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剔透玲珑 于 2015-2-2 08:19 编辑
黑蝴蝶 发表于 2015-2-2 06:34
给您点赞!事情出来后,舆论是应该谴责农民工撒泼还是警察置人死亡?还是我们应该去谴责曝光媒体用讨薪死 ...
俺认为加强行业管理,行业监督,行业执法。而不是什么事出现了,本属行业管的却不管就扯到派出所。建筑行业讨薪者原本是找建委或建设厅(部)处理,由这些管理部门找讨薪者所在的工程公司给付讨薪者工资。很早这些行业就出了強制规定,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该項目施工合同时就必须向业主监管部门交纳合同总额5-20%的民工工资保障费,同时合同附件中提交该项目民工工资表,民工名单身份证号。所以民工讨薪本应走行业渠道,解决未果走司法程序。这是民工工资保障体系的政策,民工也应该晓知再上岗,出了问题也知道解决的途径,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