01:01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4-5-16 00:56
是因为中伤才被禁言的
其他首版禁言3天,而晓妆禁言一天
让暮雪与首版联系了

你们禁言的时候就知道他是中伤?就知道他提供不出证据?
我去

还有一事哈
老墓
你要不说
我真没想起来
我下午睡的迷迷糊糊的
一通电话打来
一口的山东方言
把我整的迷迷瞪瞪的
我现在才明白
原来是暮雪打来说这事的
而且那号不是暮雪给我的号
估计她两个电话号码
晕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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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发表于 2014-5-16 01: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4-5-16 00:53
喜欢他的作品,不等于可以容忍他和青丝几年内,对六星,对风飘飘等获奖者,对我们组委会委员无数次的诬蔑 ...

既然这样,
那我们继续论论什么是污蔑中伤。
再说说第二件事。
可以么?

照你们的规矩,请先出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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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发表于 2014-5-16 01:02 |只看该作者
离离 发表于 2014-5-16 01:01
既然是因为中伤被禁言,为何一再拿这个号说事呢?

因为是这个号说的!
另:有管理权限的号与普通会员号就是不能共用,这是常识。若共用,必须换,没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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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发表于 2014-5-16 01:03 |只看该作者
离离 发表于 2014-5-16 00:51
妞,禁言晓妆,如果拿他的号是公用来说事,显然对他不公平,因为这个号是你们给他的。而上他南亭版主也是 ...

这些就不要自圆其说了吧,也不用分辩了,相信你们自个心里也很清楚。
再说查清是不是版主ID共用很难么,IP地址摆那了,结果都出来了,管理组人人过目,只是为了保护版友隐私不方便摆在你面前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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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发表于 2014-5-16 01:03 |只看该作者
离离 发表于 2014-5-16 01:01
既然是因为中伤被禁言,为何一再拿这个号说事呢?

你困不?我先洗洗睡了哈{:soso_e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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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发表于 2014-5-16 01: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4-5-16 00:58
我很理解你对手下的爱惜,换我也一样,我也护着我的版主。
但我和怜花首版说句体己话吧,别说明天了,就 ...

还要什么样的证据?
什么样的证据你们会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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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发表于 2014-5-16 01:06 |只看该作者
混混 发表于 2014-5-16 01:02
既然这样,
那我们继续论论什么是污蔑中伤。
再说说第二件事。

去吧您,我都不想说话啊
道听途说、以讹传讹说人家获奖是内定还恬不知耻牛逼,是你说的吧?
还讨论啥中伤?
真有您的
88了
永不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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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发表于 2014-5-16 01: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4-5-16 00:59
真单纯。俺都有些不落忍了。谁说你和青丝是俩口子的,不是啊,是网友啊?

你是不是特别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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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发表于 2014-5-16 01:08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4-5-16 01:02
因为是这个号说的!
另:有管理权限的号与普通会员号就是不能共用,这是常识。若共用,必须换,没有选择 ...

这个常识是很支持的,但如何判定是否共用,也要等技术拿出证据才能封杀吧?如果在对方没有亲自承认的情况下,仅凭臆断显然难服众。

不过,不管晓妆这个号是否共用,我也同意他换掉这个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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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发表于 2014-5-16 01:08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4-5-16 00:52
爆粗口不是要被禁言的吗?


你出来啦,有位“教授”不知道是否憋坏了! 该不会跑到别的地方去了。走了好,你又可以继续老本行了而不遭投诉了。呵呵
目前时局有点乱,咱们围观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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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发表于 2014-5-16 01:1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个个咋都这么激动了?
论坛帖子,可以切图,和道听途说的证据不一样。
难道不能算证据。
那论坛里的所有帖子是不是也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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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发表于 2014-5-16 01:11 |只看该作者
离离 发表于 2014-5-16 01:08
这个常识是很支持的,但如何判定是否共用,也要等技术拿出证据才能封杀吧?如果在对方没有亲自承认的情况 ...

禁言一天是因为什么问晓妆或你们首版去
会员号与管理号要证据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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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发表于 2014-5-16 01:17 |只看该作者
色妞妞 发表于 2014-5-16 01:04
晓妆这个号,当初是暮雪的一片爱护混混和爱惜混混之情。这个初衷我想直至今天,大家都是认可的。
后来, ...

妞,暮雪的初衷我知道,她的好意,我们都心领着。
混混是个人才,他对南亭很上心,甚至为了这次活动,他都有个人赞助。
他对六星的误会,也是因为先入为主吧,相信时间长了,他会解开。

道歉就严重了妞,都是为了论坛。只是表现方式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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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发表于 2014-5-16 01:17 |只看该作者
混混 发表于 2014-5-16 01:11
个个咋都这么激动了?
论坛帖子,可以切图,和道听途说的证据不一样。
难道不能算证据。

好好在幼儿园呆着,甭出来,俺慈祥地说,外面坏人很多,会把小孩带坏的。
记着多吃点防痴呆长心眼的药。
最后请缩成一团,以圆润的姿态像皮球一样的速度回家找妈去吧。
滑稽戏落幕,闹剧终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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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发表于 2014-5-16 01: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4-5-16 01:17
好好在幼儿园呆着,甭出来,俺慈祥地说,外面坏人很多,会把小孩带坏的。
记着多吃点防痴呆长心眼的药。 ...

切图不行,好吧!那就对质吧。
其他,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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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发表于 2014-5-16 01:22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4-5-16 01:11
禁言一天是因为什么问晓妆或你们首版去
会员号与管理号要证据难吗?

相信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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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发表于 2014-5-16 01: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4-5-16 01:17
好好在幼儿园呆着,甭出来,俺慈祥地说,外面坏人很多,会把小孩带坏的。
记着多吃点防痴呆长心眼的药。 ...

记住了,明天叫暮雪出来,咱们再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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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发表于 2014-5-16 01:24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4-5-16 01:03
这些就不要自圆其说了吧,也不用分辩了,相信你们自个心里也很清楚。
再说查清是不是版主ID共用很难么, ...

不要对谁都充满敌意,马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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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发表于 2014-5-16 01:36 |只看该作者
怜花绣屏 发表于 2014-5-16 01:01
你们禁言的时候就知道他是中伤?就知道他提供不出证据?
我去


花姐咋了,还故意来爆粗口!咋整呢,麻溜先去给人道歉去
晓妆的马甲是我给的,我让他挂版南亭,这个马甲有谁可以上过,技术是能够查处的,并不是秘密。他在南亭挂版很敬业,但跟帖中无端的再提几年前的赛事,说龌龊之类的攻击言语,才引来飘飘的投诉,旧事不想继续重复再捋一遍,刚才妞妞也说了!这个处理意见出台前,不但和姐做了电话沟通,在qq号也给混混老师留言进行了解释,和混混认识多年,他不但小说好,更关键的是在不同版块,都积极参与了六星论坛很多次赛事的评论工作,实实在在是六星的一份子,用晓妆做的点评,更是论坛的一道靓丽风景!新版规刚出来,事情接二连三,有些处理很难说能面面俱到,我们尽量能做到相对公平!至于共用一个号,管理号的确不能随便给人借用,但一般来说,在版面若没有出格言辞,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私下沟通也罢,版面处理也罢,还是要一个目的,一些事能过去,大家在六星能玩的下去!如果都不后退,一个劲的拧,还真不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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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发表于 2014-5-16 01:36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4-5-16 01:03
这些就不要自圆其说了吧,也不用分辩了,相信你们自个心里也很清楚。
再说查清是不是版主ID共用很难么, ...

马花,如果真是为了保护版友隐私,这点我真的很欣赏,这样做是对的。
但前几天,公布的那个谁的地址算不算版友的隐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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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发表于 2014-5-16 01:37 |只看该作者
混混 发表于 2014-5-16 01:23
记住了,明天叫暮雪出来,咱们再论论。

混混老师,我们能不能不再捋前事,成不成,俺看见讨论就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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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发表于 2014-5-16 01:43 |只看该作者
先锁帖,都歇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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