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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那些许诺天堂的人,除了地狱,什么也没搞岀来
楼主: 绝对不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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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许诺天堂的人,除了地狱,什么也没搞岀来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23-12-19 21: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3-12-19 21:42 编辑
战斗鸡 发表于 2023-12-19 21:33
既然没有证明效力,那你说明个屁啊。原来你这车轱辘的,是在说一箩筐的废话么?蠢不自知的脑残,被扒光了 ...

对观点的解释是一种论述手法,对话的对象越是智商低下,陈述者所需要的解释性说明越多,只是为了让观点更易于理解
比如解释一个概念的时候,例举概念的外延(这本身就是一个举例说明),当我讲猫科动物的习性时,用狮子举例,而你这白痴却高喊“狮子不是猫科动物”的话,对话进行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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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23-12-19 21:38 |只看该作者
你呢,可以反对造反或暴力反抗,因为那不过是一乱一治的暴力循环,不会带来啥社会进步。但算责任的时候,不能把责任都算到反抗者身上。前者是有没有理性,后者是长没长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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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23-12-19 21:39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2-19 21:37
对观点的解释是一种论述手法,对话的对象越是智商低下,陈述者所需要的解释性说明越多,只是为了让观点更 ...

那你这弱智论述什么了?一个狗肉例子就论述所有事务都不可能有共识,然后论述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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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23-12-19 21:41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2-19 21:34
我靠,又要进行普法
法律是立法者意志力的强加,不是所有人共同的认识

那也是立法者的统一认知,是先有认知,然后才有法律。至于是不是强加,或者是不是“所有人共识”,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有人为了反对而反对,怎么可能做到“所有人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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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23-12-19 21: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3-12-19 21:37
你让他把波普原话截图发出来,估计又得原形毕露了。

断章取义的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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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23-12-19 21: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3-12-19 21:38
你呢,可以反对造反或暴力反抗,因为那不过是一乱一治的暴力循环,不会带来啥社会进步。但算责任的时候,不 ...

问题并不在于暴力,否则话题应该是和平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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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23-12-19 21: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3-12-19 21:46 编辑
天干物燥 发表于 2023-12-19 21:41
那也是立法者的统一认知,是先有认知,然后才有法律。至于是不是强加,或者是不是“所有人共识”,这是另 ...

“立法者的统一认识”是个什么鬼?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制宪会议几个人,可以是美国大法官五比四的投票结果,有个毛的“统一”性质可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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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23-12-19 21:46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2-19 21:44
“立法者的统一认识”是个什么鬼?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制宪会议几个人

独裁国家和民主国家的立法当然不一样了,而我的前提很明确:在民主国家…你跟我扯独裁的犊子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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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23-12-19 21: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天干物燥 发表于 2023-12-19 21:46
独裁国家和民主国家的立法当然不一样了,而我的前提很明确:在民主国家…你跟我扯独裁的犊子干嘛?

你只能理解部分法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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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23-12-19 21:4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12-19 21:49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2-19 21:43
问题并不在于暴力,否则话题应该是和平主义

前面不是有个呆子咧咧啥“死了千万人” “冷血得令人发指”么,这会儿问题又不在暴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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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23-12-19 21:48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2-19 21:47
你只能理解部分法律么?

什么叫部分法律?我说的是民主宪法,而你在拿王法跟我说事,两种法律的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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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23-12-19 21: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3-12-19 21:50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3-12-19 21:47
前面不是有个呆子咧咧啥“死了千万人” “冷血”么……

但楼文话题没你想的那么肤浅,并不是对暴力的简单批判,否则一战二战死的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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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23-12-19 21: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天干物燥 发表于 2023-12-19 21:48
什么叫部分法律?我说的是民主宪法,而你在拿王法跟我说事,两种法律的性质不同

我的观点适用于人类从古到今所有的法律,“法律是立法者意志力的强加”,这也是法学常识,尽管还可能有“暴力机器”之类说法,也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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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23-12-19 21:54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2-19 21:52
我的观点适用于人类从古到今所有的法律,“法律是立法者意志力的强加”,这也是法学常识,尽管还可能有“ ...

说你是法盲吧,有点冤枉你,但我可以负责的说,你连一本靠谱法理书都没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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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23-12-19 21: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3-12-19 21:54
我可以负责的说,你连一本靠谱法理书都没读过。

你负不了什么责,信口开河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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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23-12-19 21:55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2-19 21:52
我的观点适用于人类从古到今所有的法律,“法律是立法者意志力的强加”,这也是法学常识,尽管还可能有“ ...

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法律也越来越人性化,你看不到变化,只能说明你眼瞎或者嘴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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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23-12-19 21:5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3-12-19 21:59 编辑
天干物燥 发表于 2023-12-19 21:55
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法律也越来越人性化,你看不到变化,只能说明你眼瞎或者嘴硬

法律的性质不会变,就像国家变得再美好,也不会改变其“维护社会秩序的暴力机器”性质,那是公权力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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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23-12-19 22:00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2-19 21:58
法律的性质不会变,就像国家变得再美好,也不会改变其“维护社会秩序的暴力机器”性质

法律具有强制性,这毋庸置疑,但是立法程序要是可以强加个人意志,那就只能说明,这不是个民主社会,根本不符合我说的前提,所以,你就别狡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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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23-12-19 22:04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2-19 21:55
你负不了什么责,信口开河惯了

还不服,采访下你,请问:你为啥要遵守立法者的意志呢?

你前面不是嚷嚷普适价值,说啥【每个人都有权自己选择吃不吃狗肉】么,

现在怎么又变成立法者意志的强加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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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23-12-19 22: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天干物燥 发表于 2023-12-19 22:00
法律具有强制性,这毋庸置疑,但是立法程序要是可以强加个人意志,那就只能说明,这不是个民主社会,根本 ...

你自己想,美国,民主国家吧?美国的同性婚姻法是不是强加给那些虔诚的清教徒的?他们连同性恋都反对,更别说同性婚姻

睁开眼多读读书吧,少些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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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23-12-19 22: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3-12-19 22:12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3-12-19 22:04
还不服,采访下你,请问:你为啥要遵守立法者的意志呢?

你前面不是嚷嚷普适价值,说啥【每个人都有权 ...

认识柳警不?他的工作就是收拾那些不遵守立法者意志的人,让他们强制遵守
人们遵守法律不是因为认可,而是因为那是暴力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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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23-12-19 22:1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你们几个道德家,个个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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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23-12-19 22:12 |只看该作者
是每个人都有权选择吃不吃狗肉,还是由立法者意志来决定吃不吃狗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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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23-12-19 22: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3-12-19 22:12
是每个人都有权选择吃不吃狗肉,还是由立法者意志来决定吃不吃狗肉呀?

当深圳立法禁食狗肉时,深圳市区范围就没有了这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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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23-12-19 22:14 |只看该作者
又没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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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23-12-19 22:16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2-19 22:08
你自己想,美国,民主国家吧?美国的同性婚姻法是不是强加给那些虔诚的清教徒的?他们连同性恋都反对,更 ...

你理解的“强加”也有问题啊,清教徒洁身自好就行了,要求他们必须同性恋了吗?尊重别人的个性选择,这个不叫强加,如果非要说是强加的话,也只能说是“强制要求不要干涉别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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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23-12-19 22:18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2-19 22:14
当深圳立法禁食狗肉时,深圳市区范围就没有了这种自由

你对吃狗肉这么执着,究竟你曾经经历过什么?偷鸡不成被狗撵的摔断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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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23-12-19 22:1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3-12-19 22:20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3-12-19 22:10
认识柳警不?他的工作就是收拾那些不遵守立法者意志的人,让他们强制遵守
人们遵守法律不是因为认可,而 ...

这个问题不是讨论过很多次了么,一点记性都没有。你既然认为所谓“遵守法律”不是因为认可,而是暴力下被迫,那么,歹徒枪你皮夹子就是在执法,而你交出皮夹子是守法咯?
毕竟都是暴力,都是暴力下的被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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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23-12-19 22: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天干物燥 发表于 2023-12-19 22:16
你理解的“强加”也有问题啊,清教徒洁身自好就行了,要求他们必须同性恋了吗?尊重别人的个性选择,这个 ...

你以为同性婚姻只是当事双方的事?那是社会行为,同性婚姻法通过,你不是同性恋,也无权在同性婚礼上表达反对意见了,而此前,你可以拒绝承认他们是合法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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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23-12-19 22: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3-12-19 22:24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3-12-19 22:19
这个问题不是讨论过很多次了么,一点记性都没有。你既然认为所谓“遵守法律”不是因为认可,而是暴力下被 ...

歹徒的暴力不是公权力形式,而且处于法律打击范围,你被歹徒抢了还可以通过法律维权,但你被法官判了,上诉还得找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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