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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论坛事务 大理寺 不服大理寺花法官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楼主: 战斗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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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不服大理寺花法官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关闭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24-5-18 18:25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5-18 18:21
你那“太监”二字用得和别人主帖毫无关系,纯属谩骂

禁言你三天,是给你做三天聪明高隐的时间,就你现在焦 ...

少放臭气。你自己看看,我主帖哪里骂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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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4-5-18 18:26 |只看该作者
花若叶,呵呵
小太监,禁言三天
而拿家人低俗编撰置之不理,无感。
当法官?六星真是没人可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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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4-5-18 18:27 |只看该作者
花间可可 发表于 2024-5-18 18:03
这属于白马非马诡辩论

很多时候,很多问题,我也不知道是诡辩还是正辩。但无论如何,先要表达出来再说。过一阵子回过头来看,时间的效力才能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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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4-5-18 18:29 |只看该作者
阿牧 发表于 2024-5-18 18:26
花若叶,呵呵
小太监,禁言三天
而拿家人低俗编撰置之不理,无感。

我打算发主帖正式向管理组建议给花法官增加点压力和任务,让他每次断案结束都必须写出五百字的判决书,说明断案根据、理由和附注事项。不费力气,白衣飘飘的就像混得公正清明的美誉,哪有这么好的事情?阿牧你看这样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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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4-5-18 18:2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18 18:25
少放臭气。你自己看看,我主帖哪里骂人了?

你自己在上诉什么都不知道么?
你用的“太监”字眼儿,就算是“精神太监”的意思,和东方安澜的帖子内容有什么关系?毫无关系就是谩骂

人要脸树要皮,没有智商的战斗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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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4-5-18 18:30 |只看该作者
互骂无好言,小太监联想到身体器官
就跟鲁迅说看人赤膊就想到奶子
又从奶子想到器官,联想嘛,因人而异。
不算重犯,不至于禁言
建议警告处理比较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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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4-5-18 18:30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5-18 18:29
你自己在上诉什么都不知道么?
你用的“太监”字眼儿,就算是“精神太监”的意思,和东方安澜的帖子内容 ...

精神太监那是批判的意思。自己看主帖去。少来烦,没空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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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4-5-18 18: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18 18:29
我打算发主帖正式向管理组建议给花法官增加点压力和任务,让他每次断案结束都必须写出五百字的判决书,说 ...

巧言令色鲜矣仁
你能为自己干的每件蠢事找一个光鲜的动机,连你自己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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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4-5-18 18:3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18 18:30
精神太监那是批判的意思。自己看主帖去。少来烦,没空搭理。

和别人原帖内容无关,你只是谩骂,批判个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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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4-5-18 18:34 |只看该作者
况楼里小太监为精神阎割的说法成立
申诉算是有理有据,可作为裁决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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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24-5-18 18:38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18 18:29
我打算发主帖正式向管理组建议给花法官增加点压力和任务,让他每次断案结束都必须写出五百字的判决书,说 ...

教别人做事的事我看就算了
品行最恶是好为人师,惹花若叶厌恶
况且,他也不一定就教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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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24-5-18 19: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阿牧 发表于 2024-5-18 18:34
况楼里小太监为精神阎割的说法成立
申诉算是有理有据,可作为裁决参考。

你的感观不是当事人的感观 你接受被骂太监不代表当事人愿意接受  有什么好硬拗的  做了就认 最瞧不起公鸡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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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24-5-18 19:06 |只看该作者
三人行 发表于 2024-5-18 19:03
你的感观不是当事人的感观 你接受被骂太监不代表当事人愿意接受  有什么好硬拗的  做了就认 最瞧不起公鸡 ...

说得是,高隐战斗机自己估计早都耷拉成太监了
所以,有可能他觉得太监属于自然现象,不算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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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24-5-18 19:51 |只看该作者
阿牧 发表于 2024-5-18 18:34
况楼里小太监为精神阎割的说法成立
申诉算是有理有据,可作为裁决参考。

骂人太监,肯定不合适

所以战斗鸡自己也改了

不过,你说的,警告处理,我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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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24-5-18 19: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太监",辩解什么肉体上精神上的?针对个人我肯定不会接受。谁接受你直接去骂他好了。

我投诉,"就是怀着整人的目的进行恶搞"?

你锁贴再解开,解开后又锁,锁上后还说让我求你,你再解开。恶搞的分明是你战斗鸡啊!

你的版你有权力这样恶搞,因此咱也没说话,咱认。

但是,你怎么竟然又发个主贴开篇就说我"小太监"啊?欺人太甚了吧?

而且回头看看你这个帖子,你自己都明确声明了自己是在恶搞啊!

怎么我成了恶搞? 恶搞,分明是你战斗鸡啊!

还说人家花若叶呢,你对于利用权限进行恶搞的程度,都肆无忌惮了!

我觉得禁言你三天都是轻的。事件真实背景和话语背景是:你是利用权力,对东方安澜进行了一系列的恶搞游戏!

还有,你还有一项毁灭证据的行为没算上呢!

花若叶说的对,禁言你三天都是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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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24-5-18 20:16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18 19:59
"太监",辩解什么肉体上精神上的?针对个人我肯定不会接受。谁接受你直接去骂他好了。

我投诉,"就是怀着 ...

装什么义愤填膺呢?不要觉得你当事人的感受就可以不讲逻辑和证据乱说一气。管理员二审自会查看我原主帖本身整体语境和真实意图,而不是单凭你一个孤立的“太监”就能断章取义的。你这个投诉借机恶搞整人的目的很明显。再说,太监这一指称作为对精神阉割的批判用语,也是有很多先例,是你否认不了的客观存在的现象。
还有,某些人以太监语义等同阉人为由,认为我是狡辩。但是要知道,同一个词义不同词语的表达,给人感觉完全不同。比起阉人,太监一词显然中性得多。而且还有别的同义词如公公、宦官等,就更谈不上谩骂侮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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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24-5-18 20:18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要点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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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24-5-18 20:28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18 20:16
装什么义愤填膺呢?不要觉得你当事人的感受就可以不讲逻辑和证据乱说一气。管理员二审自会查看我原主帖本 ...

其实,老老实实的承认,“小太监”一词形容男ID,是不合适的

比你在这里狡辩,要简单的多

你唯一需要上诉的,禁言3天,是不是量刑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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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24-5-18 20:29 |只看该作者
太监和阉人比,平和太多

嗯嗯,怎么不和杀人比呢?那简直可以无罪释放么

哈哈,太搞笑了,又捡一乐子

不要忘记自己主贴是在艾特了别人ID名之后就直接小太监了,并不是用什么类比去铺垫再太监的

打个比方,打个比方嗷,有人说:战斗鸡煞笔

有人在一大篇幅文字中的某一句话里引用:不和煞笔争长短

意思一样啰?

脸不要可以捐了,自虐成瘾往地上摩擦可不是什么好招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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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24-5-18 20:31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4-5-18 20:28
其实,老老实实的承认,“小太监”一词形容男ID,是不合适的

比你在这里狡辩,要简单的多

不要玩弄辞藻。好一个不合适,多轻巧。问题是,不合适等于违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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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24-5-18 20:33 |只看该作者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5-18 20:29
太监和阉人比,平和太多

嗯嗯,怎么不和杀人比呢?那简直可以无罪释放么

太监肯定比阉人中性。这个不用多说。太监还是一种身份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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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24-5-18 20:33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18 20:31
不要玩弄辞藻。好一个不合适,多轻巧。问题是,不合适等于违规吗?

从轻了说,不合适

从重了说,的确违规

是你在玩弄辞藻,不是我,你把“太监”,分成了“精神阉割”和“肉体阉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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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24-5-18 20:34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18 20:33
太监肯定比阉人中性。这个不用多说。太监还是一种身份职业。

你应该拿骂人和杀人比

更显得判决过重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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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24-5-18 20:35 |只看该作者
法官判罚,对我这样讲理的人来说,肯定需要有理有据的说服力。否则我身体服,心永远不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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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24-5-18 20:36 |只看该作者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5-18 20:29
太监和阉人比,平和太多

嗯嗯,怎么不和杀人比呢?那简直可以无罪释放么

就像“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

鲁迅是用整篇文字证明

战斗鸡那个帖子,并没有去论证,为什么骂人“小太监”

一些人骂“太监”,可能是骂比较拥护政府的一些板油为“奴才”,然后引申到“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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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24-5-18 20:36 |只看该作者
小炸毛 发表于 2024-5-18 20:34
你应该拿骂人和杀人比

更显得判决过重撒

你这种纯属情绪,还类比不当,不值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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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24-5-18 20:38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4-5-18 20:36
就像“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

鲁迅是用整篇文字证明

你一定没仔细阅读主帖全文,就是独立也没有好好理解。孤立的一个太监,你自己去结合全文的语境和主旨,再问问自己,你是如何读出我骂人的意思来的?!

补充内容 (2024-5-18 20:39):
就是读了也没正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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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24-5-18 20:41 |只看该作者
小太监在主帖中只是单纯的一个称呼而已,谈何骂人?还侮辱!还诅咒?真佩服你们这帮人,真能上纲上线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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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24-5-18 20:43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5-18 20:41
小太监在主帖中只是单纯的一个称呼而已,谈何骂人?还侮辱!还诅咒?真佩服你们这帮人,真能上纲上线上线!

你看啊,

这么多人,都指出:小太监,是骂人

然后你自己非要坚持认为,这样称呼是合适的

那你修改帖子干嘛?

你总不能非要说:真理就掌握在你自己手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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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24-5-18 20:46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4-5-18 20:33
从轻了说,不合适

从重了说,的确违规

那就不用什么从轻从重的绕口令,直接就是违规而不是语焉不详的“不合适”。这样反而显得你们心虚,说出来的话自己都感觉不踏实。
至于我,划分肉体和精神太监的区别,是在陈述事实。谈何玩弄辞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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