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4-24 10:01 编辑
这个事不赖当地,是国土资源部发的文件,对改变土地性质的新增耕地要增收土地使用费,当地只是执行时太粗暴。这块地由原来的三级土地(种植牧草)变成了二级(种植粮食),因此需要增收土地使用费。
契约是双方都要遵守的,二十年前的租约是租给你种牧草,你擅自变更土地性质,改造成水浇地种粮食,虽然对租用者是好事,但毕竟也是没有遵守契约,好比你签约租用人家在暂时不用的宅基地上的临时猪圈养猪,随后将猪圈拆了,盖成了别墅,你舒服了,但别人没了宅基地呀。你签约租用车行的车旅行,把车改装后去拉旅客营业,你遵守契约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