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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实举报,诬陷他人,应依法追究刑责 [打印本页]

作者: 鱼小溅    时间: 2024-4-22 04:28
标题: 不实举报,诬陷他人,应依法追究刑责


孙某与人发生争执,捏造事实,举报对方。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的举报经调查不属实。孙某捏造事实、诬告所指对象明确,捏造的事实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孙某将捏造的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同时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可见被举报也不必慌张,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
不实举报者,自有应有的下场。
可是,被举报等于被缠上了,耗时耗力,纵然身正也一样身心疲疲惫,不是~
所以此类隐患,应该及时清除,免得夜长梦多。







作者: 鱼小溅    时间: 2024-4-22 04:34

同时六星平台也应该尽早联系法律顾问,进行风险评估,及时止损。
最重要的是保护光大板油的权益。

作者: 鱼小溅    时间: 2024-4-22 04:40

最最基本一条,如果不得不关闭,请为板油备份自己的帖子、作品提供方便。
作者: 三人行    时间: 2024-4-22 04:43
哦 做贼心虚的赶脚  看来心知肚明自己干了什么
子曰  君子坦荡荡  敢举报要得就是验证裁决  
小人才常长戚戚




作者: 鱼小溅    时间: 2024-4-22 04:46
三人行 发表于 2024-4-22 04:43
哦 做贼心虚的赶脚  看来心知肚明自己干了什么
子曰  君子坦荡荡  敢举报要得就是验证裁决  
小人才常长 ...



孙某八成就是这样想的~
这种人就是啥啥不行、只能膈应人呗。

作者: 鱼小溅    时间: 2024-4-22 04:50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天涯的帖子,就全丢了。这次必须不能重演~
作者: 神马东锡    时间: 2024-4-22 10:12
鱼小溅 发表于 2024-4-22 04:50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天涯的帖子,就全丢了。这次必须不能重演~

别想多了。一个笑话而已
作者: 鱼小溅    时间: 2024-4-22 10:32
神马东锡 发表于 2024-4-22 10:12
别想多了。一个笑话而已



天塌了,有法人顶着~~~~

然而也连累了板油的帖子。一些口水贴也就罢了,这里有认真写字的人的心血。
最重要的是,这些人会失去自己作品的首发权,也就是任何一个人可以把他们的作品重发一下,就占为己有~

天涯的帖子已经没办法了。六星的帖子不能也废了。

作者: 风吹锦衣印梨花    时间: 2024-4-22 17:23
鱼小溅 发表于 2024-4-22 10:32
天塌了,有法人顶着~~~~

然而也连累了板油的帖子。一些口水贴也就罢了,这里有认真写字的人的 ...

+1
小鱼真是同体大悲啊
我担心我的那么多仿古诗词万一没了怎么办?
我不会备份啊
作者: 风吹锦衣印梨花    时间: 2024-4-22 17:31
不过我估计这次事件并不严重
应该没啥大事
……^_^
作者: 风吹锦衣印梨花    时间: 2024-4-22 17:33
风吹锦衣印梨花 发表于 2024-4-22 17:31
不过我估计这次事件并不严重
应该没啥大事
……^_^

主要是判断子曰并未真的告诉
因为他也喜欢在这个平台发表己见
……^_^
作者: 风吹锦衣印梨花    时间: 2024-4-22 17:43
坏菜上次警告大家准备后事
这次子曰在示警后还照常与网友互动
对比一下
子曰并未动真格的
……^_^
作者: 鱼小溅    时间: 2024-4-23 08:45
风吹锦衣印梨花 发表于 2024-4-22 17:23
+1
小鱼真是同体大悲啊
我担心我的那么多仿古诗词万一没了怎么办?



你不用着急,我也在想办法。
如果平台不能提供解决方案,我已经想好了一个笨法子,不至于帖子备份不了。
等等有空我验证一下,再详说。

作者: 鱼小溅    时间: 2024-4-23 09:02
风吹锦衣印梨花 发表于 2024-4-22 17:43
坏菜上次警告大家准备后事
这次子曰在示警后还照常与网友互动
对比一下



相比之下,坏菜不算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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