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是关心人的自我完善,一种是社会关系的协调。前者指向卓越人格,后者指向正义和秩序。前者一般被称为德性,希腊的哲人,儒家的君子,基督教的圣徒,均是古人对理想人格的理解。
古代思想主流似乎也认为正义和秩序需要奠基在卓越人格之上,由于后者只能由后天学习训练而来,因此,柏拉图,孔夫子成了教育家;佛陀和基督则教人慈悲和爱,因为宗教对理性教育能否培育人也持怀疑态度。
因此,古代的道德多从对一种理想人格的理解中生成了“人应该是怎样的?”,“人应该怎么做?”。
在所谓的“古今裂变”中,马基雅维利认为古人错了。对政治秩序或公共道德的探索不能建立在 ”人应该怎么做”之上,而必须建立在“人实际上是如何做的“之上。因为你无论怎么强调人应该怎么怎么样,君子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反应,哲人如何行为,圣徒又会怎么做,那是没用的;因为人实际上不是那样行动的。
在公共道德和政治秩序领域,根本就不该有德性,仁爱,慈悲和爱,自然也包括”爱“国(此处私货),那是不切实际的乌托邦虚无主义。
在公共领域,适当的道德语言是义务,而不是卓越。它通过对公共善的理解和人实际上的行为来制定相应的规范,它实现正义和秩序的手段是制裁,而不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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