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作品分类,大家通常看到的是教科书上说法,实际上,在真正的文学批评理论领域,顶尖的评论家更喜欢站在哲学的高度来审视判断一个作品的本质和属性,比如结构主义、解构主义等等。因为他们知道,文学做为一种思想产品,文体界限不可能如自然科学领域那般可以划分清晰的边界,也就是说,文学作品分类,纯粹是人的主观意识的产物,必然存在模糊地带和灰色地带。
我们通常质疑一些作品散文与小说的属性,实际上是指抒情散文和短小说之间的区分。这就是所谓的模糊地带,我的原则是不必刻意划分。日常简单的文评,既可以作为小说也可以当作散文。如果一定要做出个区分,不妨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1、应用场合。散文比赛当作散文,小说比赛就是小说;2、内容呈现。抒情成分和故事成分的比例。以14号为例,显然以故事为主,理应被当作小说。
最后谈谈创作手法。14号的尝试并不成功,以极简主义风格写2000余字篇幅的小说,过于简约了,普通读者有误解,如芳源令箭等行家也没有完全认可。我个人认为芳源的看法是对的,14号应该在现有基础上增加篇幅,增加故事的丰度、完整度和延展性。令箭能够敏锐地捕捉到卡佛风格,但在文体划分方面仍有疑问,同时不认同芳源有关篇幅的说法,我看这主要是14号过于忽视叙事技巧,忽略了情节处理、剧场效果,时空转换方面,其实也可以更灵活一些的。 |