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是我删的,我看到土猪辱骂我们女版主女版友,我很想恶骂他。但娱乐版不许骂人,而我去别的版骂他,也不合适。于是我删了他在娱乐版第一页的帖子,不想再看到他。
江南说,他犯法杀人,你可以判他死刑,但你没有权利剥夺他的财产。
我明白,你的意思他辱骂我们,我们可以去投诉,但他辱骂之前的帖子,我无权删除,是这个意思吗?
从法律上说,似乎有点道理,但是!
但是法律无外乎人心。
土猪之前来娱乐版唱歌,我们全体版主热情欢迎,待为上宾,点赞,跟帖,点评,PK,唱和。
一转身,土猪就辱骂我们这些女版主是垃圾。
没有任何原因,任何理由。
唯一的原因就是他自己说的,他喜欢怡红院一个小姐姐,而那个怡红院小姐姐说她不去娱乐版。
我不想牵涉到怡红院小姐姐,但土猪辱骂娱乐版女版主的动机显而易见,为了讨好怡红院小姐姐。
一句“垃圾”,在论坛上互相攻讦的版友之间,算不上什么严重的侮辱,如果他一进娱乐就说娱乐版都是垃圾,我们直接删除他禁足他就是了,可能都不会引发投诉。
但从整个过程的情境和语境来说,这是对娱乐版热情的女版主们极大的伤害!热情被如此践踏,我们版主为这事都非常沮丧和愤怒。
娱乐版还要保留他的帖子吗?再看到他在娱乐版的帖子,我们如何面对之前对他的热情?
这就像曾经认识的朋友,送来几件礼品,现在他侮辱了我的家人,我还要把他的礼品留在家里欣赏吗?
我承认我有情绪化,我感情用事。
但抛开情绪,感情,去孤立地静止地谈论理性,在论坛这个环境下,是片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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